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孩子犯法父母需要承擔嗎
法律分析:不需要。孩子犯罪,其家長都不會承擔刑事責任。滿18周歲的人,其家長不用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B. 孩子犯罪父母要負責嗎
法律分析:需要。兒女犯罪後父母不承擔刑事責任,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兒女的子女是未成年人,則有扶養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C. 成年子女犯法父母有責任嗎
法律分析:父母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18歲的成年人已經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了。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九條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D. 孩子犯罪家長應承擔什麼責任
孩子犯罪家長應當承擔監護管教的責任,如果是已滿十六周歲但是未滿十八周歲的行為人犯罪,則應當負擔刑事責任,但是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家長作為未成年的監護人需要承擔相應的監護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E. 兒女犯罪需要父母來承擔嗎
法律分析:可能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兒女犯罪後父母不承擔刑事責任,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兒女的子女是未成年人,則有扶養的責任。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受外界因素影響,若能夠及時抓住立功贖罪的機會,則有可能減輕甚至免除處罰。如果是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現又有自首情節的,甚至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十五條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
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保障並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監護人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務,監護人不得干涉。
F. 兒子犯法父母要承擔責任嗎
法律分析:1、首先需要明確的是,任何犯罪都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2、無行為能力的人犯罪,包括未滿14周歲的人犯罪、患精神病被確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犯罪,雖然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是其監護人會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3、限制行為能力人犯罪,14至16周歲的,對刑法特別規定的幾類犯罪要承擔刑事責任,起監護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4、已滿16周歲的人,對所有犯罪都應承擔刑事責任。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自己有積蓄的,以自己的積蓄承擔民事責任,自己沒有積蓄或積蓄不足以支付的,由其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 5、已滿18周歲的人犯罪,都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其民事責任,也由自己承擔。 簡單的說,所有的犯罪,起家長都不會承擔刑事責任。滿18周歲的人,其家長不用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1.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2.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3.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活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家長或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