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分析:父母對養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養子女對養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雙方都不得遺棄和虐待。父母有管教和保護未成年養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的養子女對國家、集體和他人造成損害時,養父母有賠償經濟損失的義務。父母與養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養子女與婚生子女同屬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任何人都不得侵犯和剝奪養子女的繼承權,也不得減少養子女的繼承份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條 收養關系解除後,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因養子女成年後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撫養費。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撫養費;但是,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除外。
『貳』 養子女有贍養義務嗎
法律分析:養子女對養父母是有贍養義務的。如果養父母與養子女的收養關系成立,則養子女與婚生子女一樣具有贍養養父母的義務。所以養子女的贍養義務依附於收養關系是否成立,如果收養關系成立,就具有贍養義務,否則反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
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叄』 養父母有贍養義務嗎
法律分析:養父母有贍養義務。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民法典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需要對養父母盡贍養義務,養子女也有權繼承養父母的遺產。贍養義務的對象是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養父母。這里包括兩個要件,一是缺乏勞動能力,二是缺乏生活來源。二者必須同時具備,缺一則不構成贍養義務的對象。贍養義務的主體是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子女。凡名義上收養,實際上未與養父母共同生活,或者雖經養父母撫養但尚未成年的養子女,不是該義務的主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 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肆』 養子女對養父母有贍養義務嗎
養子女對養父母是具有贍養義務的。
這兩天被流傳在網上的一則視頻感動了。視頻中一名年輕女子將老人扛在肩膀上,還重復詢問對方「看見了嗎、看見了嗎」?
由此可見,作為養子女也是需要履行對養父母的贍養義務的。在我看來,這也是應該的,因為是養父母給了養子女第二次的「生命」,他們讓孩子感受到了來自「父母」的愛。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孝而親不待」。人生在世,我們做人做事一定要無愧於心。生前好好對待、陪伴自己的父母(養父母),千萬不要在失去後再去珍惜、懷念。
『伍』 養父母和養子女之間權利和義務的規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養父母和養子女之間權利和義務與生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是一樣的。具體如下:一、養父母對養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養子女對養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條 收養人、送養人要求保守收養秘密的,其他人應當尊重其意願,不得泄露。
『陸』 養父母和養子女的法律關系
法律分析:
1、養子女可以隨養父的姓,也可以隨養母的姓,由養父母雙方商定。收養成立後改變養子女的姓氏是養父母的一項權利,生父母無權干涉和阻撓。當然,在收養後不改變養子女的姓名也是完全可以的。2、養父母對養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養子女對養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雙方都不得遺棄和虐待。養父母子女間的上述義務,不因養父母離婚而解除。養子女隨一方生活,另一方不得拒絕承擔撫養義務。同理,養子女獨立生活後,對喪失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的養父母應履行贍養義務。3、養父母有管教和保護未成年養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的養子女對國家、集體和他人造成損害時,養父母有賠償經濟損失的義務。4、養父母與養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養子女與婚生子女同屬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任何人都不得侵犯和剝奪養子女的繼承權,也不得減少養子女的繼承份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 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衍生問題:
養父母可以和養子女斷絕關系嗎?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是可能解除收養關系的,解除收養關系就是繼承雙方關系,如出現虐待被收益人、不盡撫養義務等。解除收養關系可以通過收養人與送養人協商解除收養關系,當然,被收養人已成年的必須經過被收養人的同意,協調不成的可以採用訴訟程序解除收養關系。
『柒』 養父母對生子女有贍養義務嗎
養子女對生父母沒有贍養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那麼就代表著養子女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不需要承擔贍養親生父母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
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捌』 養父母和養子女的法律關系
法律分析:養子女可以隨養父的姓,也可以隨養母的姓,由養父母雙方商定。收養成立後改變養子女的姓氏是養父母的一項權利,生父母無權干涉和阻撓。當然,在收養後不改變養子女的姓名也是完全可以的。
養父母對養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養子女對養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雙方都不得遺棄和虐待。養父母子女間的上述義務,不因養父母離婚而解除。養子女隨一方生活,另一方不得拒絕承擔撫養義務。同理,養子女獨立生活後,對喪失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的養父母應履行贍養義務。
養父母有管教和保護未成年養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的養子女對國家、集體和他人造成損害時,養父母有賠償經濟損失的義務。
養父母與養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養子女與婚生子女同屬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任何人都不得侵犯和剝奪養子女的繼承權,也不得減少養子女的繼承份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收養關系成立後,確立了養父母子女的身份關系,收養人為養父母,被收養人為養子女,相互間產生了法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玖』 養子女對養父母有沒有贍養義務
法律分析:1、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與父母子女關系一致。2、養子女對養父母有贍養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 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第二款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