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子是父母的名字,能通過加子女的名字,然後約定份額,再去掉父母名字,這樣交的稅是不是少
走買賣方式的話和普通人一樣根據所佔房產份額交稅,但可以通過析產份額的方式、可以免稅,如下:
因是直系親屬,兩種方式供你選擇:
一、走分家析產的程序,寫一份分家協議書(或到房管部門要一份),讓父母所有家人簽字同意析產到子女名下,只需交納手續費(每平6元和工本費80元)~~
二、走買賣過戶程序,父母是賣方,子女是買方,根據份額費用如下:
要根據評估價格、是否滿五年、房子是否父母的唯一房子後對號交納:
1、測繪費1.36元/平方;
2、評估費0.5%(評估額,允許浮動);
3、契稅評估額初次90平內1%、90平~140平內1.5%,超過140平或非首次3%,買方繳納;
4、所得稅按全額的1%由賣方承擔,若是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減免;
5、交易費6/平方,雙方;
6、工本費80元,買方(工本印花稅5元)買方;
7、營業稅5.6%,若滿五年可減免。
『貳』 房產證去掉父母名字,交多少錢
一、房產證上去掉名字的辦理手續和費用
1.房產證去除夫妻名字
如果是夫妻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稅,只要辦理夫妻間房產更名即可。
辦理流程:受理窗口交件——審核(內部)——繳費發證
需要的材料: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具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房產測繪成果;雙方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和原件;原房屋權屬證書;結婚證、夫妻關系證明書或可以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簿復印件和原件;雙方的約定協議。
2.房產證去除父母子女名字
父母子女之間去名字,可以按照份額贈與或者買賣來計稅,其中,按照贈與方式交的稅費較少,只需繳納所佔份額的契稅,從1%~3%不等。
共分四種情況:
頭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1%
頭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上普通住宅:1.5%
非頭次購買普通住宅:3%
購買非普通住宅:3%
註:因為各地房產政策存在差異,本文僅為辦理房產加名減名提供相應指引,具體稅費以實際辦理為准。
3.房產證去除非親屬名字:
(1)贈與方式
需辦理公證,公證費用為贈與合同標的2%,對於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行為,應對受贈人全額徵收契稅,契稅繳納標准為總房價的3%。無償贈與房產給他人,南京市目前執行的是免徵營業稅和個稅。另外,通過贈與獲得房產過戶時還需要交相關登記費和手續費。
所需材料:雙方戶籍或者身份證;合同書;房產證;其他材料;不可代為辦理。
『叄』 售後公房父母子女間去過一次名字算交易嗎
你好,售後公房父母子女間去過一次名字算交易的,望採納
『肆』 父母子女間「房產加名或更名」,手續如何辦理
昨日,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通知稱,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由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免徵契稅。也即是說,財政部與稅務總局達成共識,不會對夫妻房產證加名征稅。那麼,父母子女間加名或者更名,是否需要征稅,如何征稅?其間,又該如何避免法律風險?上海精文律師事務所房產部執行主任吳林鋒律師,結合自身多年的實踐經驗,對父母子女「房產加名、更名」的稅費政策及相關法律風險防範作如下一一解析:一、房產加名的方式1、買賣方式:即通過簽訂《上海市買賣合同》,採用名為「買賣」,實為「贈與」的方式,辦理減名。2、贈與方式:通過辦理贈與過戶手續,由另一方無償取得房屋產權。二、兩種方式的稅費比較1、買賣方式:(1)非普通住房:繳納10.65%的稅費,其中包括3%的契稅,2%的個稅以及5.65%的營業稅。(2)普通住宅:繳納4%的稅收,其中1%的個稅以及3%的契稅。2、贈與方式:按所贈與房產份額價格的5%繳納稅費即可,包括3%契稅和2%公證費;(備註:上述征稅按照買賣或者贈與的房產份額比例作為基數)因此,父母之女之間辦理房屋「加名或更名」,普通住房「買賣」的方式合算;非普通住房「贈與」的方式合算。但就單次交易來看,父母之女之間的「贈與」確實節省成本,根據現有稅費政策,一旦將該房產出售,將面臨多繳納20%個稅。三、法律風險防範現實生活中,因「房產加名、更名」操作不慎引發的法律爭議不在少數。尤其有多個子女的家庭,父母為某個子女加名,常有可能就此引發一場家庭風波。如上分析,普通房「加名、更名」,「買賣」較「贈與」稅費劃算;且考慮到通過「贈與方式加名」,再次出售將面臨「20%的個稅」。現實中,大部分父母為子女加名,都採用「買賣方式」。實際辦理「房產加名」甚至「更名」過程中,父母及子女常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簽訂一份《買賣合同》,以此作為辦理房產加名或者交易過戶的必備手續資料,但子女方不會按照買賣合同的約定支付對價。筆者在司法實踐中就碰到類似案例:(1)父母過世,有其他子女即提起訴訟,認為:受房子女並未支付房屋對價;應當就買賣合同約定的對價,作為遺產在子女間平均分配;(2)因父母年時已高,常受人左右。若有子女慫恿或者其他因素,老人就以「受房子女未支付對價取得房屋」,並非「善意取得」,要求法院確認買賣合同無效,並歸化房屋等等。出現上述法律紛爭的關鍵在於:父母子女間加名或更名,在過戶手續資料上「名為買賣」,但「實為贈與」。
『伍』 父母子女共有的房屋產權減名需要去法院裁決嗎
不用的去法院,去公證處簽一份贈與合同即可!
『陸』 房產證是父母的名字,現在可以加上子女的名字嗎
感謝邀請
房產證上是父母的名字,能否將子女的名字也加上去?
很多人都會以為在房產證上加個名字應該很簡單,其實不然,在房產證上加減名字在法律上講,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權人"。 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權",這么講大家應該還不太懂吧,下面小編就來仔細的說說。
三、沒有直系血緣關系的
這種情況在房產證加名字,手續會復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需要交如下費用。
1. 每平方米2.5元交易費。
2. 不滿5年,5.5%的營業稅加1%個調稅(時間段從產證發證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滿5年則不需要。
3. 萬分之5的印花稅。
4. 本合同,每本約5元(各區交易中心不一樣)。
5. 男方轉讓50%,所有的稅按市場價格計算,如果100萬的房子記稅值就是50萬。
6. 產證上有幾人轉讓的,產證權益按平均分。
『柒』 房產證上父母和子女的名字都在上面,現在要減去子女的名字。這個費用有多少
屬於共同共有是嗎?唯一的方法是以簡單過戶的形式,把子女共有的份額,過戶到父母的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