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廣西退休獨生子女補貼
【法律分析】:退休獨生子女補貼這個視情況而定,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只要養老保險交夠十五年,就可以辦理正式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同時也一同辦理獨生子女補貼手續。可以先到退休單位,領取獨生子女補貼發放表格,填好相關信息,帶上填寫好的表格、獨生子女證就可以領取。由於各地發放的標准不同,可能各地有差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 第五十四條 國家完善城鄉統籌的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機制,支持鄉村提高社會保障管理服務水平;建立健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標准正常調整機制,確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隨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國家支持農民按照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鼓勵具備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業產業化從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國家推進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統籌發展,提高農村特困人員供養等社會救助水平,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婦女和老年人以及殘疾人、困境兒童的關愛服務,支持發展農村普惠型養老服務和互助性養老。
B. 廣西農村獨生子女高考加多少分
廣西農村獨生子女高考加7分。
廣西「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戶考生和雙女結扎戶女兒考生加分」項目,2020年保持加分分值不變,從2021年起降低加分分值,從10分降為7分,並逐步取消該項目。即在國家二孩政策正式實施後,2016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的廣西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戶考生和雙女結扎戶女兒考生不再享受加分照顧。
全國性加分項目的調整:
(1)3項目分值不變:
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可加20分。
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2)2項目降低分值:
「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含台灣戶籍考生)加分」項目在過渡期內加分分值不變(仍為10分),過渡期以後降低加分分值為7分。
「少數民族考生加分」項目在過渡期內,符合「三統一」條件的加分分值不變,不符合「三統一」條件的降低加分分值,過渡期以後降低加分分值。
C.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修正《廣西壯族自治區計劃生育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1997)
(一)第三十七條修改為:「計劃外生育費或罰款原則上一次交清,有困難的,可分期或限期交付;逾期不交付的,可用非生產性實物抵償。」。(二)第三十九條修改為:「離婚、喪偶和獨生子女、超生子女死亡的,對其原來的獎勵和處理,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夫妻離婚或喪偶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由撫養孩子一方所在單位負責。再婚後的夫妻雙方原有子女總數兩個以上的,從再婚次日起停止享受獨生子女優待,同時交回《獨生子女優待證》,過去已享受的獨生子女優待不再退回;
(二)如違反計劃生育被處理,屬夫妻離婚的,各自所受行政處分不變,罰款或計劃外生育費未交清的繼續交清,雙方承擔的數額應協商解決;屬喪偶的,原罰款或計劃外生育費未交清的部分可減半交付;
(三)獨生子女死亡的,從死亡次月起停止原享受的優待;超生子女死亡的,其父母因超生所受行政處分不變,計劃外生育費已交部分不退回,未交部分不再交付。」
本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D. 獨生子女陪護假
中國多地立法明確獨生子女護理假制度。福建、湖北、黑龍江、廣西、海南、重慶六個省區市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配套法規中規定了獨生子女護理假。
2018年7月25日,《河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草案)》,草案規定,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其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20日的護理假。 10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規定,贍養人為獨生子女的,其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每年累計二十日的陪護假。
2020年6月30日,《深圳經濟特區養老服務條例(草案)》在市人大常委會網站上公開徵求意見,明確提出設立獨生子女護理假。
016年12月,河南省老年人口1534萬,占常住人口的16.1%,人口老齡化問題日益突出。實施的《河南省老年人保護條例》,自1990年5月開始實施。
2018年3月1日起,《重慶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施行。條例規定,老年人是獨生子女父母的,如患病住院治療且需要二級以上護理時,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進行護理照料,並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10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1]
