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被拘留過,對子女考公務員有影響嗎
現在很多小夥伴都會咨詢,父母進去過、關過、坐過牢和蹲過監獄以後會不會影響公務員的政審。我也搜索過,可以說是眾說紛紜,那下面我給大家解答一下。
1.過不了的情況。
1直系親屬或者配偶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2旁系親屬存在重大違法,如死刑、無期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直系或者旁系危害國家安全的。以上這是三種情況是一定過不了政審的,這個可以上網搜索一下,網路都能搜索的到。但是還有一些小夥伴會問父母行政拘留過或者旁系親屬刑事拘留或者直系親屬判過刑會不會影響政審。
2.我先給大家科普一下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刑事處罰的區別:
我國的刑事處罰包括管制、拘役、有期、無期、死刑、附加刑、罰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刑事拘留是有案底的,這個案底是指拘留的記錄,刑拘的案底只能說拘留過,不能說明違法犯罪。刑罰才是名義上的案底,證明是犯罪了,或者說刑拘只是控制了犯罪嫌疑人,但是不是嫌疑人沒有證明其有罪。而刑罰是對罪犯的最終審判,經過了人民法院宣判某某有罪,判處什麼刑罰,或者免於刑罰都稱作有罪。刑拘是違反治安法的行為,並不叫犯罪,而且當地派出所有無犯罪記錄證明,並沒有無違法犯罪證明自然能開出來。
3.到底會不會影響公務員考試呢?
我看一下公務員政審的規定:
根據《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中的規定:
第十七條: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有刑罰的要開具無罪證明記錄,開不出來就過了政審嗎?不一定的,有刑罰的人開出來的只能是有犯罪證明,招考的單位也要看是什麼罪名怎麼判刑以及判刑多久而綜合考慮的,目前網上有很多過不了的聲音,這是不對的。
為了保證錄用考核工作的順利,各地根據需要可成立臨時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體負責錄用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
所以說政審主要考察的還是你這個人,你自己有無犯罪記錄。現在的中國不是古代朝政,沒有了」連帶』的道理,除非直系親屬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旁系親屬中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情況下才會對你的公務員政審有影響,如果沒有那就大可放心,並不需要你親屬開無犯罪記錄證明,所以大方參加考試,不用擔心。
⑵ 父親治安拘留對子女考公務員政審有影響嗎
法律分析:一般不會。但受到過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的,會影響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參加、公務員考試、警校招生、軍校招生、銀行招聘、國企招聘等的政審,政審不合格是不予錄用的。治安拘留是行政處罰之一,也稱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機關對於違反了行政法律規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措施。其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也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受過行政處罰的,違法記錄會在公安機關留有記錄。但這種記錄並不是對任何人都開放的,除司法機關辦案外其它人無權查詢這些資料。所以一般不會影響找工作,除非是考公務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三條 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年滿十八周歲;(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四條 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忠於憲法,模範遵守、自覺維護憲法和法律,自覺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二)忠於國家,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三)忠於人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四)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五)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六)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守法治,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家庭美德;(七)清正廉潔,公道正派;(八)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⑶ 父母有行政拘留子女可以考公務員嗎
【法律分析】
行政拘留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一般是不記入個人檔案的,不屬於不錄用用為公務員的情形,因此對子女考公務員一般沒有影響。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線的;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為了保證錄用考核工作順利進行,各地根據需要可成立臨時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體負責錄用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直系親屬有刑事犯罪記錄,如果是正在服刑的,其子女不得報考公務員,直到服刑完畢後才可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四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除公務員錄用考察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一)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三)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四)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我國政權活動的;(六)其他不適合擔任人民警察的情形。
⑷ 母親被拘留過影響子女考公務員嗎
法律分析:無影響,報考公務員只需要本人提供無罪證明即可,因此與父母是否被行政拘留無關。 只有父母被刑事處罰過,留下了案底,才會對子女有一定的影響,像是不能考取人民警察。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一)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三)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四)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六)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和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⑸ 父母行政拘留對子女考公務員有影響嗎
父母行政拘留對子女考公務員沒有影響。我國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包括警告、罰款、行政拘留、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行政拘留是對公民實施違法行為,違反治安管理的一種處罰措施,只有記錄,沒有案底,所以父母行政拘留不會對子女考公務員有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條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一)警告;(二)罰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⑹ 父母行政拘留對子女考公務員有影響嗎
法律分析:只要報考考生本人沒有《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第十七條里的三種情況,報考公務員是沒有影響的。公務員政審考察也只涉及本人,所以父母親屬被行政拘留過對公務員政審本人沒有影響。
法律依據:《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
第十七條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六條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迴避等方面的情況
⑺ 父親有過行政拘留兒子可以考公務員嗎
不影響。父親有過治安拘留對子女公務員政審一般沒影響,不影響考公務員。但是受過行政處罰的,違法記錄會在公安機關留有記錄,但這種記錄並不是對任何人都開放的,除司法機關辦案外其它人無權查詢這些資料,所以一般不會影響找工作,除非是考公務員。
⑻ 行政拘留對孩子考公務員有影響嗎
法律分析:行政拘留屬於行政處罰,父母的行政拘留,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影響子女報考公務員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⑼ 父母被行政拘留過對孩子考公務員有影響嗎
法律分析:無影響,報考公務員只需要本人提供無罪證明即可,因此與父母是否被行政拘留無關。只有父母被刑事處罰過,留下了案底,才會對子女有一定的影響,像是不能考取人民警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⑽ 父母行政拘留對子女考公務員有影響嗎
治安拘留對子女公務員政審一般沒影響。受過行政處罰的,違法記錄會在公安機關留有記錄。但這種記錄並不是對任何人都開放的,除司法機關辦案外其它人無權查詢這些資料。所以一般不會影響找工作,除非是考公務員。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1、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公務員政審即公務員政治審查主要強調考生本人思想進步、品德優良、作風正派,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公務員政審是在體檢合格之後進行的,目前政審有兩種方式,分別是面審和函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五條報考公務員,除應當具備本法第十三條規定的條件以外,還應當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國家對行政機關中初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的公務員實行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商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第二十六條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三)被開除公職的;(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