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給已婚女兒買房,如何辦理房產證
辦房產證手續:(一)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證是否完備。(二)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三)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屋產權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四)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五)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九條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貳』 父母想把房子過戶給已婚兒子一人,不想個兒媳,要怎麼做
婚後父母贈與房子給兒子。如果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兒子,則屬於一方的財產,如果發生離婚糾紛對該不動產的所有權是一方的個人財產,但是如果沒有指明或者共同財產界定不明,一般就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屬於個人財產的規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對於婚後父母給子女購買不動產即使主觀願望就是給自己子女的一方的,但一般都不明確說明給自己子女,如果發生離婚糾紛對該不動產的所有權是否是一方的個人財產或夫妻共同財產界定不明,在實際案件受理中一般如果拿不出有利證據說明是只贈與給自己子女的一般就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
在贈與合同中寫明只給兒子一方。
『叄』 想把房子給已婚的獨生女兒,怎麼做最合適
出售。
父母非常心疼已經結婚的女兒,他們會體諒女兒的辛苦,也會幫助女兒獲得更好的生活方式。由於部分家庭中只有一個孩子,女兒結婚後,父母特別希望女兒能夠獲得房產。其實,社會生活中存在著兩種方式,不同方式之間的花費不相同。
首先,父母可以通過贈予的方式,將花錢購買的房屋贈送給女兒。該方式有壞處也有好處,好處是父母有權收回房,女兒需要按比例支付資金。其次,通過正規的房屋購買手續,完成房屋交易,最終完成房屋過戶過程。此時,房屋所有權歸女兒,父母可以在房子中居住,但無法收回房屋。該情況下,女兒支付的資金較少。
總的來說,我國法律允許雙方通過正規的方式完成房屋出售或房屋贈與,雙方在簽訂合同或者進行公證時,合理手續才能維護雙方權益。出售房屋時,女兒支付的資金相對較少,卻可以順利過戶。
『肆』 父母給已婚子女買房要注意哪些什麼問題
如果沒有特別說明的話,在子女婚後購房的行為,一般會看作是給夫妻共同購買房屋。如果只想給一方子女購房,建議書面約定。
『伍』 父母如何贈與房產給已婚子女
法律分析:父母如何贈與房產給已婚子女方法為:1、簽署房產贈與確認書,明確表示贈與一方;2、對所贈予的房屋進行價格評估;3、辦理房產贈與公證;4、繳納相關稅費;5、更換新房產證。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陸』 父母想給已婚女兒買房只是給女兒如何辦
法律分析: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約定的除外。也就是說父母出資購買的,是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另一方無權進行分割。 雙方可以在婚前訂立財產協議,並且公證,婚後財產就按照該協議執行。婚後可由一方父母出全款給子女買房,寫自己子女名字,視為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買房前雙方簽訂協議,寫明房屋產權歸屬,然後到當地公證處公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柒』 父母結婚如何資助子女購房
子女結婚前後父母資助購房如下:一方父母支付全款的或支付首付款自行承擔後續貸款並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的,房屋歸出資方子女所有;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房屋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還貸或者房屋登記在另一方子女名下的以及雙方子女名下的,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捌』 父母想為已婚女兒買房,房產證寫女兒名字,該房女婿是否有份呢
父母想為已婚女兒買房,房產證寫女兒名字,該房女婿是否有份需根據購房情況確定,具體如下:
1、一方父母為子女全額出資購房,房屋登記在該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在夫妻共同財產認定中,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一方父母為子女部分出資購房(主要指首付款),夫妻雙方共同還貸,房屋卻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的,房屋應認定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父母出資部分應視為對子女夫妻雙方的贈與,但是,父母明確表示贈與子女一方的除外,若夫妻關系無法存續,一方申請離婚要求分割房產,出資方父母的子女一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多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玖』 父母給已婚子女付首付需要什麼手續
父母給已婚子女付房子首付不需要什麼手續的。假如是要想只給自己的子女,那麼去公證一下,證明這是贈予自己子女的,而不是他們夫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