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欠條上父母子女都簽字畫押了有異物和父母一起償還債務嗎
這種情況簽字人都有義務償還債務。
B. 跟父母寫的借條有效嗎
法律分析:父母寫給子女借條有用,只要存在真實借款關系。借據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即借條。錢物歸還後,打條人收回借據,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於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據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C. 父母都在母親給女兒寫了欠條父親確不知情,父親去世了,欠條在法律上生效嗎
當然生效
D. 父親欠下的債務,子女在欠條上也簽字了,子女也要償還嗎
根據我國法抄律規定,首先要看襲子女在付錢欠條上簽字是出於什麼目的。如果只是為父親欠款做了見證, 那在父親在世期間是不需要償還債務的,如果父親去世,子女繼承父親遺產,要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償還父親生前債務,放棄繼承遺產的可以不用償還債務了,關於繼承法和債務債權的法律條例華債網查閱的到。如果子女是為了父親借款做擔保,債務到期後子女要承擔保證責任。
E. 父母給子女打欠條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分析:欠條,是個人或單位在欠款、欠物時寫給有關單位或個人的憑證性應用文。欠條今天也有... 如果最後得到該客戶的追認,是有法律效力的。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F. 請問:父母借給子女錢,要寫借條,那麼借條在什麼情況下起法律效益,
借款真實的話,借條就有法律效力。
父母借錢給子女,雙方的借款關系與普通借款關系沒有區別。只要父母真實交付了借款給子女的,雙方對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利息等約定明確的,借條就具備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護。
G. 父女之間自己寫的收據證明,各不相求管用嗎
首先,子女是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父女之間,寫了收據證明各不相求,這個是不管用的,這違反了法律,也違反了道德。
贍養老人。
關於贍養老人,《婚姻法》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撫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法院訴訟解決,情節惡劣還有可能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
1、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被贍養人婚姻關系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2、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贍養人不履行給付贍養費、共同分擔費用的,除了支付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外,還應按照應當繳納的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數額的每日1%支付違約金。
4、贍養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5、部分贍養人不履行義務,其他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由不盡贍養義務贍養人的下一順序贍養人繼續履行贍養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贍養人不得以此作為自己不履行義務的理由。
H. 父親寫給子女欠條法律上認可嗎
從法律上講,父母與子女都是獨立的個體,依法享有獨立的民事權利,承擔相應的民事義務;如果父母在生活中,確實借了子女的錢,這跟普通的借貸之間沒有區別;如果父母事實上沒有借錢,只是承諾給子女金錢,進而寫下欠條的。這種欠條,在法律上視為財產贈與的承諾,父母是可以予以撤銷。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I. 爸爸向女兒借錢逾期未還款,但是寫了欠條,這種能起訴成功嗎
可以起訴成功,只有有這份借條,就證明有這借貸關系,至於如果要說明這借貸關系不存在,那就要被告(父親)有相關的還款依據,說明這錢已經還了。
J. 父母和子女一起借的錢,父母寫的借條可以嗎
誰寫的借條就是誰借的,這個不是空口說的,是要講證據的,如果是一同借的,需要寫明借款人全部名字,不能一個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