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張哥為父長嫂為母是什麼意思
可理解為:「長兄如父」。 家中的長子、老大,應協助父母照顧弟妹,主持家務回;家中父母不在(外出、答世故)時,家中的老大要擔當起父母的責任,照顧好弟妹盡扶養、教育之責。
常言道:「長兄為父,老嫂比母」,這句話闡明了在子女中當老大的就有承擔家庭的責任,就應當關心愛護弟弟妹妹,幫父母拉扯這個家。『為父』隱含了當兄長的不僅是要照顧弟妹,還要肩負教育、培育的責任。弟妹與老大感情上不僅是一種兄妹、姐妹親情,還含一絲類似跟父母之間的那種養育情。諸弟對長兄之尊敬僅次於父,故有「長兄為父」之說。
㈡ 父親去世對繼母有贍養的義務么
對繼母有無贍養義務問題,不能一概而論,而應依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專。
《中華人屬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這就是說,如果繼母嫁過來以後,子女尚未成年,繼母對未成年的子女盡過撫養教育的義務,則當繼母失去獨立生活的能力時,子女就應象對待親生父母一樣履行贍養義務。如你未曾受過繼母的撫養教育,在這種情況下,你對繼母就不負有法定的贍養義務。這是因為,你與繼母未共同生活過,沒有形成撫養教育關系。
㈢ 對家庭教育方面有什麼問題
一、尊重孩子 耐心傾聽孩子的心聲
孩子的心靈是純潔的,但又具有敏感的自尊心。要教育好孩子,首先要熱愛孩子、尊重孩子,耐心當好孩子的聽眾。在傾聽到孩子的心聲後,家長再隨機應變採取適當的教育,讓孩子健康活潑地成長。如:當孩子遇到困難時,家長應象朋友一樣,鼓勵孩子去克服困難;當孩子犯錯誤時,家長不能一味指責,也像朋友一樣教育孩子面對錯誤,幫助孩子改正錯誤。然而在現實社會中,往往有的家長對孩子在生活上十分關愛,說得上是銜在嘴裡怕燙著,吐出來怕凍著。可真正將孩子作為有人格尊嚴的人看待的父母並不多。孩子學習和生活上有什麼問題,在向父母訴說時,稍不如意,就打斷孩子的話,不讓孩子把話說完,輕則斥責,重則打罵,對此,孩子只能將話咽回去。
其實,如果父母沒有耐心聽孩子把要說的話說完,將自己的喜怒哀樂強加給孩子,其消極影響是顯而易見的。一是孩子說話得不到父母的重視,他們只能把自己的秘密埋藏在心裡,做父母的就很難知道孩子的所思所想,這樣對孩子的教育就會無的放矢,無所適從。二是孩子的說話權得不到父母的尊重,久而久之,孩子就會與父母產生對抗情緒,以至雙方相互不信任,溝通困難。三是父母不讓孩子把話說完,一方面不利於孩子表達能力的提高,另一方面使孩子產生自卑情緒。孩子對著父母訴說內心的感受,是提高表達能力,增強社會交往能力的極好機會,將孩子的這一機會剝奪,孩子的表達能力得不到提高,在社會交往中就會表現出表達困難,進而產生自卑情緒。而一個缺乏自信的人,很難說是一個健康的人,更難成為一個成功的人。
二、以身作則 家長要作孩子的好榜樣
家長是孩子第一個模仿的對象,家長一定要以身作則,在生活和學習上都要給孩子做好榜樣,魯迅先生曾尖銳地指出:父母不僅可以把自己的優秀品質傳給後代,其惡劣性,不良性格,不好的生活習慣也會潛移默化地影響孩子。試想,你成天打麻將成癮,卻要求孩子勤奮努力;你對人脾氣粗暴,老愛訓人、打人,卻要求孩子聽話,乖巧;你nuedai老人,卻要求孩子孝敬你,這可能嗎?
