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獨生子無法繼承父母全部遺產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主要是因為新法規有明確要求,法定繼承是按照親屬關系,而實行的順位繼承製度。第一順位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位繼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是如果提前寫了遺囑,就能夠有權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我國法律是這樣規定的,遺囑繼承能夠優先於法定繼承,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才會開始法定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㈡ 獨生子女可以繼承父母全部遺產嗎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不一定能夠繼承父母的全部財產,因為獨生子女的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如果在世,就不能繼承父母的全部財產;如果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都不在世,獨生子女就可以繼承父母的全部財產。獨生子女的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與獨生子女一樣,具有繼承權,可以繼承獨生子女父母的遺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
㈢ 獨生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嗎
法律分析:是的。獨生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主要是因為繼承法的新法規有明確要求,法定繼承是按照親屬關系,而實行的順位繼承製度。第一順位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位繼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㈣ 獨生子女能繼承父母的所有財產嗎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不一定能夠繼承父母的全部財產,因為獨生子女的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如果在世,就不能繼承父母的全部財產;如果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都不在世,獨生子女就可以繼承父母的全部財產。獨生子女的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與獨生子女一樣,具有繼承權,可以繼承獨生子女父母的遺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㈤ 獨生子女竟然不能完全繼承父母的遺產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不能繼承父母全部遺產,因為繼承開始後,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㈥ 獨生子女能否全額繼承父母遺產
獨生子女不能全額繼承父母遺產,除非父母去世前已經立遺囑把所有遺產留給獨生子女。父母去世前留有遺囑的,那麼獨生子女就可以按照遺囑來處理,繼承全額遺產。但是如果沒有遺囑的,那麼獨生子女就不能全額繼承父母遺產。因為除了獨生子女本身以外,還有其奶奶和爺爺都有繼承遺產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㈦ 父母去世,獨生子女可能無法繼承全部遺產,原因是什麼呢
正常情況下,父母都會把財產留給自己的子女,如果有多個人子女,還可能存在遺囑中分配有多有少的問題,只有一個獨生子女,正常確實就是給這個子女。但是,假如父母在立遺囑時把財產處分給了其他人呢?比如獨生子女的父母離異或喪偶後再婚,想把財產給當時的配偶;比如獨生子女與父母關系不好,父母可以把財產留給其他親屬、朋友、保姆,甚至捐給慈善機構。不管怎麼說,有遺囑優先按遺囑處理,這本來也不代表遺產肯定歸獨生子女。
㈧ 父母去世後,獨生子女能繼承父母的全部財產嗎要怎麼做才能全部繼承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後,他的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所以,雖然子女是獨生子女,但是如果父母沒有立遺囑的話,那麼在父母死亡的情況下,就需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處理父母的房產。此時獨生子女就需要和父母的其他繼承人共同繼承父母的遺產,獨生子女是無法全部繼承父母的財產的。
所以,對於財產的處理,必須未雨綢繆,在父母生前就將這類問題考慮周全,並作出處理。否則,在父母去世之後,各個繼承人之間就會因為遺產的繼承問題鬧得不可開交,親情到那個時候也會因為涉及到財產而變得淡漠,讓人心寒。
㈨ 為什麼獨生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的遺產
在我國,遺產繼承有兩種方式:一是通過公證的方式繼承,另一種是通過訴訟的方式繼承遺產。然而,公證處在辦理繼承公證時嚴格要求繼承人出示各種證明文件,有些證明文件繼承難以提供,從而無法通過公證的方式辦理繼承,只有通過訴訟的方式辦理繼承,然而,訴訟的方式辦理繼承,必須由明確的其他繼承人作為被告,而獨生子女在父母雙亡的情況下,無人可告,導致無法辦理遺產繼承。這不能不說是法律的悲哀,因此法律顧問工作室提醒作為獨生子女的父母務必在生前做好遺產繼承公證。且看下面案例獨生子女繼承遇到的困難:
小案例:獨生子父母雙亡,股票房產繼承難
已到不惑之年的劉先生是家裡的獨生子,父親早在十幾年前就去世了,其名下的3萬余股銀行股票歸老伴,也就是劉先生的母親郝老太太全權處理。今年6月,郝老太太也病故了,臨終前留下遺囑,將股票和自己名下的一處房產留給兒子劉先生繼承。
不過,在繼承遺產時,劉先生卻遇到了難以想像的困難。劉先生要求繼承股票,但股票交易所和銀行無法確認劉先生的繼承權,不予辦理。他只好到法院起訴,自己是獨生子,沒有其他同為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父母又都去世了,他能起訴誰呢?萬般無奈之下,劉先生只好把妻子起訴,要求法院確認母親的遺囑合法有效,讓其按遺囑繼承股票和房產。西城法院立案部門審查後認為,劉先生的妻子並不是繼承案件的適合被告。劉先生也撤回了起訴,另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