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退休想把戶口遷隨子女。有什麼政策規定可以辦理隨遷嗎
關於父母投靠子女落戶,各地政策不同。以北京市為例,根據《北京市公安局關於印發戶口審批工作規范的通知》第二章第一小條規定:
離休、退休老人投靠子女受理條件:
(1)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幹部
男滿 60 周歲,女滿 55 周歲;工人男滿 55 周歲,女滿 50 周
歲);
(2)申請人已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並辦理離、退休
手續;
(3)申請人外省、市、(縣)無子女;
(4)夫妻二人均系北京調往青藏高原地區(青海省、
西藏自治區)工作,現一方因病提前退休的;
(5)申請人夫妻一方原系本市家庭常住戶口,因工作
調動或畢業分配等原因到外省市工作,已辦理離、退休手續,
且一名子女戶口在京;
(6)原在本市工作,退休後子女接班頂替,戶口由京
遷出,要求返京投靠子女的,由京遷出一方年齡須超過 70
周歲。
(1)父母提前退休可否隨子女入戶擴展閱讀:
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同時簽名);
(2)申請人的《(離)退休證》、《戶口簿》、《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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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
(3)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或街道辦
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
(4)被投靠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5)住房證明(是指具有屬於申請人、被投靠人本人或
其直系親屬的合法住房);
(6)符合受理條件第五條:「申請人夫妻一方原系本市
家庭常住戶口,因工作調動或畢業分配等原因到外省市工作
的………;第六條:原在本市工作,退休後子女接班頂替,戶口
由京遷出,要求返京投靠子女的………」。申請人原本市戶口所
在地派出所出具戶口遷出證明;
(7)子、女因大學畢業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戶籍
政策戶口進京的,須提供審批單位批準的進京批件復印件並
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勞資部門公章;
(8)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② 獨生子女在上海工作,上海戶口。父母退休後可隨子女落戶上海共同生活嗎
父母可以隨子女一起在上海生活,同時也可以落戶上海,因為父親母和母親可以根據子女的戶口來落戶。
【法律分析】
父母可以隨子女一起在上海生活,當事人已經退休的,可以投靠戶口在上海市的子女入戶,與其是否結婚是無關的。獨生子女老人落戶,這不僅需要承接城市在城市基礎設施配套上做足准備,同時也要加強老人信息數據的順暢流通,老人在原先城市所享受的待遇與福利在新落戶的城市也應該享受到,這就需要異地城市之間信息數據的互通有無,這不是一朝一夕能夠完成的。
【老人可以投靠入戶】
1、申請人的子女情況的有關原始憑證(如:《獨生子女證》、申領《獨生子女證》的審批依據、單位或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有無其他子女的證明等。必要時需區縣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相關證明)。
2、申請人在本市居住的原始憑證(如:原暫住證,現居住證等)。
【落戶上海政策解讀】
1、上海支內、知青人員本人未生育子女,其戶口回滬落戶前已經依法收養的子女,長期隨養父(母)在上海共同生活、年齡不超過25周歲、未婚、未育、無子女、在外省市未就業的,可以在養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
2、上海支內、知青人員生育的子女,因病、因傷或因身體重度殘疾而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父母照顧,與父母長期共同生活,且未婚、未育、無子女、在外省市未就業的,可以在其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
3、上海支內、知青人員無子女回滬落戶的,可以照顧一名未婚、未育、無子女、在外省市未就業、且實際生活基礎長期在上海的親生子女,或符合前述規定的年滿16周歲不超過25周歲的一名孫輩,在申請人本人擁有的合法住所處落戶。
③ 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允許退休父母隨獨生子女落戶,有這個必要性嗎
其實我們都知道在我們國家是有很多人都是獨生子女的,因為他們是上個世紀的人,而且他們也可能受到了一定的生育政策的影響。但是這也並不意味著他們不能夠讓自己有一個比較好的生活,也不意味著他們不能夠去照顧自己的父母,只是他們會有更大的負擔而已。
其實我們國家是能夠對獨生子女有一個比較好的關照的,並且我們也在逐漸地解決一些獨生子女與父母之間的問題,因為我們知道,如果不能夠讓獨生子女有一個更好的放心的話,那麼也不能夠讓獨生子女更好的去工作。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允許退休父母隨獨生子女落戶,有這個必要性嗎?我認為有這個必要。之所以有必要,主要有三個原因:
一、這樣能夠讓獨生子女更好地照顧退休父母。
其實我覺得這的確是有必要性的,因為這樣做本身就能夠讓獨生子女更好地去照顧退休的父母。因為很多時候就算是父母退休了,雖然說父母有退休工資,可是父母還是不一定能夠讓自己有一個比較好的照顧的,因此這樣做能夠讓獨生子女更好地照顧父母。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大家有什麼想法嗎?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④ 退休父母隨獨生子女落戶,這個建議可行嗎
我覺得還是可行的。
現在大多數年輕人都是獨生子女,一旦他們定居在外地,父母就成為了空巢老人。而等到這些父母退休之後,年齡大了,難免需要子女照顧,這時子女離他們比較遠,照顧起來比較為難,這對老人的養老是會造成很大影響的。
如果能夠讓老人的戶籍隨著子女遷移,那麼子女肯定是非常高興的。一方面他們不用再兩地奔波勞累,另一方面他們可以經常性的見到自己的父母,一件多麼幸福的事情啊。
希望這個提議能夠變成現實。
⑤ 父母可以隨子女落戶嗎
一、父母可以隨子女落戶嗎
1、父母可以隨子女落戶,只是個別城市有嚴格的落戶條件。父母戶口能隨子女遷,但是父母隨子女落戶遷移,在已經買房的情況下,是可以的。如果買的二手房,要注意買的房子名下原房東的戶口是否已經遷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六條
公民因私事離開常住地外出、暫住的時間超過三個月的,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延長時間或者辦理遷移手續;既無理由延長時間又無遷移條件的,應當返回常住地。
第十五條
