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辦獨生子女證對女方有年齡限制嗎
具體應當咨詢當地計生部門。
以山西省為例,女方年齡在20周歲至49周歲之間、之前未辦理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才可以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根據《山西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
第四條 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自願終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包括雖然離異或喪偶,但其獨生子女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生育或收養的);
(二)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山西省境內戶籍;
(三)女方年齡在20周歲至49周歲之間。
第五條 具備第四條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亦列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發放(或換發、補發)范圍:
(一)未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生育一個子女的家庭,男女雙方按有關規定繳清社會撫養費,且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的;
(二)只有一個子女,該子女死亡之後,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過一個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四)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離異或喪偶又再婚,其現配偶未生育或收養過子女且不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五)《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損毀的。
本條第(四)、第(五)項可不受年齡限制。
『貳』 雲南省獨生子女證辦理新規定
摘要 2015年12月31日前只生育過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符合《雲南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申請辦證條件,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向戶籍所在地社區提出申請辦理,逾期將不再新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只提供證件遺失補辦。
『叄』 獨生子女證怎麼辦理
辦理的條件和程序都在這里: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
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不予發證。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喪偶或離婚對象的領證程序: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其他情況的領證程序:
(1)夫妻雙方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後,按照「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辦理。
(2)夫妻一方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城鎮常住戶口的。
參考資料:http://www.bbyin.com/q/postView.asp?QZId=62&Tid=30492
『肆』 廣西柳城還可以辦獨生子女證嗎
可以辦理的。2016年1月1日零時前,符合原規定生育一個子女,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的,可以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根據廣西《自治區衛生計生委關於做好生育服務證辦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二、做好《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辦理工作
(一)2016年1月1日零時前,符合原規定生育一個子女,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的,按《自治區衛生計生委辦公室關於印發生育服務證辦理工作規范(試行)的通知》(桂衛辦發〔2015〕135號)的要求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二)自2016年1月1日零時後生育一個子女,且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根據《自治區衛生計生委辦公室關於印發生育服務證辦理工作規范(試行)的通知》(桂衛辦發〔2015〕135號):
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
(一)申請對象。
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廣西戶籍的夫妻,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以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夫妻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的;
2.夫妻依法生育的第一個子女死亡,經批准再生育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的;
3.夫妻依法生育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在未滿十八周歲死亡,不再生育的;
4.非婚生育一個子女,婚後不再生育並按相關規定處理完畢的(繳清社會撫養費)。
以上生育含合法收養。
(二)辦理流程。
1.提出申請。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或現居住地鄉(鎮、街道)衛生計生部門領取並填寫《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到戶籍地或現居住地鄉(鎮、街道)衛生計生部門申請。
2.鄉級審批。鄉(鎮、街道)衛生計生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申辦條件的,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對不符合申辦條件的,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
(三)所需材料。
1.夫妻雙方的戶口簿、結婚證、身份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相片3張(離異或喪偶不再結婚、不再生育,不再收養子女的提供單人照片)。
3.填寫《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一式兩份。
(三)辦結時限。
1.提交材料齊全或全員人口信息系統能核實清楚的,即時辦結。
2.全員人口信息庫核查無法核實或信息有誤的,需要進一步核實的,應在 5個工作日內辦結。
『伍』 雲南昆明如何辦理《獨生子女證》
【受理地點】夫妻任何一方單位計劃生育宣傳員或夫妻任何一方現居住地計劃生育辦公室
【辦理依據】雲南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雲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6號)
【辦理程序】對符合《雲南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雲政發[2006]136號)規定的夫妻,雙方有工作單位的,向任何一方單位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交由雙方單位蓋章後逐級上報,由縣(市)區人口計生局審批發放;城鎮居民或農業人口,可向夫妻雙方任何一方現居住地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後逐級上報,由縣(市)區人口計生局審批發放。
【提交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2)本人的結婚證或者其他婚姻證書;(3)獨生子女的出生證明或者收養證明。
『陸』 多大年齡給辦理獨生子女證父母的年齡有限制嗎
辦理獨生子女證對父母沒有年齡的限制,但是從2016年1月1日起,取消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了。上世紀80年代開始,我國對符合政策、只生育一個孩子的家庭頒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2016年1月1日開始,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鼓勵公民按政策生育。
因此,2016年1月1日後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本市戶籍公民,將不再獲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按照本市現行規定,符合條件的,仍可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6)獨生子女證管理辦法135號擴展閱讀:
已經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獎勵扶助、特別扶助、優先優惠政策。實施全面二孩政策以後,原來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如果再生育,已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即失效,應該主動退回。
2016年1月1日(不含)前依法領取了《光榮證》,但因保管不善造成《光榮證》損毀、丟失的,可以申請補辦。
『柒』 辦獨生子女有沒有年齡限制
獨生子女證制度是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國家對承諾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書面認可文件,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向國家承諾不再生育子女,國家發給你一個證書,證明你向國家作出過承諾,國家出台相應的獨生子女獎勵政策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就作為一個享受該政策的一個重要憑據。
申請條件: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
可見,你的親戚符合申領獨生子女證的條件,但應該在子女十六周歲以內的領取,否則不能享受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