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後獨生子女一次性補貼按新政策,夫妻雙方均為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時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計1萬元的補助,
雙方均為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家庭在年滿60歲後雙方均可領到每年720元的補助,但是一方為農村戶口一方為城鎮戶口的家庭則只能領到5000元補助。
以上條件必須為父母雙方年滿60歲。各地的標准也不一樣。
(1)重慶退休獨生子女補貼政策2015年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
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發放標准
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
Ⅱ 重慶市獨生子女有什麼獎勵
一、要獲得獨生子女獎勵,首先需獲得《獨生子女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享受以下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1、獨生子女父母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 每月分別發給二點五元至五元的獎勵金,或者給予總額不低於三百元的一次性獎勵;
2、在 招工、錄(聘)用、解決住房、扶貧、救濟以及子女入托、入學、養老、醫療 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3、居民年老後,所在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或者集體經濟組織通過提供必需的生產生活資料、辦理養老保險、發給獎勵扶助金等方式, 對其生產、生活、就醫等給予照顧;
4、職工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 退休後增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職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 退休後按照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定增發基本養老金;
5、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夫妻雙方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多種形式的扶助保障制度,通過提供必需的生產生活資料、辦理社會保險、按照規定發給特別扶助金等方式,給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質幫助。
6、 獨生子女死亡後未生育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 ,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二、《獨生子女光榮證》獲得:
(一)全面二孩政策實施以前: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分別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二)全面二孩政策實施以後: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Ⅲ 重慶獨生子女補貼政策
獨生子女的家長可享下列獎勵和優待:(1)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2)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3)農村獨女戶女孩或城鎮符合低保條件的獨女戶女孩市內公辦小學就讀的,每月可領取補助金20元,在市內公辦初中就讀的,每月可領取補助金35元。(4)終生只生育(含收養、抱養)一個子女的農村家庭,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可獲得每人每月150元的獎勵金。(5)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的人員,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可獲得每人每月150元的獎勵金。(6)獨生子女死亡後沒有再生育也沒有收養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滿49周歲起,夫妻每人每月可領取800元的特別扶助金;獨生子女傷病殘等級為三級以上,自女方年滿49周歲起,夫妻每人每月可領取600元的特別扶助金。(7)農村獨生子女應屆初中畢業生參加高中階段招生考試給予降5分照顧錄取。
Ⅳ 重慶獨生子女父母60歲費發放標准
法律分析:一、發放標准:
農村獨生子和雙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
農村獨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二、具體區縣標准:
渝中區:朝天門街道辦事處相關工作人員給出回應,獨女,且是渝中區戶口。按渝中區相關部門的規定,待其父親年滿60歲退休,母親年滿50歲或55歲拿到退休證後,父母雙方每人均可一次性領取500元獨生子女補貼。
渝北區:若為城鎮戶口,領取獨生子女證時,便會發放300元獎勵,農村戶口就依據農村計劃生育扶助制度規定,滿足條件的每年補貼1080元或1560元;
大渡口區、沙坪壩區:依據父母雙方每年每人30元的補貼發放,發放到子女14周歲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Ⅳ 重慶獨生子女費發放政策
重慶市獨生子女和計劃生育相關規定 (1)生育服務證的辦理按以單位或戶籍,夫妻雙內方同容時到場,出示戶口、身份證、結婚證、女方照片兩張,時間(懷孕三個月---小孩出生)。(2)小孩出生後報計生專干(30天以內)。(3)獨生子女證。(4)臨時婚育證。 重慶市生育二胎的生育條件:(1)雙方均為獨生子女或少數民族農村居民。(2)第一個子女患有遺傳性疾病。(3)再婚夫婦,一方有一方無子女。(4)如女方未滿28歲,生第二胎需間隔3年。(5)生二胎需先報。 晚婚晚育優惠條件:3個月 +20個工作日,男方7個工作日的護理假。 獨生子女光榮證:(1) 自小孩出生後應及時申報(女方截止年齡49歲,兒童截止年齡14歲),退休後可獲5%的獎勵。(2)獨生子女若遇意外、傷殘、死亡政府有3000多的補貼。
Ⅵ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
各地規定不同,以山東為例:
根據《關於認真落實企業退休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養老補助有關規定的通知》
一、充分認識做好一次性養老補助工作的重要意義
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0%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以下簡稱一次性養老補助)。落實此項政策,對於解除企業職工的後顧之憂,保持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強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實相關規定,切實維護好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
(6)重慶退休獨生子女補貼政策2015年擴展閱讀
《關於認真落實企業退休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養老補助有關規定的通知》
發放對象資格確認及發放辦法
1、資格確認。正常運轉企業的一次性養老補助發放對象,資格確認工作由企業負責;進入破產、改制、重組程序的企業,由企業或破產清算工作組組織資格初審,企業主管部門負責資格確認;破產、關閉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養老補助發放對象,由企業主管部門、衛生計生部門、人社部門負責資格確認。
在政策過渡期內(2001年1月到2002年9月企事業退休的部分人員,具體內容詳見政策解釋)未享受加發本人標准工資5%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參照上述內容予以一次性養老補助發放對象資格確認。