經常有人說我的孩子大方、有禮貌,其實孩子有沒有禮貌不是天生的,而是後天培養出來的,而且孩子天生就喜歡模仿別人,所以爸爸媽媽在家裡的時候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注意講禮貌,給孩子樹立一個好的榜樣。比如我家有客人來做客的時候不僅我自己給予熱情地招待,而且都把客人介紹給孩子,要求他向客人問候,並遞茶給客人喝,他總是十分樂意,感覺到自己是家裡的一員,受到了大人的重視,同時也培養了他的禮貌行為,學會了怎樣招待客人;又如在我接受了別人的幫助以後,及時地對別人說聲謝謝;在收到禮物的時候邀請孩子和我一起寫感謝卡等。有了我們大人的的示範,再遇到類似的情形時,孩子自然而然就會學著我們的做法。
三、創造機會 讓孩子在吃苦中得到磨練
現在的孩子都是家庭中的小皇帝,全家的寵兒和期望。家長們真是放在一邊怕涼著,摟在懷里怕熱著,害怕自己的孩子受苦、受委屈、受挫折。一位家長曾這樣對我說:我們小的時候條件不好,現在條件好了,孩子需要什麼我們都滿足他。這樣會導致孩子自尊心太強而內心太脆弱,缺乏獨立生活的能力,缺乏在艱苦成才路上的品格力量,形成了追求生活享受,不愛惜勞動成果、任性、自私、爭強好勝等不良品格,阻礙了孩子良好品格的形成。
其實作為家長應該明白堅強的意志力,坦然地面對失敗的抗挫折能力,體諒和寬容他人的博大胸襟,往往都是在失意的經歷中產生的。孩子的一生中會遇到很多挫折,作父母的不可能保護他一輩子,我們只有讓他受到應有的抗挫折教育,他才能在苦難中得到磨練。因此,我們不僅沒有必要總是擔心孩子受苦、受委屈,而且還應設法創造一些讓孩子體驗痛苦的機會。比如,每次到節假日時,我就帶會孩子去爬山,讓孩子體驗勞累,培養他堅強的意志;有時當他到超市看上比較貴重的玩具要我買時,我會告訴他,錢是爸爸媽媽辛辛苦苦賺過來的,我們不能隨便浪費,當然如果對他是真的有用處的,還是要義不容辭地買下來,這樣適當拒絕孩子的一些要求,他才懂得生活中還會有不如意;平時在家裡讓孩子做些力所能及的事,這樣他才能體會父母的艱辛
俗話說:人,沒有吃不了的苦。因此,提醒年輕的父母,如果你的孩子多了一次苦,比如摔倒了,生病了,被人打了,玩具丟了,你都應該趁機對孩子進行正確引導,他就可能增添一種良好的品德。
四、嚴愛有度 愛孩子應該愛得適度。
愛孩子本是父母的天性,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有的父母只要孩子高興,自己做什麼都可以,對孩子過分的溺愛和遷就,要什麼給什麼,有的孩子甚至以打大人或毀壞東西為樂,這樣做的結果,會導致孩子越來越不懂得尊重他人,久而久之,孩子長大後,一旦對越來越高的物質享受得不到滿足而又缺乏用道德標准約束自己的能力時,就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前蘇聯教育學家馬卡連柯曾經指出:
一切都讓給孩子,犧牲一切,甚至犧牲自己的幸福,這是父母所給予孩子的最可怕的禮物。因此我們家長對幼兒正確的言行和合理的要求應該給予支持和鼓勵,對不正確的言行要求不但不能滿足其要求,而且應耐心進行說服教育,使孩子懂得做人的道理,這才是真正的愛孩子。
當前家庭中的幼兒大多數是獨生子女,長輩們把所有的心血都放在自家的獨苗身上。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這樣的情形:吃飯的時候,孩子在前面跑,大人拿著飯碗在後面追,真是你追我趕,連騙帶哄,好不容易才喂上一口。或者是孩子在玩玩具,家長站在旁邊一口一口地送到他嘴裡。其實這種過度的照顧、過分的關心和保護,養成了孩子只知享受,不知分享和付出,養成唯我獨尊的心理。家長在愛孩子的同時,應該向孩子提出適當的要求。
㈣ 繼母的撫養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這就是說,如果繼母嫁過來以後,子女尚未成年,繼母對未成年的子女盡過撫養教育的義務,則當繼母失去獨立生活的能力時,子女就應象對待親生父母一樣履行贍養義務。繼子女是否需要贍養繼父母?繼子女與繼父母這種關系是因為父母一方死亡,生存方再婚,或因父母離婚後一方或雙方再行結婚而引起的。
