Ⅰ 父母是失信執行人孩子可以出國留學嗎
明確的說,這是會影響家庭所有的直系親屬的根本就不可以去的是禁止出國的。
Ⅱ 失信被執行人子女可以出國留學嗎
法律分析:父母是失信執行人孩子不可以出國留學。因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中規定:一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應當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二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5、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Ⅲ 父母進入執行人失信名單後成年子女可以出國留學嗎
父母進入執行人失信名單之後,成年女子是不可以出國留學的。雖然是父母被執行失信人了,但是子女出國的話也是不被允許的。
Ⅳ 刑事犯罪對子女的出國影響
法律分析:如果是父母的刑事犯罪記錄,那麼對子女的移民申請沒有影響;但是如果是配偶的刑事犯罪記錄,可能對子女在國外移民會有影響。如果是父母或子女或兄弟姐妹有犯罪記錄,而移民申請中是不包含那些家人的話,那麼對申請者的移民沒有任何影響。移民需要提交移民者的無犯罪公證材料,也就是說不要求證明父母或子女或兄弟姐妹是否有犯罪記錄。如果是配偶有刑事犯罪記錄,那麼要看移民的目標國傢具體要求。比如澳洲,就算移民的時候不把配偶包含在移民申請中,家人有一方有刑事犯罪記錄,也沒辦法移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一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Ⅳ 父母被判刑影響子女出國留學
法律分析:會有一定影響,但影響不大。 如果父親是國家公職人員因為貪污受賄坐牢,那麼美英一些國家是去不了的。 其他情況影響不是太大。 留學分為申請學校和簽證兩個步驟; 申請學校主要看孩子的學習成績和外語成績; 簽證主要看家庭經濟條件。 爸爸坐牢不影響孩子的申請,簽證可能有影響,但一般影響不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二條 中國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準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證件或者拒絕、逃避接受邊防檢查的;
(二)被判處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決定不準出境的;
(四)因妨害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被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遣返,未滿不準出境規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決定不準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準出境的其他情形。
Ⅵ 父母判刑事處罰影響子女出國嗎
法律分析:父母有犯罪記錄不會影響孩子辦理護照的,即便是當事人有犯罪記錄也不會影響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二條 中國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準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證件或者拒絕、逃避接受邊防檢查的;
(二)被判處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決定不準出境的;
(四)因妨害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被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遣返,未滿不準出境規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決定不準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準出境的其他情形。
Ⅶ 父母有案底孩子能出國留學嗎
法律分析:通常父親有案底,對學生留學簽證是沒有影響的。因為在留學簽證的時候,簽證官不會看申請者的父母情況,只是看父母的經濟證明情況,因此,不會影響孩子的美國留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國家安全部 司法部《關於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 犯罪記錄是國家專門機關對犯罪人員情況的客觀記載。犯罪記錄制度是現代社會管理制度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為適應新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進一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現就建立我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Ⅷ 父母打過官司對孩子的未來發展有什麼影響對孩子出國有影響嗎
一般來說父母打過官司正常是不會對孩子的未來發展有什麼影響的,不過涉及一些民事官司,如果孩子的父母被列為被失信執行人的話就會對自己的孩子有影響了,出國肯定是不可能了,一方面父母作為被失信執行人,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老賴,這樣會讓自己孩子心裏面或多或少覺得自卑,另外失信人員的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子女考大學含考研是有可能被拒絕錄取,孩子報名或者考取一些體制內的工作崗位也可能無法通過的,所以父母對於這些方面還是應該慎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