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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於子女無恩胡適

發布時間:2022-09-13 10:18:21

Ⅰ 胡適:父母於子無恩

《胡適:父母於子無恩》

這是【意安安廢影舊文】的第19篇文章

1.自古忠孝難兩全

適逢又有一大撥青少年攢著拳頭,緊閉雙眼,狂奔著流向社會的大海洋,可是在高歌「敢問路在何方」的同時,細膩的小心臟里也嘹亮地響起了耳熟能詳的《論語》教誨:父母在,不遠游。

於是 你便有了麻花式的健碩糾結:都說小年輕志在四方,二十幾年的寒窗苦讀,什麼毛線都沒有成就就要回老家去蹲著嗎?要是不回去老爸老媽在家就成了四方盒電視的公益廣告裡面的「空巢老人」怎麼辦? 爸媽為你操勞了半輩子,一旦他們堅持要你回去「務實安分」地生活,你是要殺死你對這個世界還懵懂年幼的求知慾和狂妄沸騰的漂浮夢想,還是要殺死你對這個世界還懵懂年幼的求知慾和狂妄沸騰的漂浮夢想呢?

問題一旦出現,你好像完全沒有選擇? 自古忠孝難兩全。不回去就是不孝,回去就不能再忠於自己的內心。 這是似乎是一個永遠博弈不出結果的「倫理難題」。所以要麼,你選擇徹底妥協,要麼,你選擇拖延逃避。總之,你找不出真正對症下葯的良方。

除了「你回去還是留外「,還有」什麼時候結婚,什麼時候生小孩」這些個問題, 只要父母持否定態度明確表態,從小被教育「百善孝為先」的你,是不是都要為難得分分鍾哭出來呢?

2.父母於子無恩

一個出生於距今124年的中國「自由主義」先驅胡適就在和友人的書信中明確表達過:父母於子無恩。他認為父母在沒有徵求孩子意願的情況下,或是有意或是無意地把孩子帶到這個世界上,首先,可能是帶孩子來世間受苦,其次,如果孩子長大有種種陋習,對社會造成危害,那麼生為父母也會對社會產生相應的負面影響。所以他主張,要教他養他,但是絕不居功,絕不市恩。 孩子將來如何待他,那是他自己的事,胡適身為他兒子的老爹,這些卻通通都是不管的。

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都是來這世界上進行自我實現的。 父母不應該以「愛」為名綁架孩子的思維,影響孩子的選擇和生活方式;而子女不應該以「孝」為名,或是懦弱地主動妥協,或是被動的抑鬱求和。

無論是哪種,都是對自己人生的不負責。因為就短淺的眼光而言,當前的妥協似乎是最安全的選擇,不用冒天下之大不韙去折騰,去成全自己可能成也可能不成的所謂理想。只要往自己的心裡退一步,就不用冒著背棄主流的風險去投資一項「看上去很懸「的方案,正確答案似乎呼之欲出,無需多言。但是! 代價就是此後多年,你將永遠隱忍著自己蠢蠢欲動的慾望,左手疊加右手地按耐住胸膛左側的勃勃野心,記著是自己」自願吻別心上人,糊塗換來一生淚印,何故,原是痛苦傷心。「 (陳百強《等》)

而如果因為父母的外力,我又想起來胡適在這其中說道的一句話。他說, 我要我的兒子做一個堂堂的人,不要他做我的孝順兒子。

何謂之「堂堂」,我想大概脫不了「坦然、磊落」的意思。 對自己坦然、磊落,就是要對自己的意願正常表達,努力實現,而不是倒幫助著外力自行扭曲;對外面的世界坦然、磊落,就是一旦有機會有能耐,我們就要做一些格局大一點的事兒,不只是為了自身吃喝拉撒,榮華富貴操勞本生,而是要想辦法為人類社會,為這個世界做點好事。 那麼這些,歸根結底其實都是你自己的事。除非你就是立志於做個殺人放火的反社會人士,那麼就請警察叔叔把你抱走,要不這些都是你自己的生活規劃,你的人生選擇,任何人都沒有權利來指手畫腳,就是你的老爸老媽也不行。

涉及自己的人生原則大問題,不妥協不退讓,不要再心理層面就首先覺得自己理虧,自己不孝,這點尤為重要。但是細節的具體情況也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胡適也說,那麼既是「堂堂」的人兒,自不會打爹罵娘,對自己的爹娘毫無感情。 凡是還有點人性的,怎會對自己的爹娘沒有感情,如果不是害怕傷害了自己的爹娘,小年輕又有什麼為難之處呢?大可肥著膽兒去做不就是了嗎?這一大篇的文章也自然無從談起。 所以這就要考驗我們作為兒女的機智能耐咯。

最後,用羅胖說的一段讓我起了一身雞皮疙瘩的話來結束這篇又臭又長的文章唄。

作為我們這一代,我們有這樣的歷史使命。我們既要堅定地用我們的身體,我們的善意去抵擋我們的父母對於我們決定的干涉。而對於下一代,我們又要放過我們的孩子,讓他們擁有屬於他們自己的人生。

哦,對了。子曰:「父母在,不遠游,遊必有方。」方的意思是原由,道理。

Ⅱ 父母於子女無恩論

現在有很多東西經不起推敲,比如父母對於子女具有恩情長期以來被認為是天經地義的,並且孝敬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但是對於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人來說並不是這樣的。三國時期就有人提出了這樣的觀點,孔融(就是那個三歲讓梨後來成為建安七子之一的那個人)就提出《父母於子女無恩論》。孔融認為父母有了孩子是一時情動,談不上恩情。有了生命本身是沒有恩情的,懷孕期間就像東西裝在容器里,出生就像瓜熟地落,大自然再生的過程一切都是無比的和諧和自然,以至於談什麼恩情就庸俗了。錢鍾書、胡適、李敖等很多人都認為父母對子女是沒有什麼恩情的。夫妻生一個孩子的第一動力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想有一個可愛的孩子。所以給予生命本身是沒有恩情的,並不是孩子主動要求來到這個骯臟窩囊的人世間的。有人說,十月懷胎,一朝分娩非常之痛苦,應該算是恩情了。但是夫妻為了得到一個可愛的寶寶,這是一個客觀並且必然的過程。就像需要取得工資養家糊口那麼就必然要付出勞動一樣,是沒什麼其他道理可講的。所以懷胎談不上什麼恩情。小孩生出來之後又有一個詞叫作養育之恩,那麼養育有沒有恩情?一團血肉模糊生活不能自理的小生命被父母先斬後奏的帶到了這個世界上,做父母的不管誰管?既然選擇了生一個孩子,那麼養育這個孩子直到孩子自立就是一種連帶責任或者叫做義務。全世界遺棄親生子女都是嚴重的犯罪行為。我們中國一直以來有句古話叫作:「養兒防老」。其實把這句話分析透了以後就很沒有意思了,也很傷感情。這句話字面意思就是撫養兒子就是為了防止自己老了之後沒人照顧。那麼既然這樣功利的話還要談什麼恩情呢?不過還是一場交易,互惠互利,談不上任何的恩情。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在中國實行了將近30年的計劃生育政策之後,現在的那些50歲出頭的、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竟然驚奇的發現,養一個疼愛自己並且能要求其丈夫共同疼愛自己的女兒遠遠比養一個不但不疼愛自己父母並且還娶了一個疼愛自己父母並且要求丈夫疼愛岳父母的女孩的兒子更加的爽。以至於現在很多這樣的父母大多都後悔當年為什麼生了女兒又不能生第二胎的時候郁悶的要死要活。胡適先生生了子女以後在日記中寫道:「我生了子女以後,從來不敢自居有什麼恩情,雖然給了他生命、養育了他。孩子高興,那我就心安理得,如果孩子生活的不開心,我就會很內疚,因為是我把他帶到這個世界的。」看得我無比的敬佩,這就是高人的境界。相比之下那些土包子父母就不是這個樣子——動不動就連打帶踹,張嘴就是「老子給了你生命」他們也不想想,誰他媽想要這天天被你踹的破生命了?