其中,福建、湖北、黑龍江、廣西、海南、重慶六個省區市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配套法規中規定了獨生子女護理假,河南、廣州則是在地方計劃生育管理規定中進行了明確。 [1]
2018年7月25日,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了二審稿,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26日,法制委員會召開會議,作了約50處修改,形成了草案表決稿。27日,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河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草案)》,草案規定
E. 廣西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是什麼
1.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
2.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
3.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4.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F. 2022年廣西柳州市,55歲獨生子女補貼津貼在哪個月辦理申報
取消了獨生子女政策。
因為從2016年國家推行兩孩政策開始,獨生子女證制度就已經取消,原來已經辦理的可以繼續享受相關優惠,沒有辦理的就按照新人新辦法處理,就算那些已經印刷好的獨生子女證件大概也都已經銷毀,不可能再給你印刷一兩本,而且獨生子女證的檔案名冊也已經封存。
2016年以前辦理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政策,父母退休獎勵費獨生子女父母在退休後可以持證領取獨生子女父母退休獎勵費,在所在的工作單位領取,男方要求年齡滿60周歲,女方則年滿55周歲便可以領取,這項政策的補貼標準是一次性補貼不少於1000元。
G. 廣西壯族自治區計劃生育條例實施細則
第一條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各部門、各單位要把計劃生育工作列為領導任期目標崗位責任制的重要內容,進行定期考核,並根據工作優劣,予以獎懲,以保證完成國家下達的人口計劃。第三條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自治區規定的職責,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第四條 各地區行政公署,各市、縣人民政府設立計劃生育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配計劃生育助理;村公所、街道居民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配專(兼)職計劃生育人員。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要保證計劃生育工作的所需經費;要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對超生的罰款工作,所罰款項必須用於發展計劃生育事業,嚴禁貪污、挪用和揮霍浪費;計劃生育部門要按照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和國家財政部的有關規定,管好、用好計劃生育經費。第六條 各地、市、縣計劃生育部門負責人的調動與配備,應徵求上級計劃生育部門的意見。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上級下達的人口計劃指標制定人口計劃,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開「生育口子」,生育必須履行審批手續,嚴禁無證生育。第八條 確認第一個孩子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須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獨生子女病殘兒童醫學鑒定標准與第二胎優生原則和審批程序(暫行規定)》進行鑒定。第九條 確認因公殘廢(指在搶救公共財產或他人生命財產、同壞人壞事作斗爭以及其他因公務活動導致殘廢)喪失勞動能力的,由市、縣以上殘疾鑒定小組鑒定,鄉、鎮以上人民政府審查認定。第十條 確認夫妻一方為二等甲級以上和夫妻雙方為二等乙級革命殘廢軍人的依據,以《革命傷殘軍人撫恤證》為准。第十一條 本人是父母唯一的親生子女或同胞兄弟姐妹未滿十八周歲而死亡、只剩下本人的,均屬獨生子女,但其父母又收養有一個孩子的,不是獨生子女;夫妻終身未生育而收養一個孩子的,也不是獨生子女。第十二條 確認烈士獨生子女,必須持有其父(母)《革命烈士證明書》並符合《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第三條規定的烈士。第十三條 農業人口中的多女無子戶招婿,只安排其中一個生育第二個孩子,由該戶姐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鄉、鎮人民政府指定。第十四條 農業人口的同胞兄弟均已結婚,其中只有一個有生育能力,或只有一個結婚,其餘均已超過四十五歲且未結婚的,可生育第二個孩子,但其中一個兄弟已收養一個孩子的,則不能生育第二個孩子。第十五條 在國境線五公里以內定居十年以上,並持有邊境居民證的農業人口,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第十六條 農業人口的已婚婦女脫離農業生產到縣、市或鄉鎮所在地從事個體工商、運輸、建築等行業,或在鄉鎮企業、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連續生活、工作一年以上的,執行非農業人口的生育政策。第十七條 再婚夫妻一方原只生育一個孩子(或未生育而收養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可再安排生育一個孩子。第十八條 凡准予生育第二人孩子的,必須在第一個孩子年滿四周歲以後才能有計劃地安排。第十九條 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的計劃生育,由女方戶籍所在地的計劃生育部門負責管理。
