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2022
(一)在子女年滿十六周歲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二)農民在調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時,其獨生子女按兩個人計算分配面積;(三)在年老退休時,領取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持有《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公民,其獨生子女在未滿十六周歲之前發生意外傷殘或者死亡,不願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由區、縣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給予一次性補助
B. 上海10前退休一次性可以領獨生子女費多少
上海10年前退休的獨生子女夫妻,退休時可領5000元獨生子女費。
C. 上海獨生子女費退休後怎麼領取
法律分析: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上海市戶籍公民,在子女年滿16周歲以前,可領取每月3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有用人單位的,由用人單位支付;無用人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支付。持有光榮證的上海市戶籍公民辦理退休手續時,對按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在按規定計發養老待遇後,再給予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5000元。不符合前項規定的人員,女年滿55周歲或者男年滿60周歲的,由戶籍所在地的區、縣政府給予5000元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2004年4月15日前辦理結婚登記且婚後未生育又未收養子女的上海市戶籍公民,可按規定在退休或到指定年齡時領取1萬元的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九條 國務院編制人口發展規劃,並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全國人口發展規劃以及上一級人民政府人口發展規劃,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編制本行政區域的人口發展規劃,並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第十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人口發展規劃,制定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實施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辦事處負責本管轄區域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貫徹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第二十三條 國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按照規定給予獎勵。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制度,促進計劃生育。
國家鼓勵保險公司舉辦有利於計劃生育的保險項目。
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政府引導、農民自願的原則,在農村實行多種形式的養老保障辦法。
D. 上海退休人員一次性獨生子女費
法律分析:2017年上海獨生子女費標准 :每月30元. 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標准 :5000元,若04年4月15日前辦理結婚登記且婚後未生育又未收養子女的上海市戶籍公民,可按規定在退休或到指定年齡時領取1萬元的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獨生子女在未滿16周歲之前發生意外傷殘或死亡,自願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由戶籍所在地的區、縣政府分別給予不少於3000元或5000元的一次性補助。
法律依據:《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四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公民,在子女十六周歲以前,由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向其頒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第三十五條 持有《光榮證》的公民,可以享受以下獎勵:(一)在子女年滿十六周歲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二)農民在調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時,其獨生子女按兩個人計算分配面積; (三)在年老退休時,領取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
獎勵的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E. 上海退休獨生子女一次性補貼發放流程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補貼由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街道辦事處發放,可以直接去戶籍所在地領取,也可以持戶口簿到村委或者居委領取。該款項會發放到村委或者居委,由他人代為發放到個人手中。
法律依據:《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四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公民,在子女十六周歲以前,由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向其頒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以下簡稱《光榮證》)。
第三十五條 持有《光榮證》的公民,可以享受以下獎勵:(一)在子女年滿十六周歲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二)農民在調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時,其獨生子女按兩個人計算分配面積(三)在年老退休時,領取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獎勵的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F. 上海獨生子女費怎麼領
法律分析:根據規定,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上海市戶籍公民, 在子女年滿 16 周歲以前,可領取每月 30 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費。有用人單位的,由用人單位支付的獎勵費一般都是直接將這 筆費用打到工資卡上;無用人單位的,;可以憑勞動手冊到戶籍地 所在居委會辦理相關手續,再到居委會或街道(鎮)人口計生辦公 室領取。
法律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 第十五條 加大對計劃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切實保障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使他們優先分享改革發展的成果。對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政策,在社會保障、集體收益分配、就業創業、新農村建設等方面予以傾斜。完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特別扶助制度,實行扶助標准動態調整。幫扶存在特殊困難的計劃生育家庭,妥善解決他們的生活照料、養老保障、大病治療和精神慰藉等問題。推進計劃生育與扶貧開發相結合,繼續實施「少生快富」工程。對政策調整後自願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實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等政策。
G. 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2022上海是什麼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最新政策包括的內容有,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H. 上海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法律分析:持有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公民,主要享受:1、子女達到16周歲時,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30元/月;2、農民在安排自留地和宅基地時,獨生子女按兩個人的標准來計算分配面積;3、退休時領取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獎勵金額為5000元。
法律依據:《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四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公民,在子女十六周歲以前,由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向其頒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以下簡稱《光榮證》)。
第三十五條 持有《光榮證》的公民,可以享受以下獎勵:
(一)在子女年滿十六周歲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二)農民在調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時,其獨生子女按兩個人計算分配面積;
(三)在年老退休時,領取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獎勵的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第三十六條 持有《光榮證》的公民,其獨生子女在未滿十六周歲之前發生意外傷殘或者死亡,不願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由區、縣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給予一次性補助。
第三十七條 依法生育子女的婦女,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第三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在制定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時,應當體現對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照顧。
I. 上海獨生子女費5000元怎樣領取
【法律分析】:上海獨生子女費的申領如下:1、有用人單位的,由用人單位支付的獎勵費一般都是直接將這筆費用打到工資卡上;2、無用人單位的,可以憑勞動手冊到戶籍地所在居委會辦理相關手續,再到居委會或街道(鎮)人口計生辦公室領取。(點擊查看:非本市戶籍外地來滬人員不能在滬領獨生子女費)3、持有光榮證的上海市戶籍公民辦理退休手續時,對按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在按規定計發養老待遇後,再給予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5000元。4、不符合前項規定的人員,女年滿55周歲或者男年滿60周歲的,由戶籍所在地的區、縣政府給予5000元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2004年4月15日前辦理結婚登記且婚後未生育又未收養子女的上海市戶籍公民,可按規定在退休或到指定年齡時領取1萬元的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5、持有光榮證的上海市戶籍公民,獨生子女在未滿16周歲之前發生意外傷殘或死亡,自願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由戶籍所在地的區、縣政府分別給予不少於3000元或5000元的一次性補助。6、已領取《光榮證》的本市戶籍公民,如果申請再生育子女或違反規定生育子女,就不能再領獎勵費了,不過已領取的獎勵費不用退回。
【法律依據】:《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四條 市和區人民政府應當採取財政、教育、住房、就業、保險等支持措施,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
第三十八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公民,在子女十六周歲以前,由區衛生健康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向其頒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以下簡稱《光榮證》)。
第三十九條 持有《光榮證》的公民,可以享受以下獎勵:
(一)在子女年滿十六周歲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二)農民在調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時,其獨生子女按兩個人計算分配面積;
(三)在年老退休時,領取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
獎勵的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持有《光榮證》的公民生育第二個及以上子女的,應當退回《光榮證》,並終止憑證享受的相關待遇。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第四十條 持有《光榮證》的公民,其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或者死亡,不願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由區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給予一次性補助。
市和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對上述人群的生活、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
第四十一條 依法生育子女的婦女,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第四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在制定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時,應當體現對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照顧。
第四十三條 依法生育子女的公民,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報銷子女入托兒所、幼兒園的部分托費和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