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民法典規定捐獻遺體是否需子女同意
法律分析:捐獻遺體不需要子女同意,我國《民法典》規定,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權依法自主決定無償捐獻其人體細胞、人體組織、人體器官、遺體。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強迫、欺騙、利誘其捐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據前款規定同意捐獻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也可以訂立遺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條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權依法自主決定無償捐獻其人體細胞、人體組織、人體器官、遺體。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強迫、欺騙、利誘其捐獻。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據前款規定同意捐獻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也可以訂立遺囑。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的,該自然人死亡後,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決定捐獻,決定捐獻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B. 家屬是否能決定遺體捐獻
自然人死後,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決定捐獻遺體,決定捐獻採用書面形式。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條,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權依法自主決定無償捐獻其人體細胞、人體組織、人體器官、遺體。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強迫、欺騙、利誘其捐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據前款規定同意捐獻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也可以訂立遺囑。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的,該自然人死亡後,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決定捐獻,決定捐獻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C. 器官捐獻三個標准
法律分析:捐獻遺體器官三條件 :
一、死者生前以書面或遺囑形式同意捐獻;
二、死者最近親屬書面同意,且死者生前沒有不同意捐獻的表示;
三、死者生前有同意捐獻的表示,並有不參與該器官移植的兩名以上醫師的證明,但死者身份不明或死者最近親屬不同意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條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權依法自主決定無償捐獻其人體細胞、人體組織、人體器官、遺體。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強迫、欺騙、利誘其捐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據前款規定同意捐獻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也可以訂立遺囑。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的,該自然人死亡後,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決定捐獻,決定捐獻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 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D. 民法典規定誰有權決定捐獻遺體器官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捐獻遺體器官。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同意捐獻的,應採用書面形式也可以訂立遺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條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權依法自主決定無償捐獻其人體細胞、人體組織、人體器官、遺體。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強迫、欺騙、利誘其捐獻。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據前款規定同意捐獻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也可以訂立遺囑。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的,該自然人死亡後,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決定捐獻,決定捐獻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E. 民法典規定家屬是否可以決定遺體捐獻
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決定遺體捐獻。依據我國法律規定,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的,該自然人死亡後,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決定捐獻,決定捐獻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條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權依法自主決定無償捐獻其人體細胞、人體組織、人體器官、遺體。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強迫、欺騙、利誘其捐獻。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據前款規定同意捐獻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也可以訂立遺囑。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的,該自然人死亡後,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決定捐獻,決定捐獻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F. 器官可以指定捐給誰嗎
法律分析:捐贈器官可以由捐贈器官的自然人本人作出決定,但需要以書面形式作出決定。滿十八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獻活體器官。自然人願意死亡後捐獻器官的,應當有同意捐獻的書面證明。如果自然人死亡的,則是要其生前沒有表示拒絕捐贈器官的,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也有權共同作出捐贈器官的決定,同樣要以書面形式作出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條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權依法自主決定無償捐獻其人體細胞、人體組織、人體器官、遺體。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強迫、欺騙、利誘其捐獻。
G. 民法典規定遺體捐獻要家屬同意嗎
法律分析:家屬可以決定遺體捐獻,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的,該自然人死亡後,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決定捐獻,決定捐獻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我國《民法典》規定,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權依法自主決定無償捐獻其人體細胞、人體組織、人體器官、遺體。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強迫、欺騙、利誘其捐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據前款規定同意捐獻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也可以訂立遺囑。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的,該自然人死亡後,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決定捐獻,決定捐獻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條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權依法自主決定無償捐獻其人體細胞、人體組織、人體器官、遺體。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強迫、欺騙、利誘其捐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據前款規定同意捐獻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也可以訂立遺囑。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的,該自然人死亡後,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決定捐獻,決定捐獻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H. 家屬可以決定遺體捐獻嗎
法律分析:自然人死後,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決定捐獻遺體,決定捐獻採用書面形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條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權依法自主決定無償捐獻其人體細胞、人體組織、人體器官、遺體。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強迫、欺騙、利誘其捐獻。
I. 死者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捐獻死者的器官嗎
法律分析:死者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決定捐獻死者的器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條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權依法自主決定無償捐獻其人體細胞、人體組織、人體器官、遺體。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強迫、欺騙、利誘其捐獻。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據前款規定同意捐獻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也可以訂立遺囑。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的,該自然人死亡後,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決定捐獻,決定捐獻應當採用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