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0年11月公司員工不辦獨生子女證有護理休嗎,為什麼我公司說不辦獨生子女證沒有護理假
如果是獨生子女,就去辦理獨生子女證吧,很快的。
如果不是獨生子女,是違反國家政策的,當然不能享受假期了,護理假是國家法定的福利,但違規在先的又怎能享受呢?
② 「照顧父母」話題再被關注,為何大多數單位都無法接受「護理假」
照顧父母話題帶被關住,大多數的單位都是無法接受護理假的,因為我們都知道單位都是盈利性的,如果有護理假的話,那麼對這個單位也會造成非常大的損失的。
我們都知道錢是永遠都掙不完的,但是父母只有一個,我們當兒子當女兒的機會也就只有這一次,也希望每個人都能夠認清這一點,在很久以前有一句話叫做父母在不遠游,但是還有一句話叫做父母在不遠游,遊必有方,意思就是說我們如果出去遠行,一定要告知自己的父母去哪裡去干什麼。這是非常的重要的,也希望每個人都能夠知道。也希望每個人的家庭都能夠幸福,同時也希望這項規定能夠順利出台。
③ 我是獨生子女,我媽生病住院了,生活不能自理,公司不給護理假,他違法嗎
護理假不是給照顧老人的。一般都是請事假。。。
④ 獨生子女陪護假
中國多地立法明確獨生子女護理假制度。福建、湖北、黑龍江、廣西、海南、重慶六個省區市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配套法規中規定了獨生子女護理假。
2018年7月25日,《河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草案)》,草案規定,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其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20日的護理假。 10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規定,贍養人為獨生子女的,其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每年累計二十日的陪護假。
2020年6月30日,《深圳經濟特區養老服務條例(草案)》在市人大常委會網站上公開徵求意見,明確提出設立獨生子女護理假。
016年12月,河南省老年人口1534萬,占常住人口的16.1%,人口老齡化問題日益突出。實施的《河南省老年人保護條例》,自1990年5月開始實施。
2018年3月1日起,《重慶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施行。條例規定,老年人是獨生子女父母的,如患病住院治療且需要二級以上護理時,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進行護理照料,並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10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1]
其中,福建、湖北、黑龍江、廣西、海南、重慶六個省區市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配套法規中規定了獨生子女護理假,河南、廣州則是在地方計劃生育管理規定中進行了明確。 [1]
2018年7月25日,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了二審稿,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26日,法制委員會召開會議,作了約50處修改,形成了草案表決稿。27日,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河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草案)》,草案規定
⑤ 獨生子女陪護假國家規定2022
遼寧獨生子女陪護假國家規定是: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年滿60周歲後住院治療的,給予其獨生子女每年累計15日的父母照料假。
老年人是獨生子女父母的,如患病住院治療且需要二級以上護理時,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進行護理照料,並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根據相關規定,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城鎮居民,享受下列待遇:
1、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18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低於10元獎勵費或者一次性獎勵2000元;
2、子女托幼費、醫療費,由其所在單位按照當地規定予以補貼;
3、職工退休後,由其所在單位每月發給10元或者一次性發給2000元補助費,無工作單位人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後,按照有單位人員標准發給補助費,由當地財政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八條 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遼寧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第二十條 省、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老年人長期護理保 障制度,對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的老年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經 濟困難的老年人,根據其失能程度給予護理補貼或者為其購買服務。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針對所在社區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無子女家庭,定期進行心理疏導和情感慰藉。
省、市、縣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免費培訓,普及照料失能、 失智等老年人的護理知識和技能。
省、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政策,支持、引導和鼓勵商業 保險企業開展針對老年人的人身健康保險、長期護理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相關業務。
⑥ 員工試用期可以休獨生子女護理假嗎
可以的,這是國家規定的休息假期,只要你是在上班,單位就應該讓你享受護理假的。
⑦ 獨生子女陪護假單位不批准怎麼辦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不批產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勞動者是產假的,是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的,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把醫院的住院證明以及醫生開具的產假單郵寄給公司,保留好快遞詳情單以及產假單以及住院證明的原件即可。勞動者產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原工資支付。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六條 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⑧ 獨生子女陪伴父母假期規定
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周歲以上,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可以享受護理假,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看護假、護理假期間,職工所在單位應當保障職工工資照發,並且不影響職工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還明確了市民可享受的優生健康服務。
一、獨生子女護理假有假難休的原因:
1、細則不明確。廣西壯族自治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人員溫舒表示已接到不少咨詢電話,除了市民反映不知如何請假外,不少單位和公司也不知道怎麼批准。
2、監管不明確。廣東省民政部門表示,老齡辦負責政策的細化,而具體的執行監管應該是勞動監察部門。記者調查發現,湖北省人大、省政府明確將開展執法檢查,此外一些省份並未對該項假期的落實開展執法檢查。
3、處罰不明確。該項假期無形中增加了企業的用工成本,甚至有部分企業以相關條款未作細化明確為由拒絕執行。企業違反規定有什麼罰則並未體現,這一定程度上助長了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
二、獨生子女陪護父母假的期限如何計算和確定:
1、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每年(從其父母一方滿60周歲起按照周年計算)享受5天陪護父母假,不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職業假。
2、獨生子女每年享受的陪護假應當在當年內使用,不能結轉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陪護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照發。
三、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2022(2022年獨生子女家庭福利補貼政策)
1、免費假期
2、2000元的免徵額度
法律依據:
《黑龍江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第五條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其陪護假,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20日,非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10日,陪護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⑨ 獨生子女父母生病,單位應該給假嗎對此你怎麼看
為什麼不給假?應該必須給假呀,我覺得這件事情甚至可以上升到法律層面,應該頒布法律,來保護這種行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父母生病,子女向單位請假,單位不給家,這還有天理國法人情嗎?
我的看法就是這種行為必須提倡,這種行為也必須支持這種行為還應該得到法律方面的認可我國已經正在步入老齡化社會,老齡化社會離我們越來越近,如果這個時候我們還對年輕人因為父母生病而請不到假,去煩惱發愁的話,那麼這個老齡化社會該怎樣進行下去呢?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如果在這方面連人情都沒有的話,那麼這個社會將會冷漠到什麼程度呢?所以這個問題就應該上升到不是請不請假給不給假的問題,而是應該設立法定的假期,並且把這些假期認定為是帶薪休假,這樣才能夠解決獨生子女父母生病,獨生子女照顧男的問題,我相信這個問題將來一定會有更多人去關心,也一定會有更多人去考慮這個問題該怎樣解決,因為這是一個我們每個人在今後生活中都會遇到的情況。
⑩ 獨生子女陪護假單位不批准怎麼辦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不批產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勞動者是產假的,是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的,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把醫院的住院證明以及醫生開具的產假單郵寄給公司,保留好快遞詳情單以及產假單以及住院證明的原件即可。勞動者產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原工資支付。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六條 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