我深深地愛著我的父母,並且嚴重的唾棄那些對待父母不好的人。我深愛著我的父母不是因為他們有恩於我,給予我生命,把我撫養成人。而是因為我和我的父母三個人組成了一個家庭,我們每個人都是這個家庭的一分子,他們是如何組建這個家庭的和我無關,但是自從我加入到這個家以來,我們朝夕相處,其樂融融,一起開心的生活了二十幾年,三個人都是這個家庭不可缺少的一分子。對於這個家,我們擁有共同的權利和義務,我們有責任盡我們自己最大的努力讓這個家過的更加美好,當這個家庭中任何一個成員老了,病了,或者因為某些不可預料的原因失去了自理能力,其他的成員都會發自肺腑的做那些在我看來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所以說,我們做子女的和父母的關系不應該是恩情而是應該感情。如果把這個歸結於有恩報恩的話真的有點一坨狗屎掉在維納斯腦袋上的感覺。

Ⅲ 父母對孩子有恩嗎

中國自古是一個尊崇「孝悌」的國家,兒女對父母一定要言聽計從,幼者要對長兄恭恭敬敬等,這些在古代中國是最基本的人倫,《二十四孝》里的郭巨要埋兒奉母說明古人對孝推崇備至,但是我們卻也聽到了不同的聲音,比如孔融說:「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譬如中,出則離矣!」孔融的說法更加簡單:他將子女和父母的關系比作是一件東西寄放在瓶子里,一旦東西離開了瓶子,彼此就毫無瓜葛了。孔融的「物寄缻」觀點,肯定了子女的獨立性,不應該因為子女需要在母親身體里孕育出生而認為子女屬於父母的私產,是母親的一個子集。
隨著西風東漸,科學與民主深入人心,傳統的「孝悌」觀念有了更加理性的定義。新文化的旗手胡適在自己的孩子剛出世時,在一篇文章中就談到了父母之恩:「我想這個孩子自己並不曾自由主張要生在我家,我們做父母的不曾得他的同意……這個人將來一生的苦樂禍福,這個人將來在社會上的功罪,我們應該負一部分的責任……所以我們教他養他,只是我們自己減輕罪過的法子……至於我的兒子將來怎樣待我,那是他自己的事。我決不期望他報答我的恩,因為我已宣言無恩於他。」胡適的這段話從另一個角度解讀父母和孩子的關系,引發我們對父母之恩的思考。它是傳統文化道德強加於子女身上的,還是「賦予子女生命,父母就對子女有恩」呢?。
父母於子女無恩
濤濤的父母在他記事起經常為一些瑣事吵架,對他的教育缺乏耐心,雖然父母總是要他聽話、順從,但這種簡單粗暴的教育方式讓濤濤從小就沒有和父母建立起親密關系,濤濤因為缺少家庭的溫暖,對人格形成和長大後的人際關系產生很大影響,在和戀人和同事之間也很難建立起信任和親密的關系。
這個實例告訴我們父母和子女之間並不存在無緣無故的所謂的恩情。就像胡適先生所說,父母是沒有經過孩子的同意就把他帶到這個並不完美的世界上來的,而且將來他要經歷怎樣的風風雨雨,能否安身立命,甚至會不會有身體和心理的危機,做父母的都無從得知。父母是在拿子女的人生來冒險。父母若認為子女沒有做到孝順,就會心生怨恨;而子女背負了父母「恩情」,從小受到了道德捆綁,認為理應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想著掙錢贍養,而放棄繼續求學深造,造成了退縮,不敢探索的性格。這種有恩論同時會傷害親子雙方,不平等的親子關系,不僅會產生代溝、不利於溝通,造成家庭的不和諧,也會讓兒童形成依賴退縮人格特徵。
反觀西方親子觀,西方父母把孩子的出生當作上天賜予自己的禮物,在陪伴孩子成長的過程中和他們做朋友,子女對父母可以稱名道姓,關系是平等獨立的。子女十八歲成年之後,就會離開父母的居所,不管是上大學還是工作,都是自己的事情,如果生活拮據困難,也是向父母借錢,而不是將父母的錢視為理所應當,花得心安理得。成年子女和父母會尊重彼此的生活習性,父母對子女的生活方式及其他觀點即使有不同看法也會保留而非強制修改。這種建立在平等、尊重和互敬互愛基礎上的親子關系要比讓子女對父母懷有恩情更加持久和健康。

Ⅳ 辯論賽,主題感恩父母

西漢建國初曾經以道家的黃老無為思想為策治理國家,使民眾得到了休養生息的機會,漸而鼎盛。自西漢武帝開始大興儒家思想後,董仲舒系統化的「三綱五常」就開始被統治階級灌輸到民眾思想里。至東漢末年政治動亂時期,則是「三綱五常」大行其道之際。但是孔融這個儒家的正統後人卻率先反對起祖宗的學術思想起來了,他的這一番驚人言論,足可以把根深蒂固擺在神壇上的儒家思想掀翻在地。

《後漢書》記載孔融「又前與白衣彌衡跌盪放言,雲「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譬如寄物瓶中,出則離矣。」
這番「大逆不道」的觀點在當時真可謂捅天之過了,尤其是從他這樣的儒家正根嘴裡說出來,更是不能讓深受「三綱五常」影響的民眾所接受。就是這番言論從孔融嘴裡堂而皇之的說出來了,被一個「四歲讓梨的人」大義凜然的說出來了。孔子的思想真的高貴了嗎?孔子死的時候讖語「不知何一男子,自謂秦始皇,上我之堂,踞我之床,顛倒我衣裳。」孔子只能想到他死後200多年後的事情,他卻沒想到真正的把他「衣裳顛倒」了的人是他的子孫孔融。

孔融最後被政敵曹操謀害了,而曹操加給孔融的最大罪證就是「父母於子無恩論」。孔融是站在父親的立場上發表這樣的言論的(請記清這一點,也是我寫此篇時所站的立場),同時他對自己的一雙兒女也是這樣對待的,不受半點恩德。被抄家的那一刻,他固執的反問子女「安有巢毀而卵不破乎?」,於是把本來「寄它舍」有望逃脫厄運的子女也都赴刑了!這種「父母不與子女恩」的行為也印證了他的思想言論。只是過於殘酷了些。

事隔1700年以後,兩個公認的文學思想家也引用了這樣的言論。第一個人是魯迅,他站在父親的立場上論證父子之間的關系。在他的文章《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里引用了孔融的「父母於子無恩論」的思想,來表達自己對父子恩情之間的看法。文中最為重點的一句話,也是我認為最精髓的見解是「中國舊理想的家族關系父子關系之類,其實早已崩潰。」

