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寶寶報戶口籍貫必須隨父親嗎
不一定的,雖然現在大部分的寶寶戶口都是跟隨父親,但是新生兒上戶口隨誰法律沒有固定的要求,可以由父母自願協商決定。我國的《戶口登記條例》規定孩子可以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
根據我國《戶口登記條例》第7條的規定,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由嬰兒監護人或者戶主憑《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母雙方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孩子只能在父母一方上戶口。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六條 明確規定: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新生兒出生之後可以把戶口上到父母任意一方上,法律規定由夫妻自願協商孩子的戶口登記地。
B. 小孩上戶口籍貫一定要隨父親嗎
法律分析:孩子戶口是不是必須隨父母是很多人的疑問。孩子戶口一般情況下不可以登記在其他人戶口下,也就意味著孩子戶口一般都是隨父或者隨母的。戶口登記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如無特殊情況,嬰兒戶口只能登記在父母名下。如果嬰兒父母均為學生集體戶口或均為現役軍人的,可以在該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各地具體情況可以咨詢當地公安機關。如果是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要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C. 子女戶口隨父親還是隨母親
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和權力共同承擔的,可以跟隨父親或者母親中任何一方。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二十三條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註: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後,以上法律依據變更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D. 孩子的戶口跟父親還是母親
孩子的戶口可以跟隨父親或者母親中任何一方。
但是與之配套的是,在一些特定情況下需要滿足一定的優先順序:
1、其中一方是個人戶,另一方是集體戶,則只能上在個人戶上;
2、雙方都是集體戶,但一方是單位集體戶,一方是人才市場集體戶,則只能上在單位集體戶;
3、其它各種情形,可以隨便上在任何一方的戶口上。
戶口,是指國家主管戶政的行政機關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也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戶籍是對自然人按戶進行登記並予以出證的公共證明簿,記載的事項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親屬、婚姻狀況等。它是確定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戶口遷移證是公民的戶口所在地變動時,由原戶口所在地遷往新落戶地址的憑證。由戶口遷出地的公安機關(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開具。持證人到達遷入地後,須在有效期內將戶口遷移證交給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入戶。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和由此衍生的藍印戶口等戶口類型,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體現戶籍制度的人口登記管理功能。建立與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相適應的教育、衛生計生、就業、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統計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E. 孩子戶口隨父親還是母親
新生嬰兒在辦理入戶時,可以跟隨父親或者母親中任何一方。但是與之配套的是,在一些特定情況下需要滿足一定的優先順序:
1、其中一方是個人戶,另一方是集體戶,則只能上在個人戶上;
2、雙方都是集體戶,但一方是單位集體戶,一方是人才市場集體戶,則只能上在單位集體戶;
3、其它各種情形,可以隨便上在任何一方的戶口上。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F. 子女戶口隨父親還是隨母親
法律分析:新生嬰兒在辦理入戶時,可以跟隨父親或者母親中任何一方。但是與之配套的是,在一些特定情況下需要滿足一定的優先順序:1、其中一方是個人戶,另一方是集體戶,則只能上在個人戶上;2、雙方都是集體戶,但一方是單位集體戶,一方是人才市場集體戶,則只能上在單位集體戶;3、其它各種情形,可以隨便上在任何一方的戶口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該按照本條例規定,履行戶口登記。
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
G. 給新生兒上戶口時,孩子戶籍所在地必須隨父親嗎
給新生兒上戶口時,孩子戶籍所在地不是必須隨父親。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新生兒出生後一個月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並非必須在父親戶籍地登記。
戶口,是指國家主管戶政的行政機關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也是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戶籍是對自然人按戶進行登記並予以出證的公共證明簿,記載的事項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親屬、婚姻狀況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
