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子女能責怪父母嗎
怪有什麼用呢?血緣關系又不能斷掉!父母不懂法,你該阻止,沒有阻止還參與,怪父母能解決違法事實嗎?引以為戒,知錯能改,只要以後不再繼續作為法的事就行了,你也該不太小了,有些事你可以判斷是非了,對的事要聽話,不對的要阻止,講明利害關系!
走出父母的陰影,走自己正常的路,別人也會另眼看待,前途是光明的,沒有毀掉前途之說,只是受些影響,人生都難免犯錯誤,知錯能改,不再做壞事,為什麼不能挺直腰桿做人呢?
把這不行當作改正自新的機會,重新開始你的新生活吧!你美好的人生才剛剛開始!還要經歷好多考驗!
祝你早日成功!
B. 因父母教導無方導致成年子女犯錯,父母有沒有責任
父母教導無方導致成年子女犯罪。如果子女已經成年,父母在教育方式上欠缺之外,不應該承擔責任。因為作為成年人有識別能力。
C. 父母不愛幼年的孩子,並沒有人指責父母不好;成年後的孩子不愛其父母,則都指責為不孝,這是否很荒謬
父母把對自己的厭惡投射到孩子身上,是為了緩解自己內心的沖突。在《陪孩子終身成長》里看到一個案例,媽媽是文質彬彬的人,可是,一輔導孩子作業,家裡就雞飛狗跳,媽媽發飆,女兒大哭,丈夫摔門出去。
通過這位媽媽童年經歷,可以看到問題的本源,原來這位媽媽小時候,只要作業不對,其父親就會發飆,並且在她8歲的時候,當場把作業本撕掉。
對於每個孩子面對這樣的場景,他的內心肯定是恐懼的、擔心的、焦慮的。如果沒有人及時幫他把情緒處理好,他就會一直留在記憶里,並且在合適的時候,爆發出來,以緩解隱藏的內心痛苦。
這位媽媽跟自己的女兒發飆,其實,在這個情形下,是無意識中,把自己退回到當年的那個小女孩,而自己的女兒扮演著「父母的角色」,承受這位媽媽心中的不滿。
很多時候,孩子的問題未必是孩子的問題,而是父母藉助孩子的角色,來實現自己童年時,未被滿足的需求。著名兒童心理學家約翰·鮑比把這一現象稱之位「親子角色顛倒」。
D. 怎麼看待父母做事不對,作為子女的就不能指責了嗎
家庭出現矛盾,特別是子女與父母間產生意見分歧時,處理起來要注意方式方法。首先,要看矛盾點在哪裡?是不是原則性的問題,如果是一般問題,對父母也不必較真,原則性問題,就要講清楚利害,把道理講清楚,爭取父母的理解和認可。其次,處理與父母間的矛盾,不宜過激,說話不要引起父母的反感,以免激化矛盾。三是,可以做通家庭其他成員工作,形成聯盟,一起做父母的工作,效果可能會好一些。
E. 成年子女對父母不管不問怎麼辦
對於成年子女對父母不管不問的情形,如果屬於不盡贍養義務的情形的,當事人協商無效的,父母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子女依法支付贍養費,以維持自身的正常生活。
F. 父母做錯了,為什麼子女不能指責
僅代表個人觀點
一家人,父母即使做錯了事,同樣可以擺到桌面上探討 批評 改正,不論何身份家庭成員,大局為重,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共同維護家庭和諧 發展大計
G. 父母犯了錯誤,作為兒女應不應該說他們
我感覺如果說父母犯了錯誤的話兒女們應不應該說他們,但是也應該積極的報父母,改正錯誤。
就不如在15年發生的女兒舉報父親駕駛時候玩手機,是我事情無論對錯,因為父親在開車時候打電話是非常錯誤的行為,女兒管教不聽,只能報警,我感覺女兒就是沒有用正確的方法來告訴父親,所以會引發這樣的鬧劇,一定要去找正確的方法,不一定是斥責,也可以是言傳身教,父母也會聽取孩子們的意見呢
所以,在父母犯了錯誤的時候,一定要使用正確的方法,讓父母改正他們的錯誤
H. 當父母對成年子女的缺點或錯誤不再指責時說明了什麼
父母跟成年的子女相處的確有很多問題。面對他們的缺點,應該委婉的指正。
做父母也是一門學問,要做好父母也不容易.特別是子女已長大成人,有了自己獨立的職業生活家庭和獨立的人格,做父母的如何與子女相處,更值得我們研究和探討。
我認為:老年人與成年子女相處至少要做到:
一、不要偏心. 對晚輩要一視同仁,有好處要想到每一個子女;有重大的事情要與每一個子女商量,有困難要讓每一個子女共同來分擔,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不偏不倚.千萬不要厚此薄彼`有親有疏,這樣會種下矛盾的種子.
二、不要猜疑. 發生了事情,應當向子女當面說明,不要在背後亂發議論,說長道短,特別是不可在一個子女面前說另一個子女的壞話.
三、不要斤斤計較. 父母不能不顧子女的經濟條件和生活狀況,向子女提出過高的經濟要求,也不要在每一件事情上都與子女計較經濟利益。
四、不要冷漠. 平時不要對子女總是擺出一副長者的架勢,整天在子女面前板著面孔,沒有笑臉,特別是在有了意見分歧的時候,更不要對子女冷言冷語,冷眼相待
五、不要遷就. 子女有了缺點和錯誤,不能害怕鬧矛盾就不管不問,置之不理,一味地姑息遷就.
六、不要嘮叨. 對子女不懂的事情,父母有必要耐心指教,該批評的也不能閉口不言.但是子女已經成年,對過度的嘮叨,即使是真理,子女也可能會反感地頂撞和抵制.
七、不要偏激. 不要在子女背後胡猜亂想,不能在情況未明了的時候就盲目地批評指責.而且看問題不善於辯證地分析判斷,而是鑽死牛角尖,認死理,不分場合胡亂指責.
八、不要傳閑話. 作為長輩,不要隨便讓一個子女向另一個子女傳話,防止在傳話的過程中走樣變調,引起不必要的誤會.
九、不要挑剔. 對於子女的興趣愛好,如果不能苟同,也不必因看不慣而亂指責.只要沒有違背大的原則,就要允許子女持有獨立的見解和處世態度.
十、不要專斷. 不能只是要求子女尊重父母,而自己卻忽視子女的"對話權利",不尊重子女,不應該說絕對話,做絕對事.如果遇到與子女有分歧,也要善於控制自己的感情,不能稍有分歧便暴跳如雷,唯我獨尊。
I. 子女是不是永遠都沒有責怪父母的權利
那倒不是,即使父母給了子女生命,但每個人都是生命個體,都有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如果父母做錯了,子女也是有義務和權利阻止的。
J. 父母做錯事情子女能不能指責
父母和子女是平等的關系才是一種正確健康的關系,子女做錯事,父母可以指責批評,但是,我們中國有孝順父母的傳統美德,父母做錯事給予糾正,說明道理,以理服人,即能和父母保持平等的健康良好關系,又能體現中華傳統孝道美德,不失為一種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