第二個則是胡適。在他的兒子出生時寫了一首名為《我的兒子》的詩。站在父親的立場上他在詩中寫到:
「樹本無心結子, 我也無恩於;你但是你既來了,我不能不養你教你,那是我對人道的義務,並不是待你的恩誼」
這種言論自然引用了孔融的「父母於子無恩論」思想。結果一石激起千層浪,貶斥之聲紛至沓來。彷彿踩了道德衛士的尾巴。胡適的反映在答汪長祿的信中表述的很清楚:
「我們生了一個兒子,就好比替他種下了禍根,又替社會種下了禍根。他也許養成壞習慣,做一個短命浪子;他也許更墮落下去,做一個軍閥派的走狗。所以我們教他養他,只是我們自己減輕罪過的法子,只是我們種下的禍根之後自己補過彌縫的法子。這可以說是恩典嗎?」
台灣學者李敖特地在他的一篇文章里記錄了孔融與胡適這場歷經1700年的思想對話,而且還表示對孔融的思想深為佩服。
這三個人都是眾所周知的文學家、思想家。他們的言論卻同樣的如出一轍,同樣的引發了一場思想地震,讓某些人難以接受。他們都是站在父輩的立場上考慮對子女的責任。這種在儒家思想的熏陶下能夠清醒認識倫理關系,放下「老子為天」尊嚴的思想家,我看不多見。看這三人所處的時期,都是中國思想沖擊,豺狼當道的政治動盪期。能有這番思想高度自然是高人一籌了!
胡適的說法我到是很贊同的。以我的觀點來看,男女結婚之後,自然都會說「我們要個孩子吧」。但是這只是父母的意願,誰會去站在孩子的立場上想後果呢?肯定沒人這樣想,因為孩子還沒出生!每對父母要生育之前,會考慮孩子出生後將要面對多少災難嗎?應該不會的,因為他還沒出生!這樣的災難或許是戰爭、或者是疾病、亦或是生存環境等等。他(她)生下來會面對多少苦難和痛楚,誰又替他們想過這樣的問題。
古代有「溺女嬰」這樣的惡習,就是把生下來的女孩子溺死。《韓非子.六反》記載:「父母之於子也,產男則相賀,產女則殺之,此俱出父母之不衽,然男子受賀、女子殺之者,慮其的便,計之利也。」
再而言之,有的父母見生下孩子是天生缺陷,就把孩子棄於荒野。難道這樣也算是恩嗎?如果這個棄嬰造化大得而存活下來,長大之後的他(她)也要報答父母的生育之恩嗎?如今我也有自己的女兒,也站在父親的立場上看待這個問題。既然我們生育下來她,同時也就擔負起教養她的責任。這種責任的最初存在理由不是我們要施恩與她,而是我們必須對她的出生負責。按佛家的說法生育她是我們種下的因,教養她則是我們必然擔負的果。
我很贊同古語「養不教,父之過」這樣的說法。既然把子女生下來,就有責任教養。教養就是「教育和養育」,教育他(她)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養育他(她)成長到能夠自食其力,而不是成為一個靠別人養活的軟弱無能的人。不養育倘若也不教育,日後他(她)可能夭折;可能殘疾;或者成了強盜、惡人。於家於國於人於己都無益,這樣的過錯應該算在誰的身上呢?民間俗語「養兒不教如養豬」這樣的說法又是在提醒誰呢?那些生了孩子卻交於別人教養的人,對孩子是毫無恩德可言的。也就無從談起「父子為綱」了!再想從子女那裡得到回報顯然是有點無功受祿了。

古時的「父子為綱」都是給子女的約束,在這樣的思想大環境下,嬰兒剛一出生就要面對的是欠父母一份生育情。於是就是報償一生的生育之恩。然而卻沒有人站在父親的立場上考慮是否虧欠孩子什麼!在給他生命的同時是否也給他(她)帶來了傷痛。為了避免他(她)的這些傷痛,就應該教養他(她),從而讓他(她)有能力保護自己,同時也服務於他人。所以我說真正有恩德的人應該是教育和養育自己的人。當然承擔這份責任的主要是父母,父母這種教養之恩是我們應當回報的。如果單只是生育而從來不教不養,溺死或者荒棄孩子而與他們生死無關的父母。則沒必要去回報他們什麼了。

寫完此篇,想起了胡適先生在給汪長祿的信中結尾的一句話:
「總之,我只說了我自己承認對兒子無恩,至於兒子將來對我作何感想,那是他自己的事,我不管了。」
我倒是想借胡先生這句話做此文的結束語:
「總之,我把自己的思想寫下來了。至於別人怎麼評議這篇小論的價值,怎麼評價我的人品,那是他們的事了,我不管了。」 《三字經》中有「融四歲,能讓梨。弟於長,宜先知」的句子,說的即是「孔融讓梨」的典故。《增廣賢文》中,「座上客常滿,樽中酒不空」也出自孔融之口。在中國史籍典章中,記述孔融的主題詞多與聰慧、曠達、傲慢、刻薄相關。

孔融是孔子的第二十代孫,生於公元153年,卒於公元208年。他是被曹操殺死的。曹操在判處孔融死刑的《列孔融罪狀令》中,陳述孔融的罪行是「違天反道,敗亂倫理。」 《後漢書》孔融本傳記載,孔融曾與好友禰衡議論說:「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譬如寄物缻(一種瓦罐)中,出則離矣。」以現代漢語翻譯,這段話的意思是:「父親對於兒子,有什麼親情可言,論其生子的本意,不過是發情的結果。母親對於兒子,又做了什麼呢,就像東西存放在瓦罐里,東西出來了,與瓦罐也就沒什麼關系了。」 說穿了就是——孩子無非是父母發情的產物。

這就是後世「父母於子女無恩論」的由來。

實際上,「孩子是父母發情的產物」最早出於東漢王充之口,王充在《論衡》中說:「夫天地合氣,人偶自生也。猶夫婦合氣,子則自生也。夫婦合氣,非當時欲得生子,情慾動而合,合而生子矣。」今人李敖追捧「父母於子女無恩」的說法,作《孔融「父母於子無恩論」申義》一文,把古今中外能夠證實「父母於子女無恩」的材料搜集起來,洋洋灑灑,頗為可觀。

胡適也是「父母於子女無恩論」的推行者,他曾經說:「我們糊里塗地替社會上添了一個人,這個人將來一生的苦樂禍福,這個人將來在社會上的功罪,我們應該負一部分的責任。說得偏激一點,我們生一個兒子,就好比替他種下了禍根,又替社會種下了禍根。他也許養成壞習慣,做一個短命浪子;他也許更墮落下去,做一個軍閥派的走狗。所以我們『教他養他』,只是我們自己減輕罪過的法子,只是我們種下禍根之後自己補過彌縫的法子。這可以說是恩典嗎?」

挪威劇作家易卜生有一出話劇名為《群鬼》,父親阿爾文荒淫縱欲,死於花柳病。兒子歐士華受其遺感測染 ,最終也發病身亡。劇中有這樣的對白——牧師對阿爾文的夫人說:「一個孩子應愛敬他的父母?」阿爾文夫人問:「歐士華應該愛敬阿爾文先生嗎?」

就像儒家宣揚的「父為子綱」一樣,基督教也有孩子必須敬愛父母的信條,胡適對此懷疑道:「假如我染了花柳毒,生下兒子又聾又瞎,終身殘廢,他應該愛敬我嗎?」

依我看,胡適的本意並非是說父母於子女無恩,他只是質疑父母要求子女報恩是否合理而已。將來要生孩子的男女們,希望也想想「父母於子女無恩論」這一說法。 順序可能有點亂,但是大概意思應該能看得懂。總之就是從孔融的思想出發,加上魯迅胡適之類的想法。網上去查查看,整理整理就行。

Ⅳ 「父母無恩論」會不會導致「父母對兒女的愛理所應當」

其實在孔融提出「父母於子無恩論」之前,這種觀點在王充的《論衡》一書中就有了先聲,書中說:「夫婦合氣,非當時欲得生子,情慾動而合,合而生子矣!」王充認為父母生子女,是因為情慾沖動所致,並不是有意要生產子女。

孔融在王充「情慾論」的基礎上,更是將子女和父母比作是一件東西寄放在瓶子里,一旦東西離開瓶子,彼此就毫無瓜葛的關系。他這樣說:「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為?譬如物寄缻中,出則離矣!」如此驚世駭俗之論,也成為孔融後來招致殺生之禍的一個重要原因。

每一個生命都未經協商就被擅自生到了醫院里,然後來到醫院,進醫院嚎啕大哭,誰願意來這多災多難的人世間走一趟啊?!是不是這樣?什麼叫恩情?我要來,她說啊呀太麻煩了,十月懷胎還要養你,很辛苦,我說求求你了,你就讓我來吧~然後她說行,那我就幫你個忙,這叫恩情!聽懂了嗎聽懂了嗎?我們沒要來,未經協商蠻橫地生到醫院,是伐,咣一下就給你生出來了,你一睜眼,哎呀來啦!誰想來呀,是吧就這樣來了,所以給予生命本身是談不上恩情的,十月懷胎受罪是不是活該?你為了得到一個可愛的寶寶所以懷了十個月孕受了罪,是不活該?你要得到一個東西就要付出努力,你要工資是不是要幹活啊?

