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子女的戶口可以跟父母的戶口分開嗎
法律分析:子女的戶口可以跟父母的戶口分開,但是子女需要滿足18周歲,經濟獨立且不與父母居住在一處,有自己明確的住址。辦理分戶口需要滿足的條件為需當事人年滿18周歲、經濟獨立、並且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滿足分戶條件的由原戶主與當事人各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審核證明材料,共同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分戶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貳』 父母和子女怎麼分離戶口
一般說來,子女想從父母的戶口本上,單獨分離出來,另立戶口自己做戶主,需要子女是結婚的情況下,建立新家庭,並且有自己獨立的住房,這樣可以成為獨立的一戶,可以分戶口本,同時,需要父母也就是原戶主的同意,原戶主必須寫一份書面的同意書。
另外,有些地方會規定,分戶的父母,子女之間要有合法有效的財產協議。有些地方會規定,子女年滿18周歲,有自己的獨立經濟能力,也就是說,如果有工作證明的話,並且自己也有獨立的住房。
這種情況下也是可以分戶口的。 關於戶籍政策啊,每個省市的具體規定不太一樣,具體細則方面,還是有些出入的。因此,建議查詢自己當地省市的戶籍管理規定。
戶籍規定會根據每個省市具體情況,有一些具體規定,戶籍管理工作要適合當地的發展需要,因地制宜,因此,可能會有些出入。
已婚子女與父母的戶口分開需要什麼條件?
(一)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二)房屋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農村地區的宅基地使用權證;
(三)農村地區已婚子女夫妻雙方戶口與父母同在一個住址(院落)的,辦理在同一個住址分戶的,需提供結婚證。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發生轉移,原住戶戶口遷出後,新入住戶可以持上述證明材料申報立戶登記。原則上一個住址,只登記一個家庭戶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違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記戶口。
因此,符合以上規定,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法律依據:《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第十一條公民因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第十二條符合家庭戶立戶條件的,可以由戶主向經常居住的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家庭戶立戶登記
『叄』 子女和父母分戶口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1、在符合當事人的父母年事已高,但是戶口本內無其他子女等條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請合並戶口;2、當事人雙方可以各自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開具的加蓋印章的證明(說明合並戶口的理由)等;3、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書面申請後,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相關手續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肆』 子女與父母分戶口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子女與父母分戶口,需子女當事人年滿18周歲、經濟獨立、並且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一個人可以單獨辦一個戶口本,也稱為單獨立戶。由原戶主與當事人各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審核證明材料,共同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分戶手續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伍』 父母與子女分戶口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在當事人符合戶口所在地的分戶政策的前提下,可以辦理單獨立戶:1、分戶條件:當事人年滿18周歲、經濟獨立、並有單獨的門牌號等;2、當事人可以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分戶協議書等,具體可以咨詢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陸』 父母和兒子的戶口本可以分開嗎
父母和兒子的戶口本是可以分開的。兒子成家了,他有自己的小家庭了,他想把戶口本分開就分開。
『柒』 和父母戶口分開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一、一個戶口簿分兩個戶口簿,需要一定的條件,如結婚、離婚、已成年且有穩定住所,能獨立生活等。二、分戶程序: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一)《結婚證》;(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分戶需滿足以下條件: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四、滿足了上述條件後即可進行分戶,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捌』 父母和子女怎麼分離戶口
一般說來,子女想從父母的戶口本上,單獨分離出來,另立戶口自己做戶主,需要子女是結婚的情況下,建立新家庭,並且有自己獨立的住房,這樣可以成為獨立的一戶,可以分戶口本,同時,需要父母也就是原戶主的同意,原戶主必須寫一份書面的同意書。
另外,有些地方會規定,分戶的父母,子女之間要有合法有效的財產協議。有些地方會規定,子女年滿18周歲,有自己的獨立經濟能力,也就是說,如果有工作證明的話,並且自己也有獨立的住房。
這種情況下也是可以分戶口的。?關於戶籍政策啊,每個省市的具體規定不太一樣,具體細則方面,還是有些出入的。因此,建議查詢自己當地省市的戶籍管理規定。
戶籍規定會根據每個省市具體情況,有一些具體規定,戶籍管理工作要適合當地的發展需要,因地制宜,因此,可能會有些出入。
已婚子女與父母的戶口分開需要什麼條件?
(一)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二)房屋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農村地區的宅基地使用權證;
(三)農村地區已婚子女夫妻雙方戶口與父母同在一個住址(院落)的,辦理在同一個住址分戶的,需提供結婚證。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發生轉移,原住戶戶口遷出後,新入住戶可以持上述證明材料申報立戶登記。原則上一個住址,只登記一個家庭戶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違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記戶口。
因此,符合以上規定,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法律依據:《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第十一條公民因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第十二條符合家庭戶立戶條件的,可以由戶主向經常居住的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家庭戶立戶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