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沈陽市獨生子女費能領多少
沈陽獨生子女獎勵政策包括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和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費等待遇。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指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18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低於10元獎勵費或者一次性獎勵2000元;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費指職工退休後,由其所在單位每月發給10元或者一次性發給2000元補助費;無工作單位人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後,按照有單位人員標准發給補助費,由當地財政支付。具體規定如下:
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四章獎勵與社會保障
第二十三條 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制度,實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滿足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基本需求,促進計劃生育。
第二十四條 逐步實行農村獨生子女父母、雙女戶父母養老保險制度。
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籌集資金,興辦養老服務機構,建立以社區為主體的老齡人口服務網路。
第二十五條 依法辦理婚姻登記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日,配偶享有護理假15日。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第二十六條 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職工,享受下列休假待遇:
(一)放置宮內節育器的,休假3日,7日內不安排重體力勞動,產假期間放置的,產假順延;
(二)放置皮下埋植避孕劑的,休假5日,產假期間放置的,產假順延;
(三)取出宮內節育器的,休假2日,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劑的,休假5日;
(四)施行輸卵管結扎術的,休假21日,產假期間結扎的,產假順延;
(五)施行輸精管結扎術的,休假10日;
(六)施行人工流產術的,未滿4個月流產的,休假15天;滿4個月流產的,休假42天;
(七)經批准施行輸卵管復通術的,休假21日,施行輸精管復通術的,休假15日。
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第二十七條 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城鎮居民,享受下列待遇:
(一)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18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低於10元獎勵費或者一次性獎勵2000元;
(二)子女托幼費、醫療費,由其所在單位按照當地規定予以補貼;
(三)職工退休後,由其所在單位每月發給10元或者一次性發給2000元補助費;無工作單位人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後,按照有單位人員標准發給補助費,由當地財政支付。
第二十八條 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農村居民,享受下列待遇:
(一)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18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低於10元獎勵費或者一次性獎勵2000元;
(二)在子女入學、就醫、入托、招工、參軍等方面給予照顧;
(三)優先列為家庭經濟發展的重點扶持對象,在資金、技術、培訓和信息服務等方面給予照顧;
(四)年老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後,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照顧。
第二十九條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支付,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有工作單位的城鎮居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支付50%,一方無工作單位或者亡故的,由另一方所在單位全額支付;
(二)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由當地財政支付。
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再發放,已領取的部分不予退回。
第三十條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其獨生子女死亡或者意外喪失勞動能力後,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享受下列待遇:
(一)屬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退休後由其所在單位按照本人基本工資的全額發給退休費,已按其他規定享受全額退休費待遇的,每月增加10元;
(二)屬於企業職工的,退休後由其所在單位一次性發給不低於3000元補助費;
(三)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不屬於本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城鎮居民,由當地人民政府一次性給予3000元補助費;
(四)農村居民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或者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集體經濟組織每年發給一定數量的生活費,符合國家規定的五保戶條件的,依法享受五保戶待遇。
終生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夫妻,可以享受前款規定的待遇。
第三十一條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夫妻的獎勵由其所在單位執行的,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承擔落實責任。
第三十二條實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
在確定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時,按照前款規定發放的特別扶助金、獎勵扶助金不計入家庭收入。
第三十三條 對獨生子女死亡或者傷殘的計劃生育家庭,當地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生活、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方面給予幫扶和救助。具體實施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鼓勵各類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開展對獨生子女死亡或者傷殘的計劃生育家庭的社會關懷活動。
第三十四條 農村居民成建制轉為城鎮居民後,在未享受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前以及享受農村居民生育政策過渡期間,繼續享受原農村計劃生育獎勵優惠政策。
第三十五條 各地區、各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本章規定以外,制定其他優惠措施。
② 沈陽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詳細點
國家規定是社區發放是每人每年20元,不過有的地方社區也是60元,如果是企業發放是每人每年60元,夫妻雙方都能領取。領取時一般需要提供獨生子女證、戶口簿,如果是社區領取,需要單位出單位不發放的證明,第一次領取要多填一張申請表(社區那裡有該表格)。
③ 沈陽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是什麼
法律分析: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法律依據:《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 第三十七條 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
以上的表述就是有關獨生子女費的具體新規定。自從計劃生育以來,獨生子女數量在逐步增加,我國的人口增長速度也有了一個明顯的減慢趨勢,但是老齡化趨勢依然在增大。成家之後,兩個人要贍養兩對父母,由此看出,獨生子女承受著巨大的壓力。這無疑是一個不好的現象。
④ 遼寧省昌圖縣農村老人獨生子女費是一次性發放嗎
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戶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
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8周歲,每月發放獨生子女費40元。 地區不同,發放的獨生子女費的標準是不同的。
獨生子女的父母只要年滿60歲,國家都會給予其父母每人每年960元的補助。以上獨生子女費是按月或按年發放的,而不是一次性一次性給完。
⑤ 沈陽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2022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補貼政策如下:1、獨生子女父母只要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件就可以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金補貼;2、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可享受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補貼;3、獨生子女家庭傷殘扶助補貼;4、獨生子女人員死亡補貼;5、獨生子女教育補貼(享受高考加分優惠政和發放現金補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⑥ 遼寧省沈陽市康平縣獨生子女費發放了嗎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指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18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低於10元獎勵費或者一次性獎勵2000元;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費指職工退休後,由其所在單位每月發給10元或者一次性發給2000元補助費;無工作單位人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後,按照有單位人員標准發給補助費,由當地財政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二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合理配置、綜合利用衛生資源,建立、健全由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組成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網路,改善技術服務設施和條件,提高技術服務水平。
第三十三條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針對育齡人群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基礎知識宣傳教育,對已婚育齡婦女開展孕情檢查、隨訪服務工作,承擔計劃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詢、指導和技術服務。
⑦ 遼寧獨生子女父母60歲費發放標准
法律分析:補償金額每月發給10元或者一次性發給2000元補助費
法律依據:《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七條 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城鎮居民,享受下列待遇:
(一)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18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低於10元獎勵費或者一次性獎勵2000元;
(二)子女托幼費、醫療費,由其所在單位按照當地規定予以補貼;
(三)職工退休後,由其所在單位每月發給10元或者一次性發給2000元補助費;無工作單位人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後,按照有單位人員標准發給補助費,由當地財政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