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浙江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2021
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包括農村土地徵用後,土地補償費分配中對獨生,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以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給予補助。農村貧困家庭獨生子女接受,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
拓展資料:
1、在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後不久,開始對獨生子女家庭實行獎勵政策。從1982年陸續開始,全國各地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當年下發的中有關「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由夫婦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50%」的意見,制定了每月5元獨生子女費的獎勵規定。對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在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可以在一定年限內領取獨生子女費。 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2、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內容包括職工晚婚的、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等。 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農村居民晚育的,減免本人當年村內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資金;城鎮無業居民晚育的,由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3、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是農村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鄉(鎮)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標准發給獎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市、縣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標准發給獎金。具體辦法按長沙市人民政府規定執行。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齡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資百分之五的標准增發退休金。已建立了社會養老保險的單位,這項獎勵仍由原單位發放。
⑵ 2022年獨生子女最新補貼政策
獨生子女六大補貼:
1、只要是辦理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領到至少60以上的補助,一直到孩子長到18周歲為止。
2、獨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滿59歲後,國家都會給予其父母每年960的補助,需要說明的是,想要領取這項補貼是需要經過審核批準的,具體條件請詳詢當地部門。
3、只有獨生子女的父母可以辦理名望證,凡持有《獨生兒女父母名望證》的夫妻,自領證到兒女滿足18周歲前,每個月可付出10塊獨生兒女嘉獎費。
4、國企工人們所熟知的退休補助,即獨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職工,退休金加發百分之五。
5、針對農村的獨生子女補貼政策,即村落獨生兒女戶的養老保險補助。獨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購買新農保時,給予必定補助,有的處所還是全免的。
6、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時,每人享有至少1000塊的一次性嘉獎。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獨生子女政策
⑶ 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2022杭州
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可以享受的待遇主要分為2類:一是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二是老年人扶助制。具體標准如下:
1、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1)發放時間: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日起,至獨生子女年滿14周歲。
(2)發放標准:每年不低於100元。
(3)發放群體: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符合申領條件的職工。
(4)發放渠道:由單位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夫妻雙方都是企業職工,也就是通常說的雙職工,則這部分錢由兩個單位平攤。
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亡故,則由另一方所在的單位全數發放。
2.老年人扶助
所謂老年人扶助,主要指的是在老年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由予優先和照顧。
比如:對於獨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有一方年滿60周歲,在生病住院時,其子女可以每年享受5天的陪護假。
一、獨生子女養老補貼申請條件:
1、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父母是農村居民戶口;
3、在計劃生育期間,沒有出現違法違規行為;
4、家只有一個子女(或者雙女);
二、獨生子女養老補貼申請流程:
1、申請人持《一孩生育服務手冊》《醫學出生證明》報村委初審;
2、初審通過後,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將材料交回村委;
3、村委對申請人員進行7天公示;
4、無異議後,報鎮計生辦審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⑷ 獨生子女的政策補貼
獨生子女補貼政策具體如下:
1、獨生子女父母獎金補貼,獨生子女父母只要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件就可以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金補貼,每個地區補貼的金額不同,最高為2000元,領取時間是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8周歲為止;
2、獨生子女計劃生育獎勵扶助補貼;
3、獨生子女家庭傷殘扶助補貼。
4、獨生子女人員死亡補貼
5、獨生子女教育補貼。對於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國家也會給予一定的教育補貼,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可享受高考加分優惠政;二是直接發放現金補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獨生子女證辦理的流程是什麼
1、申請領取《獨身子女證》,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
2、由女方到所在單位領取《獨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3、經雙方單位初審同意後,至本機關審核;
4、對於材料齊全的申請,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區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
5、區計劃生育委員會接到本機關審核申請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⑸ 浙江省獨生子女拆遷政策
「拆遷補償的方式包括:實行貨幣補償、實行房屋產權調換,或者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獨生子女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以來獨生子女拆遷補償標准浙江省獨生子女補貼,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
標准房屋拆遷補償標准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規定,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以及建制雖然不撤銷,但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問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它的具體計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准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准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法律依據:
《浙江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細則》
第十條修改為:「拆遷主管部門對經批准拆遷的單位和個人實施房屋拆遷管理,並根據拆遷規模大小,按不超過拆遷補償安置費用的0.5%至1%向拆遷人收取管理費。具體收費標准, 由省物價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制定。」
⑹ 浙江省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可以享受的待遇主要分為2類:一是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是老年人扶助。具體標准如下:
1.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1)發放時間: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日起,至獨生子女年滿14周歲。
(2)發放標准:每年不低於100元。
(3)發放群體: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符合申領條件的職工。
(4)發放渠道:由單位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夫妻雙方都是企業職工,也就是通常說的雙職工,則這部分錢由兩個單位平攤。
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亡故,則由另一方所在的單位全數發放。
2.老年人扶助
所謂老年人扶助,主要指的是在老年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由予優先和照顧。
比如:對於獨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有一方年滿60周歲,在生病住院時,其子女可以每年享受5天的陪護假。
需要注意的是:
這5天陪護假,屬於帶薪假,單位要全額支付這5天的工資。
除此以外:對於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在老年人退休時,發放一次性補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條 我國是人口眾多的國家,實行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 國家採取綜合措施,調控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優化人口結構,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國家依靠宣傳教育、科學技術進步、綜合服務、建立健全獎勵和社會保障制度,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⑺ 浙江省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2021新規定
【法律分析】
1、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
2、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
3、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4、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5、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6、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7、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夫妻雙方均為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時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計1萬元的補助,雙方均為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家庭在年滿60歲後雙方均可領到每年720元的補助,但是一方為農村戶口一方為城鎮戶口的家庭則只能領到5000元補助。以上條件必須為父母雙方年滿60歲。但需要注意的是各地標准不一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