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
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H. 未成年子女戶口必須跟父母嗎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可以不隨監護人的戶口一起遷移。但出於對未成年人的保護需要。建議孩子的戶口是隨父母一並遷移的。當然也可以父母先遷過去,孩子晚一點遷過去。
遷移條件:投靠父親或母親的未成年子女;
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父(母)申請書;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證明;
父母全戶戶籍證明、子女戶籍證明;
父母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父母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
辦事程序:1.申請;2.審批;3.發證。(戶口准遷證)
收費依據及標准:不收費。
對於未滿16周歲的公民,戶口是可以跟隨父親或者母親辦理隨遷的。
新的戶籍法規定,公民戶口只可以跟隨母親或者父親入戶,也可以跟隨父親或者母親辦理戶口遷移,原則上是無法跟隨非父母以外的監護人辦理戶口遷移的(特殊情況下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六條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二條
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I. 小孩上戶口籍貫一定要隨父親嗎
參照公安部文件,公民的籍貫應為本人出生時祖父(爺爺)的居住地(戶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寫祖父去世時的戶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戶口的,填寫祖父應落常住戶口的地方;公民登記籍貫後,祖父又遷移戶口的,該公民的籍貫不再隨之更改。籍貫,即祖居地或原籍。詳細指的是祖籍地,為一個家族族群的某一時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長久居住地,籍貫詳細指的是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長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一些已經離開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經離開了家鄉的人,他們的後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鄉(即祖籍)來作為自己籍貫。原籍指的是某人遷徙到某地前的某人原先的籍貫。戶籍地並不一定是這個人的祖籍地或籍貫地,尤其在經濟發達的地區和某些在新中國成立後才開始建設的新地方和近代才有很快發展的地方,大量的人的籍貫地不是戶籍地,這些人一般都是改革開放後或在中國的計劃經濟時代按照當時國家的分配從外地遷移或近代時才移民到新地方的。
拓展資料:新生兒上戶口籍貫不是必須隨父親。孩子的籍貫一般是出生地,也是戶口所在地,可以掛靠父母任何一方,在戶口都遷入同一戶口前,可以適當做出選擇。比如看父母雙方哪一方地區的教育條件好些,還有高考分數線低一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
J. 孩子戶口隨父親還是母親
小孩的戶口既可以隨母落戶也可以隨父落戶。落在誰的名下對孩子有利就落在誰的戶上。 如果以前落的地方不如意,也可以到派出所申請落到有利的一方。 一般本縣內辦理容易些,如果跨市跨省則想要對方開出接受證明才可以辦理戶口遷移。
遷移戶口需要哪些手續?
一、遷移的類型
1、所內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
2、所間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後,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3、跨區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經分局審核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二、孩子遷戶口需要的證明
1、新生嬰兒可按隨父隨母自願的原則申報戶口。非婚生育的新生嬰兒,需隨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落戶的,必須提供法院判定歸父親撫養的證明。父(母)親戶口遷入本市前,超計劃生育的嬰兒,戶口不能在本市申報出生。所需材料:(1)、父(母)戶口簿;(2)、結婚證或法院民事調解書;(3)、出生醫學證明;(4)、父(母)一方戶口不在本市,出生嬰兒跨一整年要在xx申報出生的,還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的證明。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一套。
2、需要看孩子遷戶口的原因而定,比如離,父母離異遷戶口和孩子升學遷戶口,所需要提供的證明是不一樣的;
3、如果是孩子升學遷戶口,一般只要提供錄取通知書,以及孩子本人的戶口本、戶口原籍地集體出具的「戶口同意遷出」證明即可;
4、如果是父母離異遷戶口的,需要提供父母的戶口本,法院判決書、父母身份證、離婚證等資料;
5、具體可咨詢戶口遷入地派出所,以對方要求為准。
三、辦理戶口遷移的一般程序(孩子戶口隨遷的,遷戶口時註明孩子隨遷即可)
1、凡需要遷移戶口的;必須收當事人提出申請;
2、提供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房屋產權證等資料;
3、並經過戶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遷移的意見;
4、戶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會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戶口的意見;
5、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出《戶口遷移證》;
6、攜帶上述資料,去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落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