所以懷胎談不上什麼恩情,生出來養育之恩經常歌頌,養育有沒有恩情?一坨血肉模糊生活不能自理的生命被你帶到了世界上你不管誰管??這是義務,必須養,全世界遺棄親生子女都是嚴重的犯罪行為,這是義務,因為你生的嘛你必須管,你不管誰管,本來沒來不就沒事了嘛~~ 養到十八九歲二十多歲一腳踹到社會上,不管你了,最後你老了,他也老了,最後,做子女的要過來照顧父母十幾二十年,學者要給它分析透了就挺沒意思了,骨子裡~~我們中國人有句古話叫養兒防老,養你干嗎呢?老了不好辦,你得管我一下,互惠互利RE……Y,談不上任何的恩情,但是我們~~~分析到這一步,你覺得挺傷感情挺沒意思的,

我有一點希望大家知道,我希望你們——受過高等教育的大學生,有一點獨立思考能力,但是有些問題呢你不要跟父母長輩去討論,永遠不要高估四十歲以上人的新思想接受能力,有些班上我忘了提醒,結果下一節課鼻青臉腫地過來上課,與父母討論父母與子女無恩論被打的,不提倡你去討論這個,你要知道一般庸俗的父母是很難理解這個的,胡適就不一樣,胡適知道吧?胡適先生生了子女以後,他在日記中地寫道:我生了子女以後呢,從來不敢自居有什麼恩情,因為他常常想,如果孩子高興他就心安理得,如果孩子活得不開心哪他就很內疚,因為他是我帶來的不是他要來的,如果我不帶他來,他不就沒有這些不快樂了嗎~~所以孩子一不高興他就很內疚,孩子高興他就心安理得,從來不敢自居有什麼恩情。這是胡適在日記中寫的,看得我們無比的敬佩,這是高人的境界;一般土鱉父母會怎麼樣?動不動連打帶踹說「老子給了你生命!」,誰他媽要了!腦子不好是吧,腦子不好,有些人可能覺得老羅這個不正常,是伐,稀奇古怪,你如果覺得這樣的觀點聽起來都稀奇古怪都不能接受,我不認為,實際上我是如此的孝順,以至於我的父母常常都感到不好意思知道嗎。我是這樣的一個人,但是我不覺得這是必須的,如果我生下來發現父母是混蛋我就不愛父母,

有沒有一個人發現自己的父母是混蛋啊?(課堂上開始亂)腦子又亂了,一步一步來,世上有沒有混蛋?(學生們笑~~答:有!)混蛋能不能生育?(能!)子女發現自己父母是混蛋有沒有可能?完全可能!是伐!如果像我這種思考能力的人發現自己的父母人品不好,我就無情地修理他們,我只是感情驅使地,希望你有一些獨立思考的能力,來選擇接受還是不接受它,如果你沒有這個能力就跟禽獸畜牲沒什麼兩樣,

為了告訴你什麼是C~~~,什麼是「傳統」,科學家做了一個很深刻的實驗。籠子里放五個猴子,籠子一角掛一串香蕉,猴子看見香蕉自然會過去吃,一過去就從上面澆滾燙的熱水修理它們,吃了幾次苦頭以後猴子是不是都不敢碰香蕉了?再接下來抽掉一個老猴子放一個新猴子進去,新猴子看到香蕉是不又過去吃?這時候科學家驚訝地發現,來不及澆熱水修理,其它四個老猴子摁住新猴子一通暴打,打得它死去活來,不許它碰那香蕉,打了幾次以後,新猴子吃了苦頭,也不再碰香蕉;這時候再抽掉一個老猴子再放一個新猴子進去,新猴子看到香蕉又怎麼樣?又過去吃,其它四個猴子一通暴打,打的最凶的竟然是哪一個?竟然是沒被水澆過的,它不知道為什麼,碰香蕉等同於挨打,打得下死手,打得它皮開肉綻死去活來,最後這個猴子也不碰了,再抽掉一個老猴子放一個新猴子進去,又去吃香蕉,又被其它四個打,打得最凶的是那兩個沒被水澆過的~~逐漸地換逐漸地換,最後全被換過了,現在籠子里五個猴子全是沒被水澆過的,但是誰都不吃香蕉,一個傳統在籠子里形成了:碰香蕉等於挨打!為什麼?沒有猴知道!也不想知道,就知道換上一萬個猴子,只要猴子不斷代,不吃香蕉?你換一萬個猴子,猴子永遠不吃香蕉了,聽懂了嗎?什麼是傳統,

傳統就是這樣子的。你從小由於某種原因接受了一些信念和觀點,是什麼?從來沒想過先接受,接受完了再說,誰要反對打死再說。為了捍衛它把命丟了再說,整天干這種事情。如果你沒有想清楚它是否有理性的成分,比如說上面已經不澆水了,猴子們是不該吃香蕉了?有思考能力的話,發現上面吊的水桶沒了之類的,是不就該吃香蕉了,但是還在那兒不吃,是伐。這就是傳統,所以如果你沒有獨立思考能力想清楚你過去接受的思想究竟是什麼就盲目地堅持信奉捍衛它,就跟畜牲跟猴子沒什麼分別。怎麼樣才能讓這個猴子的傳統徹底斷代啊?五個猴子一鍋端全拿走,再換五個新猴子當然又去吃香蕉了,就這樣,但我們能不能讓人類的傳統斷代啊?比如說把中國人全殺掉,然後再換一批亞洲的別的人種,可能我們的原來惡心傳統就沒了,是伐,好的傳統沒了,惡心的傳統也沒了。人類當然不可能連鍋端,雖然唯一的、良性的、好的做法就是希望你有一點獨立思考能力。

由於你生在一個強調意識形態的國家裡,過去二十多年來,你腦子里被灌輸了無數思想的大糞,是伐,不希望你有獨立思考能力,我再講一遍,為什麼在中國上很聰明,但邏輯很混亂啊,就是從小腦子教壞了,我們搞揚州的雙語學校的時候,進口了西方大量的中小學課本,一看,內容比我們的淺多了,但是注重,導致長大以後學的東西可能不深,但是都有思考能力,這樣導致結果適合做學問,中國學生很聰明,但是長大以後腦子亂的不在少數,是伐。希望你明確這樣一點,就是你經過巨惡心的中小學階段以後,熬到了相對自由的大學里,珍惜著有限的這點兒自由空氣,是伐,希望你培養一點獨立思考能力,我不想談國家民族的未來,估計你們這幫貨色也聽不進去,是伐,看你們一臉沒出息的樣兒,也聽不進去,話題,總以為這些都是假的,你們都是些犬儒主義者,我不講這個,我希望大家明確一點,就是你有一點思考能力,對你自己也是有好處的,是伐,希望大家明確這樣一點。

Ⅵ 為什麼小時候讓梨的孔融長大了卻宣揚,父母無恩論

「孔融讓梨」的故事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詳了,不過關於「父母無恩論」,倒是鮮為人知了,更少有人知道孔融的死也跟這個「父母無恩論」有關了。


歸根到底,「父母無恩論」所宣揚的主要是在生育的過程中,父母是主動的,孩子是被動的,所以父母不應以此為恩。


事實上,從古至今,很大一部分人都會認為「 生育之恩」不如「養育之恩」,也有這方面的意思。至於說孔融的「父母無恩論」跟他的代表作「孔融讓梨」之間,是否有「人設」上的矛盾?水一白想,看懂了「父母無恩論」,自然也就不會覺得孔融「人格分裂」了。

