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要如何證明父母贈與一方
法律分析:要證明在婚內父母的財產只是贈與一方,可以和父母簽訂書面贈與協議,協議內容表明只是贈與一方的。或者有直接的證據表明,比如微信的聊天內容等,父母在贈與財產時只有贈與一方的意思。對於房產方面,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並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② 如何證明婚後買的房是父母出資,產權歸我所有
證明房子產權歸你自己所有需要保留好相關的交款和匯款記錄。
如果日後涉及到財產分割的問題,該套房子的產權可以證明是你所得,與伴侶沒有任何關系。
因為你房子是由你父母全額出資,若該房子的產權只寫在你一個人名下,即使你已經結婚,該房產也屬於你父母對你單方面的贈與,日後該房產及相應的增值所得與你的配偶沒有關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規定: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如何證明父母與子女的財產混同擴展閱讀:
關於婚前買房離婚後房產分割問題:
1、婚前一方全款買房屬於個人婚前財產,辦理產權證的時候提供結婚證和購房合同就可以證明是婚前購買的,不動產證只能辦理至個人名下。
2、婚前貸款買房屬個人婚前財產,一旦感情破裂,房子屬於婚前付首付一方,但是需要就婚後共同還貸及增值部分對另一方做出財產補償。
3、婚前公積金貸款買房,婚後使用個人公積金還貸款,即使另一方沒有一起還貸,一旦感情破裂,房子屬於婚前付首付一方,但是婚後個人的公積金也是屬於夫妻間共同財產的,需要就婚後還貸及增值部分對另一方做出財產補償。
4、婚後單方父母贈與的房屋且只寫自己子女的名字就屬於個人房產。
5、婚後單方父母贈與的房屋寫了自己子女及子女配偶的名字,還是屬於婚後共同財產。
③ 父母用女兒身份證存款,怎麼證明是父母的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證明怎麼寫
夫妻婚內財產屬於共同財產,用女兒的身份證存錢想要證明不是共同財產,可以寫一份協議,徵得對方的同意,說明該存款屬於誰。
④ 我應該如何證明房產是父母與我的共有財產
根據當時的拆遷合同確定你的具體份額,(或者該兩居有你個人三分之一份額)其他部分按你父母的遺產處理(有遺囑按遺囑無遺囑法定繼承)。
網上答復存在較大的局限性,建議電面談
根據當時的拆遷合同確定你的具體份額
1、拆遷房的份額劃分情況有許多種,具體要看當時的拆遷合同的約定。
2、另外要參考你父母原來所有的房產面積與拆遷房面積的關系。
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可能全是你的!
具體要看當時的拆遷合同的約定
⑤ 怎麼證明是父母出資給子女買的房產
證明父母出資買房如下: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登記在父母名下的屬於父母的個人財產;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⑥ 婚後父母出資買房,寫子女的名字,要怎麼證明屬於一方的私有財產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⑦ 父母與子女財產是否共有
父母過戶財產給已婚子女,如果有明確表示是贈與子女夫妻倆的,就屬於子女夫妻共有財產。沒有明確表示贈與子女夫妻倆,或明確表示贈與子女個人,這財產屬於子女婚後取得個人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7)如何證明父母與子女的財產混同擴展閱讀:
財產分割原則
1、分割共有財產應遵守法律的規定,不能把屬於國家、集體的財產,以及隱匿的贓款、贓物當成共有財產分割。分割房屋要依法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2、分割共有財產應充分貫徹平等協商、和睦團結的精神。各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分割的范圍、期限、方式以及分配方法等,都可通過協商決定。
共同共有關系終止時,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沒有達成協議的,應當根據等分原則處理,並應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在按份共有中,按份共有人就共有財產的分割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的,可以由多數共有人和持有半數以上份額的共有人決定。
3、分割共有財產,應遵守合同的規定,如果共有人之間事先訂立合同,明確規定了共有財產的分割方式,則各共有人應依合同的規定分割共有財產。
⑧ 父母有幾十萬放在孑女一人手裡怎麼能證明是母父的錢
父母有幾十萬放在子女的手裡,想要證明是父母的錢,那麼父母和子女可以簽訂合同,確定這幾十萬元錢屬於父母所有,子女只有保管的權利。
簽訂合同。
關於簽訂合同,依據法律的規定,簽訂書面合同的,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合同條款不對等的,並不影響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後可能會被撤銷。
《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條規定,【確認書與合同成立】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第五十四條規定,【可撤銷合同】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二、合同違約責任的種類
1、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債務時所應承擔的責任;
2、預期違約責任:所謂預期違約責任,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後至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到來之前,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當事人一方的自身行為或客觀事實默示其將不能依約履行合同義務所應承擔的責任;
3、締約過失責任:在合同訂立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因其過錯,致使合同不成立、無效或被撤銷,使對方當事人受到信賴利益損失時,過錯方應承擔的責任。
⑨ 因為親屬關系認定財產混同合法嗎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不合法。根據法律規定,父母子女之間的財產混同形態,不符合上述法律規定的以財產混同方式惡意轉移財產情形,以此為由申請追加子女為被執行人的主張超出了上述法律規定適用的范圍,可以依法另行訴訟主張權利。
⑩ 怎麼證明是父母出資給子女買的房產
法律分析:證明父母出資買房如下: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登記在父母名下的屬於父母的個人財產;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