已婚公民申請經營個體工商業的,必須持有原轄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關於申請人計劃生育情況的證明;申請經營個體工商業的超生者,已採取絕育措施,並具備其他條件的,方准予經營。
對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違反計劃生育的罰款,由當地個體勞動者協會協助計劃生育部門收繳,按當地有關規定管理使用。第二十條 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問題,按以下辦法管理:
(一)進入城鎮從業或暫住的流動人口中的育齡夫妻,暫住時間超過三個月的,必須持有原居住地鄉、鎮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情況的證明;已懷孕的婦女,必須持有縣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准生證,無有關證件的,公安部門不得辦理暫住戶口,用人單位不得僱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簽發營業執照;
(二)進入城鎮暫住的流動人口的育齡夫妻,必須服從新居住地的計劃生育、公安等部門和用人單位的管理;用人單位和居住地的街道居民委員會應對育齡夫妻建立計劃生育卡,並負責監督管理;
(三)進入城鎮的基本建設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同當地計劃生育部門簽訂計劃生育合同,不簽訂計劃生育合同的,城建部門不準辦理施工手續,施工單位和城建部門違反此規定的,均處以經濟罰款,並追究領導責任;施工單位違反計劃生育合同的,除由當地計劃生育部門按照計劃生育合同規定罰款外,所建工程竣工後,由發證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四)進入城鎮的流動人口,違反計劃生育應受處罰的,由用人單位或新居住地的街道居民委員會協同當地計劃生育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執行;
(五)到農村從業或暫住的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問題,由用人單位和暫住地的計劃生育部門按當地規定管理;流動人員中如有違反計劃生育:屬非農業人口的,由用人單位或暫住的鄉、鎮人民政府按戶籍所在地的有關規定處罰;屬農業人口的,按當地的有關規定處罰;
(六)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的計劃生育部門必須建立外出人員的計劃生育管理制度,配合流動人口新居住地的計劃生育部門共同做好計劃生育管理工作。
(七)流動人員就地採取節育措施的手術費:屬有工作單位的,憑醫院證明回原單位報銷;無工作單位的,憑醫院證明到本人戶籍所在地的計生管理部門報銷;
(八)因違反計劃生育規定而外逃、躲避的,由戶籍所在地和臨時居住地的計劃生育、公安部門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罰;對提供躲避條件的單位和個人,應予罰款;
(九)不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計劃生育條例》的第十五條和本細則有關流動人口管理規定的單位,應追究其領導責任,並由計劃生育部門給予罰款。
H. 廣西獨生子女補貼2022新規定
第一,只要是辦理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領到至少60元以上的補助,一直到孩子長到18周歲位置。錢雖然不多,但蚊子腿也是肉啊。
第二,獨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滿59歲後,國家都會給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補助,需要說明的是,想要領取這項補貼是需要經過審核批準的,具體條件請詳詢當地部門。
第三,只有獨生子女的父母可以辦理名望證,凡持有《獨生兒女父母名望證》的夫妻,自領證到兒女滿足18周歲前,每個月可付出10元獨生兒女嘉獎費。
第四,國企工人們所熟知的退休補助,即獨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職工,退休金加發百分之五。
第五,針對農村的獨生子女補貼政策,即村落獨生兒女戶的養老保險補助。獨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購買新農保時,給予必定補助,有的處所還是全免的。
第六,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時,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獎。
獨生子女認定標准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3)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了女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了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法律依據:
《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
第三十七條
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I. 廣西獨生子女證父母買社保有補貼嗎
沒有。
國家沒有這樣的政策下發,也沒有相關文件說明可實行相關規則,且養老保險的繳納情況與子女義務關系不明確。
社會保險補貼指政府對由雇員自己或其僱主為雇員制定的社會保險方案的分攤額的資助,這種社會保險對個人的支付,通常來自一項專門基金。社會保險補貼內容包括失業保險補貼和補助、意外災害和疾病補貼、老年補貼、喪失能力和遺屬養老金、家庭補助費、葯物及保健費用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