Ⅶ 胡適說,怎麼對待孩子

胡適說,怎麼對待孩子
五四先賢怎樣對待孩子
紅星照我去奮斗

又要到孩子們的節日了。記得胡適曾經說過,看一個國家的文明,只需考察三件事,第一看怎樣待小孩子,第二看怎樣待女人,第三看怎樣利用閑暇的時間。那麼,胡適自己又是怎麼看待孩子的呢。這得從1919年談起,這一年,胡適的長子胡祖望出生。「升級」做父親的胡適寫了一首詩,題目直白得令人叫絕,就叫「我的兒子」。
而詩的內容比題目還要白。詩曰:「樹本無心結子,我也無恩於你。但是你既來了,我不能不養你教你,那是我對人道的義務,並不是我待你的恩誼。將來你長大時,這是我所期望於你:我要你做一個堂堂的人,不要做我的孝順兒子。」雖然是詩,但話說得很清楚,父母並無恩於子女,養兒教兒只是盡義務,自然不應也不能期待子女有什麼回報。這無疑是給了以父慈子孝為天理的中國傳統倫理文化一記當頭棒喝。
不過,這些想法並非胡適首倡。漢代的王充早就說過,「夫婦合氣,非當時欲得生子,情慾動而合,合而生子矣!」後來,還有人把話說得更絕,「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譬如物寄瓶中,出則離矣。」用現在的話來說,懷孕不過是情慾沖動的結果,母腹不過是孩子暫時寄居的容器,孩子出生就好比一件東西從容器中倒了出來,從此就不應與容器再有任何干係了。這位高調宣揚父母於子女無恩論的高人,就是那個據說三歲時就知道讓梨的孔融,這是不是令有些道學君子大跌眼鏡呢?一千多年後的胡適,其實只是發揮了王充、孔融的思想而已。
1919年,另一位五四大咖魯迅也探討了類似的問題。他在《今天我們怎樣做父親》一文中,力挺王充、孔融。他說,社會代際更替乃自然現象,父母生兒育女不過是人類社會延續的「經手人」罷了,並無什麼恩義可言。不過,魯迅的深刻之處在於,他否認父母對子女有恩,並不是主張子女和父母應如陌路之人。相反,他覺得,人們所謂的「恩」,實質是把子女作為個人私產,內里還是貪圖回報的念頭作怪。而只有擺脫了蒙著「恩」字面紗的利害考慮,才能回歸到代際關系的真正本質,這就是源於天性之「愛」。又只有以「愛」重塑代際關系,方能正確地看待孩子以及父母與孩子之間的關系。魯迅是這樣說的,「往昔的歐人對於孩子的誤解,是以為成人的預備;中國人的誤解,是以為縮小的成人。直到近來,經過許多學者的研究,才知道孩子的世界,與成人截然不同;倘不先行理解,一味蠻做,便大礙於孩子的發達。所以一切設施,都應該以孩子為本位」。以孩子為本位,就是要讓孩子像一個人那樣被對待,讓他一個人那樣去生活、去發展。而父母對待孩子,只應將天性之愛更加擴張,更加醇化;用無我的愛,自己犧牲於後起之新人。
我們知道,魯迅也好,胡適也罷,當他們做孩子時,深受傳統家庭倫理之束縛,而且,兩人均早年喪父,備嘗孤兒寡母、寄人籬下的心酸和窘迫。但是,賢人的偉大之處就在不讓後人復制自己的人生,在於身體力行地改變那些世人習以為常的錯誤觀念。當胡適和魯迅自己做父親的時候,他們沒有讓孩子復制自己的成長經歷,而是給孩子以充分的發展自由,去做一個獨立的人。胡祖望10歲離開父母,到蘇州去讀書。胡適給他寫了一封信。信中說,「你這么小小年紀,就離開家庭,你媽和我都很難過。但我們為你想,離開家庭是最好辦法。第一使你操練獨立的生活;第二使你操練合群的生活,第三使你自己感覺用功的必要。」在信中,胡適語重心長地講了許多為人處世的道理,告訴孩子「志氣要放在心裡」,為人要謙和。他還嘮嘮叨叨地說,「不要買攤頭上的食物」「不要喝生冷水」「不要貪涼」「有病趕快尋醫生」等等,並說「這幾條都是很重要的,千萬不要忘記」,一片父愛,溢於言表。當孩子學習不用功,又沾染了一些壞習慣時,胡適有些失望和傷心,但他沒有打罵孩子,而是反省自己「人道的義務」沒有盡到,並告誡妻子,對兒子總是責怪,這是錯的,應該以鼓勵的態度對待孩子,引他們向上向善。

Ⅷ 聽說古代有個理論叫做:「父母與子女無恩論」誰能確切的解釋下

這是源自三國時代那個三歲讓梨的孔融的一種說法,他把生育的過程比喻成一件東西裝在盒子里,瓜熟蒂落,大自然再生的過程,一切都無比的和諧完美,不存在什麼恩情。
當我在無法理解古人思想的同時知道了當代有錢鍾書、胡適、李敖等人也是持這種觀點的。
他們指出孩子的出世是父母之間的私慾和一些動力產生的,而並不是孩子自己要求的。從心而論誰希望來到這個多災多難,惡心的世界呢?
在一個和諧的社會里,應該是父母不以恩人自居,而子女不忘父母之恩。
我從來都沒有否定過父母的養育之恩,但我並不認為父母是我的恩人。我愛我的父母是因為他們也同樣的愛我,百善孝為先,這是做人最基本的准則。
無論父母對我們有沒有生育之恩,但父母對我們的養育之恩是大家永遠應該銘記在心的!