公民在常住地市、縣范圍以外的城市暫住三日以上的,由暫住地的戶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內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暫住登記,離開前申報注銷;暫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設置旅客登記簿隨時登記。
公民在常住地市、縣范圍以內暫住,或者在常住地市、縣范圍以外的農村暫住,除暫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設置旅客登記簿隨時登記以外,不辦理暫住登記。
二、落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1、要注意上戶口的時間,一般在出生30天以內,其父母要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進行戶口的申報;
2、要帶醫院開的出生證明,若需要更改寶寶名字的,要等落戶成功之後方可申請更改,若父母分屬不同民族的,落戶之前要弄清楚;
3、要攜帶計劃生育手冊或生育證;
4、要攜帶寶寶父親或母親的戶口簿,若父母雙方都是集體戶口的,並沒有房子的,那就要落到集體戶籍中,但需要出示無房證明;
5、若是因為特別原因,沒有及時給寶寶上戶口,而是耽擱一年以上的人群,要到當地派出所進行申報;
6、當地公安局要進行重名查詢服務。
⑥ 允許退休父母隨獨生子女落戶會面臨哪些困難
允許退休獨生子女父母隨子女落戶,必須給承接城市以對應的資源轉移保障以及政策傾斜激勵。僅僅用情懷、用道義角度說事,是很難奏效的。讓大城市接納隨遷老人、善待隨遷老人,需要的是頂層設計,需要的是體系支撐。
允許退休父母隨獨生子女落戶雖然面臨一些困難,但很值得探討與嘗試。下好用工、醫療、養老全國一盤棋,需要通過頂層設計,消除老年人合理流動的障礙,也需要各地相互理解並加強配合,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共同化解獨生子女父母養老難題。
(6)父母提前退休可否隨子女入戶擴展閱讀:
代表建議允許退休獨生子女父母隨子女落戶
出席本次全國人大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理事長孔發龍接受采訪時表示,獨生子女家庭養老是重大民生課題,應加大對獨生子女父母的政策傾斜。
如放寬戶籍等政策限制,對已退休的獨生子女父母投靠異地工作生活子女的,允許其在子女工作生活地落戶,並在社保、醫保等方面享受與當地居民同等待遇。
⑦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戶口能轉到子女戶口(北京)上嗎需要什麼條件怎麼轉
⑧ 人大代表建議:允許退休獨生子女父母隨子女落戶,這一建議有可能落實嗎
小編認為讓退休獨生子女父母,隨子女落戶,這一建議是有可能落實的政策。
一、獨生子女工作繁忙。
現在很多獨生子女基本上都是八零後九零後這一代人,現在都是事業的上升,期大多停留在工作繁忙的時候,幾乎沒有什麼時間與家人團聚。
這種情況也可能是人大代表提出建議的原因之一,因為他們考慮到了獨生子女在這方面生活困難,當然這一建議能否落實,其實還需要更多資料的收集、查看,看這樣的政策能否行得通。其實,即使父母不跟隨子女落戶,依然可以得到很好的照顧,我們依然可以把他接到自己的城市中進行生活。
⑨ 人大代表建議允許退休獨生子女父母隨子女落戶,可行嗎
老有所依、老有所養大概是老人最大的願望了。在老人的心裡,養育子女雖然是一件不求回報的事,但還是希望自己老人能讓子女陪在自己身邊照顧自己。獨生子女是在計劃生育政策之下的產物,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獨生子女在外地工作,但是父母卻不得不留在老家。針對這些情況,有人大代表在兩會上提出,放寬獨生子女父母的落戶政策。建議允許獨生子女的父母隨子女落戶,這個提議出來,也是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對於獨生子女來說,不能讓年邁的父母在身邊照顧,是一種遺憾,如果提議實現,將解決很多家庭的養老問題。
對於孝順的子女來說,能夠陪伴年老的父母,是他們的願望。如果父母沒有跟在身邊,在父母需要照顧時,子女不得不回到家鄉。這樣讓子女沒有辦法安心工作生活,所以提議實現,也能讓獨生子女安心工作。
⑩ 父母可以隨子女落戶嗎
法律分析:
父母可以跟著子女遷戶口。父母跟隨子女戶口遷移的條件:1、已按要求填寫的《入戶申請審批表》和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2、被投靠人和申請人的《戶口簿》申請人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常住戶口登記卡》、《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3、被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書》,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原始、權威憑據,或權威機構出具的關系證明;4、個人《房產證》。《房產證》所登記的產權人為配偶的,應同時提供《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關系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衍生問題:
外地人落戶北京需要什麼條件?
外地人在北京落戶的條件:1、持有本市居住證:應為北京市公安局核發的《北京市居住證》,在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領。2、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截至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應為男60周歲(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歲(不含)以下,女幹部(管理崗人員)55周歲(不含)以下,且用人單位正常連續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退休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3、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截至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請人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7年(補繳記錄累計不超過5個月),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各項險種的繳費應符合北京市社會保險相關規定。4、實際繳費記錄應在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繳費狀態正常。5、無刑事犯罪記錄: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或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為核實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