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19 還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以前辦理過獨生子女證,因為某種原因丟失可以補辦。要是現在想辦不行,已經不給辦理了。
B. 我是湖北長陽的,孩子12歲了,2019年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不可以了,現在已放寬二胎了,獨生子女證早就取消了,所以不管你是不是獨生子女都沒有證了。
C. 2019年還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各地標准不同,是否能夠辦理獨生子女證,要看當地關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以及相關政策。確認不再辦理的地區如下:
2019年3月15日起,河北省停止新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019年1月1日,重慶市政府發布並實施《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市政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的決定》,決定取消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3)2019可以辦獨生子女擴展閱讀:
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D. 2019年辦的獨生子女證,享受發放獨生子女費嗎
如果是2019年出生的獨生子女,已經不能夠享受獨生子女費用,獨生子女費用享受時間為2015年12月31號值,這一段時間出生的可以享受補貼,後面的就無法享受了。
E. 2019年獨生子女證怎麼辦
獨生子女證是以前法律規定獨生子女家庭可以依法辦理的證件,可以享受到規定的獨生子女政策的補貼。但是,隨著我國二胎政策的實施,國家已經取消了獨生子女證的辦理,因此是不能進行補辦的。
F. 2019年獨生子女光榮證怎麼辦理
對於獨生子女家庭面臨著更嚴重的養老問題。為了緩解這一問題,許多農村地區實施了計劃生育獎勵和補貼。然而由於補貼不是全國性的,不同的地區會採用不同的標准。正因為如此,許多農民誤解了計劃生育補貼政策,甚至許多獨生子女父母也不知道該政策的存在。
有關報道,獨生子女政策是由地方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的,而不是由國家作為一個整體來制定的,所以不同補貼的現象也是可以理解的。在經濟發達地區,補貼相對較高,在較貧窮的地區,補貼就相對比較低一些。有一些農民在聽到這個政策後去當地咨詢,他們根本不知道當地政府沒有執行這項政策,在憤怒之下,所以農民們放棄了他們的獨生子女證書。但從2019年1月1日起,國家將不得不協調計劃生育補貼政策,實行統一的補貼標准,農民將不得不為他們的沖動行為買單。
那麼補貼的細節是什麼?下面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首先要明確補貼資金來源,根據8月中央和地方財政權利和醫療保健的支出責任部門改革方案,我們知道計劃生育應該由國家按照國家標准制定,並根據經濟的發展逐年增加,資金來源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文件規定,國家基本標準的補貼政策主要分為三個方面:農村計劃生育獎勵補貼、計劃生育專項補貼、計劃生育「生孩子快發財」補貼。
另外醫療報銷比例與城鎮居民相同,從2019年起,將對城鄉居民實行統一的醫療保險制度,城鄉居民醫療水平沒有差異,也就是說,國家統一基本補貼標准,在獎勵、專項救助、醫療等方面扶持獨生子女家庭。與此同時,獨生子女面臨的養老困難將在2019年後基本緩解。
此外,我們也要提醒農民朋友,我們要享受的補貼標準是國家統一的,我們要為獨生子女提供獨生子女證或父母榮譽卡。最重要的是,如果我們不辦理這個證書,並不是所有的利益都可以享受。如果農民不小心弄丟了他的證書,趕快到當地相關的部門去辦理。從明年起,計劃生育補貼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標准,沒有證書就得不到。
G. 我是湖北長陽的,孩子12歲了,2019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現在國家放開二胎了,時代店不同了,以前不辦理獨生子女證了。
因為從2016年國家推行兩孩政策開始,獨生子女證制度就已經取消,原來已經辦理的可以繼續享受相關優惠,沒有辦理的就按照新人新辦法處理。
《人口計生法》規定第十八條: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就是說,以前辦的獨生子女證,優惠政策可以繼續享受,現在國家已經開放鼓勵生育二胎,取消了獨生子女制度。
已經辦理的獨生子女證繼續有效,不再新辦了。
H. 現在還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前稱《獨生子女證》(有地區稱《獨生子女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2019年3月15日起,河北省停止新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019年1月1日,重慶市政府發布並實施《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市政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的決定》,決定取消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8)2019可以辦獨生子女擴展閱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