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離異怎麼補辦獨生子女證
離婚後,要補辦獨生子女證的,要當向當地政府部門提出申請。並且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政府部門受理申請後,必須對相應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發現當事人以前確實有按照相關法律,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應當為當事人補辦獨生子女證,發現未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應當不予補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⑵ 父母離異怎麼補辦獨生子女證
一、獨生子女證丟失怎麼補辦2019
申請人攜帶以下申請資料到街道申請,街道審核通過予以補辦:
1、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審核,復印件1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一份獨生子女獎勵待遇。
⑶ 夫妻離婚後如果一方獨生子女證遺失該怎麼補辦
夫妻離婚後如果一方獨生子女證遺失的話,可以拿著戶口本、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和出生證明到發證機關去補辦。
⑷ 離婚後獨生子女證補辦
法律分析:原辦理過獨生子女證或光榮證,後遺失的,子女數量沒有發生變化的獨生子女父母,可以申請補辦光榮證。原發證機關有記錄的,由原發證機關予以補辦;原發證機關沒有記錄的,憑單位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的名單、檔案記錄等原始證明材料,由原發證機關或者現工作單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予以補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⑸ 離異再婚獨生子女證補辦要求
法律分析:根據最新國家政策要求,獨生子女辦證手續簡化,只需要帶齊材料到原辦理機關申請補辦即可,具體需要以下材料:
(一)《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
(二)所在省《計劃生育服務證》。
(三)家庭戶口本。
如果是離異家庭還需以下材料;
(一)離異或者再婚者需提供離婚判決書或者協議書;
(二)前配偶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出具的未再生育書面證明;
(三)收養情況的提供收養證明;
(四)夫妻一方或者生育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死亡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⑹ 離婚了獨生子女證怎麼辦
離婚辦獨生子女證的辦法:由親生父母雙方填寫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書;由所在的社區、村委會等機關填寫相關情況,有工作單位的,由單位審核並簽署意見;當事日恩攜帶前述申請書、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⑺ 夫妻離婚後如果一方獨生子女證遺失該怎麼補辦
獨生子女證,只有一本,不存在一方遺失,另一方還有。
如果遺失了獨生子女證,。可以憑孩子出生醫學證明,家長身份證,戶口本,婚育情況證明,到發放當年獨生子女證地方補辦,需要注意的是,孩子如果超過16周歲,就不予補辦,只能開具獨生子女證明。
⑻ 離婚後補辦獨生子女證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一)《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
(二)所在省《計劃生育服務證》。
(三)家庭戶口本。
如果是離異家庭還需以下材料;
(一)離異或者再婚者需提供離婚判決書或者協議書;
(二)前配偶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出具的未再生育書面證明;
(三)收養情況的提供收養證明;
(四)夫妻一方或者生育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死亡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