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後父母買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於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婚後父母出資給子女買房交首付是否屬於共同財產,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婚後購房父母出首付,房產證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屬於個人財產。如果夫妻倆都有名字,而且又是共同還貸,那麼就是屬於共同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② 父母的房產證可以加已婚子女的名字嗎
法律分析:可以,父母將自己共同所有的房屋全部或部分產權贈給子女的行為在法律上屬贈與行為。同樣,父母申請在夫妻共有房屋產權證上加上自己子女名字的行為也屬於房屋贈與行為。因房屋贈與屬房地產交易,所以,房屋登記機構應按轉移登記辦理。權利人確實要加子女名的,應與子女共同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③ 婚後父母購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
法律分析:如果父母把房屋購買在自己名下,只是讓子女居住,那毫無疑問房屋產權與子女無關,不屬於這里所要討論的范疇。我們所說的情況,到底是贈與還是借貸,要看能否依法認定為借貸關系。如果有書面借條或口頭協議能證明是借貸關系,則可以按借貸處理。反之,不能證明為借貸的,該項出資一般被認定為贈與。至於該項出資是對一方的贈與還是對雙方的贈與,在《婚姻法解釋(二)》中有相關規定。該解釋第22條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另外,我們認為,一般情況下,要證明是「明確表示」過的,則需要有書面贈與協議。最好經過公證,否則在將來的離婚訴訟中要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④ 婚後父母全款購房並登記在子女名下是對子女雙方的贈與嗎
法律分析:父母在子女婚後購買房屋,不論出首付還是全款,根據現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釋一》規定,父母明確表示贈與自己子女一方的,屬於子女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未明確表示的,一般認定為對夫妻雙方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該司法解釋將原來《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婚內父母全款出資購買房屋,且登記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贈與,屬於其個人財產的內容刪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⑤ 婚後父母出資(全款)給子女買房,房產證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您好,有約定按約定,如無約定一般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 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 29 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⑥ 父母買房加上已婚女兒的名字
法律分析:女兒既然已經結婚,那麼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房產是屬於夫妻共同共有的,假如以後女兒離婚的話,其所佔的房產份額肯定要與丈夫進行分割。如果現在想在房產證上加女兒的名字,可以走贈與的方式,需要評估和公證。公證書上會有很關鍵的一點:贈與給女兒的房產份額屬女兒單方所有,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資、獎金;(二) 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 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⑦ 父母的房產證上可以加已婚子女的名字嗎
法律分析:父母的房產證上是可以加已婚子女的名字。父母將自己共同所有的房屋全部或部分產權贈給子女的行為在法律上屬贈與行為。同樣,父母申請在夫妻共有房屋產權證上加上自己子女名字的行為也屬於房屋贈與行為。因房屋贈與屬房地產交易,所以,房屋登記機構應按轉移登記辦理。權利人確實要加子女名的,應與子女共同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⑧ 婚後一方父母全款買房寫在自己子女名下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一方父母全款買房寫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不算夫妻共同財產,而屬於出資一方子女的個人財產,離婚時配偶一方無權分割。
婚後父母的出資必須是全款出資,如果只是部分出資,房產證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仍然不是子女的個人財產,而是夫妻共有財產。在父母全款出資的情況下,房產證必須登記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才算是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如果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屬於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⑨ 父母出資為婚後的子女購房並登記在子女名下怎樣處理
法律分析:一、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與婚姻關系存儲期間的另一方沒有任何關系,離婚時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二、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離婚時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三、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產權屬於父母,離婚時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四、婚前由一方父母出了首付進行購房,房產登記在該方一人名下,婚後進行還貸,該房產仍屬於該方的個人財產,但另一方可在離婚時就婚後共同還貸及增值部分,主張進行相應的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⑩ 父母買的房子登記在子女名下算誰的
1、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子女那部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離婚後一方父母買的房產如何分割
父母出資為子女買婚房的情況不同,離婚後的處理辦法也不盡一樣,下面就為大家詳細分析一下五種離婚後對父母買的房子的分割方法。
(一)婚後父母一方全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
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全額購買的,並且產權登記是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離婚時房產是認定為出資方子女擁有的個人財產。其實這個判定大家都應該能理解,父母為子女買房就是為了讓子女能過上更好的生活,即使是婚後的財產,但是也是出資方一方的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