2、發放辦法。正常運轉企業退休職工及與正常運轉企業解除勞動關系託管後辦理退休的人員,由所屬企業負責發放;進入破產、改制、重組程序企業的退休職工,由相關企業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發放;
破產、關閉企業的退休職工,由企業主管部門初審,經人社部門和衛生計生部門確認,並經公開公示無異議後,由市財政部門和市衛生計生部門委託銀行進行發放。
一次性養老補助發放企業,每半年向企業主管部門報送一次發放情況,企業主管部門每半年向市企業退休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養老補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一次所管轄企業發放落實情況。
Ⅶ 重慶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新規定
法律分析:1、獨生子女父母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14周歲止,每月可領取2.5元-5元的獎勵金,或者給予總額不低於300元的一次性獎勵;職工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後增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職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後按照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定增發基本養老金。
2、重慶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中規定,農村獨生子和雙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補貼1080元,農村獨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補貼1560元。
法律依據:《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八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分別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享受以下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一)獨生子女父母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分別發給二點五元至五元的獎勵金,或者給予總額不低於三百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在招工、錄(聘)用、解決住房、扶貧、救濟以及子女入托、入學、養老、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三)居民年老後,所在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或者集體經濟組織通過提供必需的生產生活資料、辦理養老保險、發給獎勵扶助金等方式,對其生產、生活、就醫等給予照顧;
(四)職工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後增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職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後按照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定增發基本養老金;
(五)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夫妻雙方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多種形式的扶助保障制度,通過提供必需的生產生活資料、辦理社會保險、按照規定發給特別扶助金等方式,給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質幫助。
獨生子女死亡後未生育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財政撥款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由財政開支,企業單位列入成本稅前開支。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
Ⅷ 重慶市計劃生育有關獨生子女的獎勵政策
重慶市計劃生育有關獨生子女的獎勵政策如下:
一、重慶獨生子女補助費發放:《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 只有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生育的,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
1、從申請當月起至子女年滿十四周歲止,每月領取不少於十元的獎勵費。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發百分之五十。
2、機關、事業組織工作人員的獎勵費由所在單位從行政事業費中列支;企業職工的獎勵費由所在單位從企業公益金中列支;城鎮失業人員和農民的獎勵費由所在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兌現,確有困難的,由縣(市、區)財政予以適當補助。
二、重慶獨生子女補貼政策:
1、夫婦年滿60歲以後,由中央或地方財政安排專項資金進行獎勵扶助。獎勵扶助的標準是,符合條件的農村計劃生育夫妻,按人年均不低於600元的標准發放獎勵扶助金,直到亡故為止。已超過60周歲的,以該政策開始執行的實際年齡為起點發放。
三、重慶獨生子女證辦理程序: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夫妻必須保證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經夫妻雙方申請,並且獨子的母親未滿49周歲。此外,申請人還需要提供如下手續:
1)失業證(在單位辦理不需要,如果是自己在街道計生辦辦理需要提供失業證)、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書面申請(在女方戶籍地街道計生辦領取申請表並如實填寫,雙方單位簽意見、蓋章);
3)節育措施證明材料;
4)申請人一寸免冠相片兩張。
5)最後去戶口所在街道計生辦辦理或交給單位辦理。
四、無工作人員如何辦理獨生子女證:無工作人員到戶口所在地街道申請辦理,女職工單位申請,由單位代為辦理。此外,申請人還需要提供如下手續:
1)失業證(在單位辦理不需要,如果是自己在街道計生辦辦理需要提供失業證)、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書面申請(在女方戶籍地街道計生辦領取申請表並如實填寫,雙方單位簽意見、蓋章);
3)節育措施證明材料;
4)申請人一寸免冠相片兩張
(8)重慶退休獨生子女補貼政策2015年擴展閱讀:
1、自2016年1月1日起,夫妻生育一孩、二孩,生育登記服務機構對登記對象進行現場登記、核實信息,對材料齊全、情況屬實的,當場發放新版《生育服務證》,並加蓋發證單位公章。
2、自2016年1月1日起,夫妻申請再生育獲得批准後,由審批單位發放新版《再生育服務證》,並加蓋審批單位公章。《再生育服務證》需張貼女方一寸免冠照片。有效期為三年。
3、自2016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再發放舊版《生育服務證》和《再生育服務證》。此前已經發放的,有效期內可繼續使用。持證人要求更換新證的,原發證單位可以為其換發新證。
4、《生育服務證》編號共十八位,第一位為英文字母「S」,代表生育服務證;第二位至第十八位為阿拉伯數字,其中第二位至第三位的「10」或「20」分別代表生育「一孩」或「二孩」,第四位至第七位為登記年份,第八位至第十三位為區縣代碼,第十四位至第十八位為區縣辦證順序號。
5、《再生育服務證》編號共十八位,除第二位至第三位的「30」代表再生育以外,其餘編碼含義均與《生育服務證》一致。
6、《生育服務證》和《再生育服務證》在重慶市計劃生育網上便民服務系統中自動生成、列印。如因辦公設備、網路等原因不能列印的,可暫時由人工填寫證件,但發證單位應將相關內容錄入系統,以便規范管理。
7、新版《生育服務證》和《再生育服務證》(式樣見附件1、2)由市衛生計生委統一印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