據此,形成事實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規定。所以,受繼父母撫養教育長大的繼子女對繼父母有贍養的義務。繼父母子女之間,屬於法律擬制血親的關系。他們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基於雙方根據自願原則而形成的撫養關系發生的,這種權利義務關系的發生,並不影響繼子女與其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繼子女與繼父母、繼子女與生父母之間同時存在權利義務關系。
也就是受如果繼父母對繼子女形成照顧、撫養、教育等繼子女應贍養繼父母,如果沒有盡到這個義務,可以不贍養。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 11條至第15條有全面規定,贍養人的具體義務包括:
(1)物質上的贍養。生活費用的提供是最基本的。當被贍養人患病時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擔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或租賃關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贍養人有義務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老年人所有。贍養人不得以放棄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贍養人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2)日常生活中的扶助。對於年老體弱、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父母給以照顧、扶助,對生病的父母應給予悉心照顧。
(3)精神上給予慰藉。父母進入老年後需要親情的慰藉以克服孤獨感。精神贍養是社會經濟發達以後更為重要的贍養義務。因為物質條件會隨社會經濟發展而提高,國家和社會對老年人能夠提供更多的物質保障,許多父母不依靠子女提供物質上的幫助,所以物質贍養會弱化。而日常生活的料理扶助也可依靠社會服務保障體系得到解決。唯有子女對父母的孝敬、關心、體貼、安慰是無法從其他途徑得到解決。贍養老人這一義務顯得更為重要。
㈤ 教師用什麼方法引導幼兒健康成長
善於發現問題 ⑴自主人能差。在母親的陽光下生長的孩子,從小受到家庭的寵愛,受到父母的寵愛,衣、食、住、行都由父母安排,他們不會做家務,不會打掃衛生,自已穿的衣服都是由父母洗滌,遇到困難不能自己解決,不會安排學習時間,容易被外界環境所干擾,上課時常常心不在焉。 ⑵心理承受能力差、任性。從小在溫室里長大...的孩子,由於受到家庭的過分寵愛,自我中心意識強,他們在家中享受到的特殊待遇,認為是理所當然,造成他們任性,刁蠻。缺乏抗打擊,抗挫折的能力,一旦受到什麼打擊就會表現出灰心喪氣,情緒低落,甚至更為反常的舉動,學習成績急劇下降。曾有一位母親下班後拖著疲憊的身子,回到家中,看到自己的女兒正觀看電視,就問起她的學習情況,得知女兒學習成績不及格時,心痛的對女兒說「女兒,你為什麼不努力啊!難道你甘願將來一輩子過苦日子嗎?你這樣的成績對得起父母嗎」?也許媽媽的語氣大重,好心當成了驢肝肺,媽媽的語重心長變成了女兒心中的嘮叨,她對媽媽講,你只知道叫我讀書,你當初為什麼也不好好讀書,要是你有一份好工作,我也不會跟著你受苦。孩子一氣這下便離開了家,一走就是幾日,害得父母,親人到處尋找。第二天有位老闆見到那個小女孩跌跌撞撞的走來,無精打採的站在門口,小女孩已經幾頓沒吃飯了,老闆問明情況便端來一碗面條給小女孩,小女孩狼虎咽吃下了面條後,撲嗵一聲脆在地上說,「老闆你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你比我的父母都好啊!」