******以下詳細解釋

二到三世紀的孔融(一五三——二○八),字文舉,山東曲阜人。他是孔子第二十世孫子,他「幼有異才」,十歲時就登門見李膺,《後漢書》寫這段故事,說:
融幼有導才。年十歲,隨父詣京師。時河南尹李膺以簡重自居,不妄接士賓客,敕外自非當世名人及與通家,皆不得白。融欲觀其人,故造膺門。語門者曰:「我是李君通家子弟。」門者言之。膺請融,問曰:「高明祖父嘗與仆有恩舊乎仰融口:「然,先君孔於與君先人李老君同德比義,而相師友,則融與君累世通家。」眾坐莫不嘆息。太中大夫陳煒後至,坐中以告煒。煒曰:「夫人小而聰了,大未必奇。」融應聲曰:「觀君所言,將不早惠乎?」膺大笑曰:「高明必為偉器。」
孔融十六歲就坐了牢,為的是通輯犯張儉到孔家來避難,孔融替哥哥孔褒做主,收留了張儉。事發後孔融說他該負責,孔褒說「彼來求我,非弟之過」。他們母親說她是家長,她該負責。「—門爭死」,俠義感人。後來皇帝決定由孔褒負責,孔融就出了獄。
孔融做青州刺史,被袁譚圍攻,自春至夏,守城的只剩下幾百人了,危在旦夕,但是他「隱幾讀書,談笑自若」。城陷之夜,他妻子被俘,他得以逃出。
孔融反對恢復肉刑、反對曹丕私納袁紹兒媳婦、反對曹操禁酒。……跟曹操不合。小人郗慮從中搞鬼,最後由路粹羅織孔融罪名,說他「招合徒眾,欲規不軌」,說他「謗訕朝廷」、「不遵朝儀」、「大逆不道」。於是孔融又第二次入獄,最後全家被殺,年五十六歲。《後漢書》記這一慘劇始末如下:
曹操既積嫌忌,而郗慮復構成其罪,遂令丞相軍謀祭酒路粹枉狀奏融曰:「少府孔融,昔在北海,見王室不靜,而招合徒眾,欲規不軌,雲『我大聖之後,而見滅於宋,有天下者,何必卯金刀』。及與孫權使語,謗訕朝廷。又融為九列,不遵朝儀,禿巾微行,唐突宮掖。又前與白衣禰衡跌盪放言,雲『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譬如寄物 缻中,出則離矣!』既而與衡更相贊揚。衡謂融曰:『仲尼不死。』融答曰:『顏回復生。』大逆不道,宜極重誅。」書奏,下獄棄市,時年五十六,妻子皆被誅。
初,女年七歲,男年九歲,以其幼弱得全,寄它舍。二子方弈棋,融被收而不動。左右曰:「父執而不起,何也?」答曰:「安有巢毀而卵不破乎!」主人有遺肉汁,男渴而飲之。女曰:「今日之禍,豈得久活,何賴知肉味平?」兄號泣而止。或言於曹操,遂盡殺之。及收至,謂兄曰:「若死者有知,得見父母,豈非至願!」乃延頸就刑,顏色不變,莫不傷之。
孔融是東漢末年的大名士,又是「建安七子」的龍頭老大,在政治見解上,他不脫名士氣,「理不勝詞」,並不怎麼高明;但在哲學見解上,他的「父母於子無恩論」,倒是最有氣派的,他最後殉道而死,主要罪名也就在此。在路粹檢舉孔融罪狀後,曹操「宣示孔融罪狀令」中下結論:「此州人說,平原禰衡受融傳論,以為父母與人無親,譬如 缻器,寄盛其中。……融違天反道,敗倫亂理。」結論這樣一下,就殺人了。
在孔融的「父母於子無恩論」之前,王充《論衡》中就有了先聲。王充說:
儒者論曰:天地故生人,此言妄也!夫天地合氣,人偶自生也。猶夫婦合氣,子則自生也。夫婦合氣,非當時欲得生子,情慾動而合,合而生子矣!且夫婦不故生子,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
就正因為王充相信夫婦不是有意生子女,而只是「情慾動而合」(性慾沖動性交)的產物,所以他這種開明觀念.也最能引動其他開明人士 的看法。果然到了孔融的時候,這位孔夫子的二十代孫子,居 然提出了青出於藍的驚人議論,他說:「父之於子,當有何親? 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了之於母,亦夏奚為?譬如物寄缻 中,出則離矣!」的話,是更進一步,把母子關系,看成了把東西 寄放在瓶子里的關系,說得更露骨了。
在王充、孔融以後,文獻中這類議論,錢鍾書《管錐編》的 舉例如下:
《朱子語類》卷一二六:釋氏以生為寄,故要見得父 母未生時面目。黃櫱一僧有偈與其母雲:「先時寄宿此婆 家」;止以父母之身為寄宿處,其無情義、滅絕天性可知! 蓋不知孔丘家兒早有「寄物」、「寄盛」之喻,較「寄宿」更簿 情也。古希臘詩人亦謂:「汝曷不思汝父何以得汝乎!汝 身不過來自情慾一餉、不凈一滴耳」(If thou rememberest, O man how thy father sowed thee……Thou art sprung from incontinent lust and a filthy drop)①。後世詩文中,習 見不鮮,舉數例以概。十七世紀英國名作:「汝子被訶,倘不服而反唇曰:『何故生我?我初未乞求誕生也!』汝將奚 如?」(what if thy son/prove disobedient, and, reproved, retort, /「Wherefore didst thou beget me?I sought it not!」)②;又一劇二角色相語 ,甲雲:「若翁生汝,汝則殺之,足以報施,」(Cutting his throat was a very gund return for his begetting you)乙答:「老革初未嘗計及生我,渠只自述快意耳。」(, Twas for his own sake, he ne''er thought of me in the business)③《海外軒渠錄 》言小人國法令謂父母生子女出於情慾(by the motives of concupiscence),故子女 於親不必有恩義(obligation)④。當世波蘭小說中母誡未 嫁女毋外遇致有孕,曰「吾不欲家中忽添嬰兒」(But I don''t want a kid here),女怫然答:「汝之生我,幾 會先事詢我願不乎!」(You didn''t ask me if I wanted to be born)⑤;一義大利小說中母 責女曰:「汝對阿父語,不得如此。」(Guarda che non dovresti ripondere cosi a tuo padre) 女藐之(alzava le spalle)曰:「我初未求出世,汝二人專擅,遽使我生。」(Io non avevo chiesto di venire al mondo. Mi ci avete fatta vemire)⑥吾國舊號「孝治」,故率言如孔融者 不多耳⑦。
另一方面,以父母立場發言的,錢鍾書也別有舉例:
十八世紀英國才婦(Lady Mary Wortley Montagu)致其女(the Countess of Bute)書曰:「汝不必感我誕育為人, 正如我不謝汝惠臨出世。俗見多妄,每以孝思繩子女,吾生平絕口未嘗道之。」(You are no more obliged to me for bringing you into the world, than I am to you for coming into it, and I never, never made use of that commonplace(and like most commonplace, false)argument, as exacting any return of affection-Letters.「Everyman''s Library」, 400)母久劬勞,而持此論,尤罕事也。
這種以父母立場發言,在二十世紀的中國,曾有過一番討論, 這是由汪長祿引起的,汪長祿寫信給胡適,說:
大作(《我的兒子》)說,「樹本無心結子,我也無恩於 你。」這和孔融所說的「父之於子當有何親!……」「子之於 母亦復奚為!……」差不多同一樣的口氣。我且不去管他。 下文說的,「但是你既來了,我不能不養你教你,那是我對 人道的義務,並不是待你的恩誼。」這就是做父母一方面 的說法。換一方面說,做兒子的也可模仿同樣的口氣說 道:「但是我既然來了,你不能不養我教我,那是你對人道 的義務,並不是待我的恩誼。」那麼兩方面湊泊起來,簡直 是親子的關系,一方面變成了跛行的義務者,他一方面變 成了跛行的權利者,實在未免太不平等了。平心而論、舊 時代的見解,好端端生在社會一個人,前途何等遙遠,責 任何等重大,為父母的單希望他倆的兒子,固然不對。但 是照先生的主張,竟把一般做兒子的抬舉起來,看做一個 「白吃不還帳」的主顧,那又未免太「矯枉過正」罷。
現在我且丟卻親子的關系不談,先設一個譬喻來說。 假如有位朋友留我在他家裡住上若干年,並且供給我的 本食,後來又幫助我的學費,一直到我能夠獨立生活,他 才放手。雖然這位朋友發了一個大願,立心做個大施主, 並不希望我些須報答,難道我自問良心能夠就是這么拱 拱手同他離開便算了嗎?我以為親子的關系,無論怎樣 改革,總比朋友較深一層。就是同朋友一樣平等看待,果 然有個鮑叔再世,把我看做管仲一般,也不能夠說「不是待我的恩誼」罷。
大作結尾說道:「我要你做一個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順兒子。」這話我倒並不十分反對。但是我以為應 該加上一個字,可以這么說:「我要你做一個堂堂的人,不單要你做我的孝順兒子。」為甚麼要加上這一個字呢?因為兒子孝順父母,也是做人的一種信條,和那「悌弟」「信 友」「愛群」等等是同樣重要的。舊時代學說把一切善行 都歸納在「孝」字裡面,誠然流弊百出。但一定要把「孝」字「驅逐出境」,劃在做人事業范圍以外,好像人做了孝子,便不能夠做一個堂堂的人。換一句話,就是人若要做 一個堂堂的人,便非打定主意做一個不孝之子不可。總而言之,先生把「孝」字看得與做人的信條立在相反的地 位。我以為「孝」字雖然沒有「萬能」的本領,但總還夠得 上和那做人的信條揍在一起,何必如此「雷厲風行」硬要 把他「驅逐出境」呢?
前月我在一個地方談起北京的新思潮,便聯想到先 生個人身上。有一位是先生的貴同鄉,當時插嘴說道: 「現在一般人都把胡適之看做洪水猛獸一樣,其實適之這 個人舊道德並不壞。」說罷,並且引起事實為證。我自然 是很相信的。照這位貴同鄉說話推測起來,先生平日對 於父母當然不肯做那「孝」字反面的行為,是決無疑議了。 我怕的是一般根柢淺薄的音年,動輒鈔襲名人一兩句話, 敢於扯起幌子,便「肆無忌憚」起來。打個比方,有人昨天 看見每周評論上先生的大作,也便可以說道:「胡先生教 我做一個堂堂的人,萬不可做父毋的孝順兒子。」久而久 之,社會上布滿了這種議論,那麼任憑父母老病凍餓以至 於死,都可以不去管他了。我也知道先生的本意無非看 見舊式家庭過於「束縛馳驟」,急急地要替他調換空氣,不 知不覺言之太過,那也難怪。從前朱晦庵說得好,「教學 者如扶醉人」,現有的中國人真算是大多數醉倒了。先生 可憐他們,當下令奮勇,使一股大勁,把他從東邊扶起。我怕是用力太猛,保不住又要跌向西邊去。那不是和沒有扶起一樣嗎?萬一不幸,連性命都要送掉,那又向誰叫冤呢?
胡適的答復如下:
「父母於子無恩」的話,從王充、孔融以來,也很久了。從前有人說我曾提倡這話,我實在不能承認。直到今年 我自己生了一個兒子,我才想到這個問題上去。我想這 個孩子自己並不曾自由主張要生在我家,我們做父的不徵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塗地給了他一條生命。況且我們也並不曾有意送給他這條生命。我們即無意,如何能 居功?如何能自以為有恩於他?他既無意求生,我們生了他,我們對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我們糊里糊 塗地替社會上添了一個人,這個人將來一生的苦樂禍,這個人將來在社會上的功罪,我們應該負一部分的責任。說得偏激一點,我們生一個兒子,就好比替他種下了禍 根,又替社會種下了禍根。他也許養成壞習慣,做一個短 命浪子;他也許更墮落下去,做一個軍閥派的走狗。所以我們「教他養他」,只是我們自己減輕罪過的法子,只是我 們種下禍根之後自己補過彌縫的法子。這可以說是恩典嗎?
我所說的,是從做父母的一方面設想的,是從我個人 對於我自己的兒子設想的,所以我的題目是「我的兒子」。 我的意思是要我這個兒子曉得我對他只有抱歉,決不居 功,決不市恩。至於我的兒子將來怎樣待我,那是他自己 的事。我決不期望他報答我的恩,因為我已宣言無恩於他。
先生說我把一般做兒子的抬舉起來,看做一個「白吃 不還帳」的主顧。這是先生誤會我的地方。我的意思恰 同這個相反。我想把一般做父母的抬高起來,叫他們不 要把自已看做一種「放高利債」的債主。
先生又怪我把「孝」字驅逐出境。我要問先生,現在 「孝子」兩個字究免還有什麼意義?現在的人死了父母都稱「孝子」。孝子就是居父母喪的兒子(古書稱為「主人」),無論怎樣忤逆不孝的人,一穿上麻衣,帶上高粱冠, 拿著哭喪棒,人家就稱他作「孝子」。

