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欠的債子女有必要償還嗎
一、父母欠的債子女有必要償還嗎
1、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子女如果已經有自己的獨立經濟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財產。父母欠的債,子女沒有必須償還的的義務。但是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麼同時是繼承他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二、父母欠的債子女需要繼承嗎
父母的債務子女需要承擔,在下列情況中:
1、成年子女與父母同居的,父母所欠債務的家庭共同財產歸還;
2、父母死亡,子女繼承父母遺產的,在繼承范圍內承擔還款義務;
3、父母死亡的子女沒有繼承財產的,子女沒有還款義務。
債務的消除只有五種情況,即債務的履行、存款、抵銷、免除和混合。因此,即使債務人死亡或債權人死亡,債務仍然存在,由其繼承人繼承。
② 父母債務子女要還嗎
父母欠債子女是否有義務承擔要視具體情況而定。③ 父母借的債務子女要償還嗎
法律分析:父母欠的債務不需要子女償還,由父母自己償還。如果父母過世後,子女繼承了父母遺產的,也只需要在遺產實際價值范圍內承擔償還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規定,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④ 父母債務子女要還嗎
父母的債務子女有責任承擔,分幾種情況來看:⑤ 父母債務子女要還嗎
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也就是子女沒有義務給父親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麼同時是繼承他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⑥ 父母的債務子女需要承擔嗎
一般情況下,是不需要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第一百一十八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之規定,債務憑證中載明的債權對象是特定義務人,而父母和子女是獨立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子女並不因為與父母具有親屬關系需要承擔父母的債務,且法律中規定的父母子女之間的法律義務中亦沒有償還債務的義務。
但如果父母已經去世,子女已經繼承了父母的遺產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之規定,繼承人應當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說,子女需要在繼承父母遺產的范圍內償還債務,超出父母遺產范圍的債務不強制規定由子女償還。
⑦ 父母債務子女要還嗎
父母一般不需要承擔子女債務,如果父母繼承了子女的遺產的,子女的債務父母需要還;一般是沒有義務還,子女欠下的債在子女自己的遺產中償還,若是父母繼承了子女的遺產,那麼按照繼承的相關規定,父母就要承擔債務。⑧ 父母債務子女要還嗎
【法律分析】:子女如果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子女的債務父母一般不要還;但子女如果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父母繼承了子女的遺產的,則父母需要償還子女的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⑨ 父母欠債子女要還么
父母欠債子女一般不要還的。但以下情況除外:
1、父母、債權人、子女協商一致,由子女承擔相關債務清償責任的;
2、父母死亡,子女依法繼承父母遺產的;
3、其他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第一千第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⑩ 父母債務子女要還嗎
子女不需要償還父母的債務,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也就是子女沒有義務給父母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那麼同時也會繼承父母的債務,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