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親逼子女離婚違不違法
違法,但是否構成犯罪需要具體情況來看。根據我國法律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我國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的權利,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情節嚴重的,甚至可能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行使婚姻自由權利的行為。這里所規定的「暴力」,是指使用捆綁、吊打、禁閉、強搶等手段,使被干涉者不能行使婚姻自由的權利。「暴力干涉」是構成犯罪的主要特徵,沒有使用暴力的,不構成犯罪;如果行為人採取的暴力行為,不足以干涉被害人行使婚姻自由權利的,也不構成犯罪。
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屬於告訴才處理的犯罪,在沒有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情況下,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機關提出控告的才處理,對於被害人不控告的,司法機關不能主動受理,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但如果被害人受強制或者威嚇而無法告訴的,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也可以告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關系基本原則】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的婚姻家庭行為】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條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
2. 父母親逼子女離婚違不違法不想離婚,怎麼應對父母
其實很多做父母的,認為他們是能夠干涉子女的任何事情的,我想讓你嫁給誰就嫁給誰,我想讓你娶誰就娶誰,我想讓你離婚就離婚。其實並不是這個樣子的,如果說父母逼迫子女離婚的話,這樣是涉嫌違反了國家的一個婚姻法,還有對結婚自由的一個規定,如果說他能來採取一些暴力的手段,干涉孩子們的一個嫁娶生活的話,那是觸犯了國家刑法的有關規定,會是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如果說你的爸爸媽媽非要你離的話,那你可以直接跟他們談,我不想離婚,然後把事情說開,說清楚,並且讓他們不要再提這個事情,否則的話,那就離他們遠遠的。在這種情況之下,你一定要給你的老公或者是妻子足夠的一個安全感,千萬不要讓他覺得說你能夠受外界的一個左右,你不愛他。
3. 你好!父母有權利讓子女離婚嗎
父母沒有權利讓子女離婚!
婚姻法規定,結婚自由,離婚自由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干涉!
現實生活中,雖然父母不能幹涉子女的婚姻,但是他們經常利用親情牌來干涉子女婚姻,這也是別人無能為力的,這時候只能期待你找的對象是否能抵抗住壓力了!
4. 父母有權干涉子女離婚嗎
法律分析:無權。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我國是實行婚姻自由制度的,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所以父母是無權干涉女兒離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 2021年領了結婚證父母干涉離婚違法嗎
婚姻自由,不受任何人的干涉。但是,你父母干涉你的婚姻,一般情況下是不會上升到法律的層度的。
因為在【一般情況下】,他們不會採取違法的手段干涉。
6. 父母脅迫子女離婚的法律後果
暴力干涉婚姻罪,不過父母一般可能是站在自己兒女角度考慮,可以多和父母溝通,告訴他們自己真實想法,讓他們能夠支持自己。
7. 公公婆婆逼兒子和兒媳婦離婚犯法嗎
公公婆婆逼兒子和兒媳婦離婚犯法。公公婆婆逼兒子離婚的行為屬於干涉子女婚姻自由,婚姻家庭是受法律保護的。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一、婚姻自由,婚姻家庭是受國家保護的,法律是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二、法律禁止有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法律分析
公公婆婆逼迫兒子與妻子離婚的行為,已經干涉到兒子的婚姻,違背了法律所規定的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離婚需要基於夫妻關系的兩人的個人意願,離婚是要依據雙方當事人的意願,如果是夫妻雙方都不願意離婚,公公婆婆也不能逼迫兒子和兒媳婦離婚。婦女的合法權益是受到國家法律保護的,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去干涉個人的婚姻。我國實行的是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結婚和離婚都是自由的,不用受到別人的干涉,即使是父母也不能幹涉子女的婚姻。如果當事人都不願意離婚,解決辦法有:一、兒子和兒媳婦可以去找當地的居委會或者是去找當地婦聯求助,請求幫忙調解兒媳和公公婆婆之間的矛盾;二、兒子不離婚的態度要堅決,可以在中間調和父母與妻子之間的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8. 父母強拆兒女的正常婚姻違法嗎
父母強拆兒女的正常婚姻當然是屬於違法的,現在已經不是的封建社會沒有父母包辦的婚姻了,包辦婚姻這種行為都是屬於違法行為。
9. 父母親逼子女離婚違不違法
父母逼子女離婚就是違反了婚姻法,婚姻自由,他人是不能幹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