我的意思以為古人把一切做人的道理都包在孝字 里,故戰陣無勇,蒞官不敬,等等都是不孝。這種學說,先生也承認他流弊百出。所以我要我的兒子做一個堂堂的 人,不要他做我的孝順兒子。我的意想以為「一個堂堂的 人」決不至於做打爹罵娘的事,決不至於對他的父母毫無 感情。
但是我不贊成把「兒子孝順父母」列為一種「信條」。易卜生的群鬼里有一段話很可研究(《新潮》第五號頁八五一):
(孟代牧師)你忘了沒有,一個孩予應該愛敬他的父母?
(阿爾文夫人)我們不要講得這樣寬泛。應該 說:「歐士華應該愛敬阿爾文先生(歐土華之父)嗎?」
這是說,「一個孩子應該愛敬他的父母」是耶教一種 信條,但是有時未必適用。即如阿爾文一生縱淫,死於花 柳毒,還把遺毒傳給他的兒予歐士華,後來歐士華毒發而 死。請問歐士華應該孝順阿爾文嗎?若照中國古代的倫 理觀念自然不成問題。但是在今日可不能不成問題了。假如我染著花柳毒,生下兒子又聾又瞎,終身殘廢,他應 該愛敬我嗎?又假如我把我的兒子應得的遺產都拿去賭 輸了,使他衣食不能完全,教育不能得著,他應該愛敬我 嗎?又假如我賣國賣主義,做了一國一世的大罪人,他應該愛敬我嗎?
至於先生說,恐怕有人扯起幌子,說,「胡先生教我做 一個堂堂的人,萬不可做父母的孝順兒子。」這是他自己 錯了。我的詩是發表我生平第一次做老子的感想,我並 不曾教訓人家的兒子!
總之,我只說了我自己承認對兒子無恩,至於兒子將 來對我作何感想,那是他自已的事,我不管了。
上面這些文獻,都是「父母於子無恩論」引發出來的或不謀而 合出來的,我把它們集合在一起,以見古今中外智者的幾個斷 片。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四日

①原注Palladas, Greek Anthology, X. 44, 「Loeb」, IV, 25。

②原注Paradisc Lost, X. 760-2。

③原注Thomas Shadwell, The Libertine, Complete Works, ed. M. Summers. III, 27(Jacomo and Don John)。

④原注Gulliver''s Travels, Pt I, ch. 6, Oxford, 67。

⑤原注Marek Hlasco, The Eighth Day of the Week, tr. N. Guteman, 13(Agnieszka)。

⑥原注A. Moravia, Noovi racconti romani:「Lasciami perdere,」Opere complete, Bompiani, XI 251-2(Marcella)。

⑦錢鍾書沒有看過瓊瑤的《窗外》,我為他補一條。《窗外》頁四十四:「媽,你別這樣不滿意我,我並沒有向你要求這一條生命,你該對創造我負責任,在我,生命中全是痛苦,假如你不滿意我,你最好把我這條生命收回去!」

Ⅸ 如何理解父母無恩論

「父母無恩論」近些年很多人在不斷提起,此處的恩特指生育之恩。傳統的孝道指的是,父母只要把子女生下來,就對子女具有了恩惠,子女就必須報恩。

「父母無恩論」意指父母生育子女只是人類繁育的本能,父母撫養子女則是自己的義務,是自己的責任,因為是父母選擇把子女帶到這世上的。

「父母無恩論」最早是孔融提出來的。

沒錯,就是那個讓我們從小背誦的讓梨的孔融,他的原話是「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

譬如物寄瓶中,出則離矣」。意思是父母情動,所以有了子女,孩子在母親腹中,猶如在瓶中,瓜熟蒂落,孩子就出來了。曹操一直都看不慣孔融,他發表了如此驚世駭俗的言論,曹操抓住就把他殺了,他的妻子兒女也未能倖免,與他一起共赴黃泉。

一千多年後,胡適和魯迅也說了相似的話。魯迅在《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中說,「生育也是常事,卻以為天大的大功……前前後後,都向生命的長途走去,僅有先後的不同,分不出誰受誰的恩典。」

Ⅹ 我愛你,卻無所求

文/筠心    圖/網路

「胡適說,父母並無有恩於子女,因為子女沒有要求父母給他生命。胡適還說,當我看到我的孩子痛苦煩惱時,就十分內疚,為何我要將他生出來?」兒子昨晚對我說的,有關父母無恩論。

「你知道嗎?胡適為了讓媽媽開心,娶了一個她指定的女人為妻,博士娶文盲,你說胡適為啥這樣做?既然父母無恩論。」我反問兒子。

我以母子辯論開篇,並非想討論如何與後叛逆期的孩子溝通交流問題,也不是要談論胡適與江冬秀靈魂不得對話的婚姻。我想引出的是一個默默奉獻五十年的美國女人,胡適的初戀情人韋蓮司。