老闆生氣的說:「孩子,我就憑你這句話,我就不該把這碗面條給你吃,我與你僅一面之交,無親無故,就只一碗面條的交情,你父母在家辛辛苦苦養你十幾年,你不但沒有感恩之心,反而責怪父母,為難父母。你希望自己的父母出人頭地,父母還希望你比別人的孩子強呢?你做到了嗎?孩子聽了老闆的話滿臉通紅,飛快地跑回家,看到爸爸媽媽正在家裡焦急萬分的樣子,眼淚汪汪,撲嗵一聲脆在地上說:「媽媽爸爸我對不起你們,我以後再也不會外出了,再也不會生你們的氣了」。 ⑶涉世未深,人際交往感情談薄。充當一代「兒皇帝」的孩子,由於受到家庭的特殊寵愛,她們把父母親人的關心當作是應該的,遇到困難時總希望有老師和同學的幫助,別人有困難時卻不知道去幫助別人,對老師和同學缺乏應有的禮貌。對父母和親人常有不尊重的時候,他們勞動觀念不強,愛護公物意識差,缺乏艱苦樸素的作風。他們缺乏尊敬老人、孝敬父母的高尚品德。有一次媽媽過生日,全家人喜氣洋洋的聚在一起吃飯,外婆伸出顫抖的手去夾菜,小女孩歉外婆的年邁,歉外婆的不衛生,一氣之下,竟然把一桌菜掀翻在地,家裡頓時一片寂然,父親沒有責怪女孩,母親也沒有打罵孩子,眼裡含著淚花,對著孩子說:「外婆是媽媽的媽媽,等媽媽老了就象外婆一樣了,今天是媽媽最快樂的日子,今天同時又是外婆曾經最痛苦的日子,你也會長大,你也會老,將來你的孩子,孫子同樣這樣對待你,你心中是何感受。孩子聽了媽媽的教誨,流出了後悔的眼淚,趕緊收拾地上的飯菜,撲在外婆的懷里。外婆:「我對不住你,我愛你」。媽媽:「你辛苦了,祝你生日快樂」。 二、掌握孩子的優點 ⑴聰明、身體素質好。隨著改革開放步伐的加快,我國經濟騰飛發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孩子生長所需營養逐漸滿足,身體素質條件非常好。電視基本普及,許多家庭還擁電腦等現代傳媒工具,他們從小就從電視,電腦上獲取了信息資料,開闊了視野,發展了智力。 ⑵思維敏捷、自尊心強。新時期成長發育的孩子,從小生長在倍受關愛的環境中,他們從小接受新鮮事物多,受到的鼓勵多,有強烈的自尊心,好動好問是他們的天性,獨立思考問題和思維能力都比較強。 三、正確選擇教育方式 ⑴家庭、社會、學校教育有機統一。「一碗水端平」。家長對待子女應當一視同仁,手背手心都是肉,切下能有輕重之分,以免撞傷孩子脆弱的心靈。教師在教育過程中更應該如此,對待學生應象對待自己的子女一樣,決不能因為哪位學生學習成績不好就輕視他,這樣學生心裡會產生自卑感,在學校得不到老師同學的關心,在家裡又得不到父母的愛憐。學生會喪失信心,自暴自棄,產生放棄學習的念頭。老師對待差生更應格外的關心,耐心教育,找出問題所在,並與家長聯系,採取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幫助孩子改正缺點。教育方式要得當,孩子越打越罵越不聽話,家長和教師在教育孩子時,不能因為孩子犯了錯誤就破口大罵。人非聖賢,誰能無過。大人有時也會犯錯誤,況且他們還是不懂事的小孩呢?教師要全面了解孩子的特性,對待不同個性的孩子採取不同的教育方式,利用對比法講道理,孩子更能接受教育,及時將孩子在校的表現反映給家長,學校和家庭共同關注孩子的成長,我們的孩子定能迅速成長起來。 ⑵優化育人環境、營造健康發展氛圍。在教育發展過程中,注重學生人格的發展,許多學校沒有把學生人格發展落到實處,教育過程中使用有損人格的語言,學生產生逆反心理,有的與老師針鋒相對,因此,尊重學生人格,營造健康發展的氛圍,是教育發展的主旋律。學校要開展豐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活動,培養學生的良好的道德情操,促成學生優良品質的形成。開展年級之間文明班級,文明寢室的評比活動,培養學生集體主義精神。開展以集體為主的社會實踐活動和各方面的競賽活動,培養他們的創造精神。 總之,關心、愛護、公正、動之以情的教育方法,是新時期家校銜接教育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