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個人所得稅女兒嫁出去了,添加父母可以抵稅嗎
可以的,從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的當月開始至納稅人贍養義務終結當年為止。
贍養父母抵扣個稅的全額為2000元。其中:
1.獨生子女獨享2000元額度。
2.非獨生子女共享2000元額度,每人額度由家庭協商分配,但每個子女不超過1000元。
小僧解讀:這里獨生子女就有優勢了,非獨生子女最多1000,而獨生子女2000,有一定優勢。不過這里有個問題,比如非獨生子女中比如兩兄弟,其中一人因病致殘,或者已經離世,事實上贍養義務只能一方承擔,是否能夠按獨生子女標准享受2000元額度?這一點專家表示政策有一定的靈活性,特殊情況可以向稅務局反應,稅務局會向上級匯報做出決定。
3.子女間分配額度需要提供所有人簽字的協議作為依據。
小僧解讀:這一點稅務局專家都表示其不能理解,需要書面協議。不過專家表示稅務檢查是抽檢,可以抽中了再補充就行。但是一家人要先商量好,不要出現兄弟幾個申報金額超過2000的情況,這樣被查到可能影響個人徵信。
⑵ 不是親生父親和母親結婚了,在個人所得稅可以填報贍養義務嗎
可以
需要簽訂協議。雖然只有一個人達到扣稅條件,還是需要簽訂協議的。
辦法規定如下:
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可以與兄弟姐妹分攤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如平均分攤、約定分攤等情況。但是,每一納稅人分攤的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被贍養人指定分攤或者贍養人約定分攤的,需要簽訂書面分攤協議。
個人所得稅的贍養老人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只要父母其中一位達到60歲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數計算。
⑶ 不是親生父親和母親結婚了,在個人所得稅可以填報贍養義務嗎
當然可以啊,如果現在是你的父親,他也沒有別的子女,你就可以直接填報,如果他還有別的子女要,你們一起商量一下,不要填重了。
⑷ 個稅贍養老人非獨生子女怎麼扣
法律分析: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二十二條 納稅人非獨生子女的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按以下標準定額扣除: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⑸ 個稅抵扣問題:非獨生子女,姐姐外嫁,戶口遷出,能否由弟弟一人抵扣
五保戶是照顧沒有子女的孤寡老人的,有子女的辦不了五保戶。
⑹ 因岳父母只生養了二個女兒,女兒外嫁結婚後女婿給岳父岳母的贍養費,女婿是否可以抵扣個稅
你看是不是符合這個條件:
1.扣除年度有一位被贍養人年滿60(含)歲(被贍養人包括:①父母;②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且屬於贍養人約定分攤的或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的,需已經簽訂書面分攤協議。
這個關系是父母或者祖父母直接的有血緣的關系,非親生應該不行吧,你太太應該可以的
⑺ 個人所得稅對獨生子女定義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葉霖兒表示,對於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內重新組建容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如果納稅人對其親生父母、繼父母中的任何一人是唯一法定贍養人,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准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獨生子女享受扣除。
根據上述規定,你不是你母親的唯一法定贍養人,因為你母親離異前育有一女,也就是你姐姐,她同樣有贍養你母親的義務。因此,你不能享受獨生子女扣除。
⑻ 剛發行的個人所得稅,如果是非獨生子女,又不想填寫兄弟姐妹的名字應該怎麼操作呢能不能填獨生子女
不可以,如果非獨生子女,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稅需要和其他兄弟姐妹分攤,否則監測系統查出來需要補繳稅款,嚴重會進行罰款。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七章 第二十二條,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8)個人所得稅非獨生子女女兒已嫁人擴展閱讀:
子女教育扣除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章 第五條: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於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執行。
第六條,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⑼ 個稅扣除標准
一、個稅扣除標準是什麼
1、個稅扣除標准如下:
(1)在子女教育方面,納稅人子女從年滿3歲開始一直到整個全日制學歷教育階段的支出,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標准扣除;
(2)在繼續教育方面,納稅人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按每月400元的標准扣除,接受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在取得證書的當年按3600元的標准扣除;
(3)在大病醫療方面,納稅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醫保目錄范圍內自付的醫葯費用超過1.5萬元部分,在每年8萬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4)在住房貸款利息方面,納稅人或其配偶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按每月1000元的標准扣除;
(5)在住房租金方面,按所在城市不同,分別按每月800元、1100元、1500元的標准扣除;
(6)在贍養老人方面,獨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的標准扣除,非獨生子女與其兄弟姐妹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准分攤扣除,但每個人的分攤額度不能超過1000元。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所得稅的稅率是多少
1、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2、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3、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