我曾經讀過周質平著《胡適與韋蓮司——深情五十年》,也讀過周收集的兩人數百封書信往來。可惜這兩本書,在我出國前,都遺留在父母家的大紙箱里,本可作為參考,此時只能作罷。我唯有憑著記憶,隨意寫來這段,我覺得最美的愛情,那就是我愛你,卻無所求。

眾所周知,胡適是考上庚子賠款留學美國的那七十人之一。從優中選優來說,胡適的成績並非特別拔尖,他考了第五十五名,而他的好朋友趙元任是第二名。然而,胡適之所以為胡適,自有他獨特的魅力,首先他清俊的外表,再者他的交際能力,他的口才,他的演講水平。讀過胡適留學日記的都知道,北美留學生胡適那是很忙的,他忙著結交新朋友,忙著學生會的工作,忙著融入美國社會。

胡適最初在康奈爾大學學農,他就是在那兒認識韋蓮司,大概在1914年。韋蓮司的父親是康奈爾大學地質系的教授,胡適經常去他家玩,便認識了他的女兒,愛畫畫,性格狷介的韋蓮司。其實,韋蓮司的媽媽也很喜歡胡適,他就是有這般人見人愛的魅力。

韋蓮司比胡適大六歲,用胡適的話說,她是一個能給予他心靈啟迪,激發他新思維新思路的女子。韋蓮司可以說是胡適的初戀,但胡適知道他們註定是無緣的,因為他不可能令母親失望與傷心。三歲喪父的胡適,對於母命,除了順從與遵命,別無二計。

就這樣無奈又真摯,默默又深情地愛著。偏偏時空又不湊巧,不久韋蓮司去了紐約學畫,租住在赫貞江畔的公寓里。當胡適來到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攻讀哲學,韋蓮司卻又返回了綺色佳小鎮。胡適為一解相思之情,竟搬到韋蓮司曾居住過的公寓,感受佳人留下的余香。這讓我想起高凌風買下鄧麗君的舊居,「問彩雲何處飛,願乘風永追隨」的痴情。

陰差陽錯的兩人,胡適與韋蓮司總是分隔兩地,因此留下了大量信件。胡適曾在一次別後,四十八小時內寫去兩封信與一張明信片,炙熱程度可見一斑。然而,兩人卻依然克制著,不僅僅因為胡適已與江冬秀訂婚的事實,更因家教與修養,他們不敢越雷池半步,只是純粹的靈魂伴侶。

胡適有一首題名《兩只黃蝴蝶》的情詩,憑吊這段有緣無份的愛情。「兩個黃蝴蝶,雙雙飛上天。不知為什麼,一個忽飛還。剩下那一個,孤單怪可憐。也無心上天,天上太孤單。」

1917年胡適學成回國,出任北大教授,並旋即與江冬秀結婚,達成了母親的心願。之後十年胡適非常忙碌,他發起了白話文運動,開啟了一代新風氣,在考證學方面也頗有建樹,提出了「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論點。在私人生活方面,胡適先後有了兩兒一女,並於1923年在西湖煙霞洞養痾期間,與曹誠英陷入熱戀。胡適的詩「山風吹亂了窗紙上的松痕,吹不散我心頭的人影」。此「人影」指的便是曹誠英,胡適甚至為其起了離婚的念頭。無奈江冬秀以砍死兩子要挾,未遂心願。

這邊胡適早已「漸行漸遠漸無書」,大洋彼岸的韋蓮司卻一直小姑獨處,除了繪畫,似乎別無長物。1927年胡適赴美,與韋蓮司重逢,當年的北美留學生胡適,已搖身一變為「中國文藝復興運動之父」,其才華與涵養愈發顯得熠熠生輝。不消說,韋蓮司醉了,高潔如韋蓮司最不能抵禦的,就是學識淵博。她的眼裡除了胡適,再也裝不進第二個。

然而他們依然清清白白,井水不犯河水。直到1934年胡適再次履美,時年四十九歲的韋蓮司才真正與胡適有了實質性的關系,此時距離他們相識已過去了二十年。無疑韋蓮司是愛胡適的,胡適也不是不愛,初戀的難忘,永遠在心底。只是他的感情之門,已數度開啟,論純度與濃度,無法與韋蓮司匹敵。換句話說,胡適是韋蓮司的唯一,韋蓮司只是胡適的其中之一。

事後在韋蓮司的一封信里,她這樣寫道:「我今天站在你睡過的這個小房間里,站在兩個房間中,不知道應該去哪個床上睡。最後我把你蓋過的被子拿過來,蓋在我的身上,我可以在這樣的過程里體會到你的體溫。」韋蓮司的深情如此動人。

1937年胡適出任駐美大使前,他十分猶豫,是韋蓮司寫信鼓勵他:「我覺得像你這樣一個人,不應該只是屬於中國,應該屬於全世界,屬於全人類。」韋蓮司對胡適的崇拜與仰慕有如是。

韋蓮司不是沒有幻想過成為胡太太,但她清楚地知道胡適的為人,愛惜羽毛,重視聲譽多過感情的他,永遠沒有勇氣與江冬秀分道揚鑣,更不可能娶一位洋太太。韋蓮司五十二歲那年,有人向她求婚,胡適力勸其應允。她曾在信中犀利地指出胡適的言行不一,並申明絕不會為討他歡心,而另嫁他人。韋蓮司表示她這一生唯一想嫁的男人,只有胡適一個,否則寧缺毋濫。把對方的優點與缺點一起來愛,清醒又無望地愛著,直至終老,世上能有幾人?

對於韋蓮司的痴情,胡適也是感動的,在美期間兩人保持著生日互送鮮花的習慣。大使任中,胡適曾心臟病發很嚴重,住院兩個多月,不得外出。然而一獲解禁,胡適便驅車前往赫貞江畔的舊所,追念年少情懷。他有這樣一首詩:

百里的赫貞江

從容的流下紐約灣

恰像我的少年歲月

一去永不回還

這江上曾有我的詩

我的夢

我的工作

我的愛

然而,也就是這次病重,胡適居然與照顧他的護士有了說不清道不明的關系。胡博士,胡教授,胡大使,胡校長的個人魅力不容小覷,然而,然而……

後來,胡適還住進了護士的公寓。更有甚者,那護士為了幫胡適安裝空調,寫信給韋蓮司,請其共同分擔500美元的費用,她竟立刻大方地寄出200美元。胡適安排曹誠英來美留學,請韋蓮司代為照顧,她也是二話不說,馬上答應。1958年胡適去台灣前,韋蓮司邀請胡適與江冬秀來綺色佳小住,在自己家中盛情款待他們長達二十七天。臨行還特意送了兩套銀餐具給江冬秀,每件刀叉還細心刻上「冬秀」兩字。韋蓮司的大肚大量,愛屋及烏,簡直達到了天人合一的境界,誰敢說這不是一種大愛呢?

1960年韋蓮司從綺色佳搬去一個消費低廉的小島居住,以此為代價,她將畢生的積蓄五、六千美元,作為生日禮物送給了七十歲的胡適。她希望這筆錢能作為基金,用於翻譯胡適著作。

1962年2月24日胡適因心臟病突然離世,韋蓮司寫信給其子胡祖望,請他將十朵白色水仙,悄悄地放在胡適的墳旁,不必寫是誰送的。剩餘的日子裡,風燭殘年的韋蓮司唯一所做的事兒,就是整理並列印胡適的信件,並將原件寄給遠在台灣的江冬秀。

愛了胡適五十年,卻對其一無所求的韋蓮司,應江冬秀之請,在自傳里這樣寫道:「我無非是一個幸運的胡博士信件的接收者!」

韋蓮司對胡適無私的愛,沒有聲嘶力竭,亦無悲天愴地,卻一往情深,超越眷屬,怎教天地不為之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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