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子女父母 > 病了醫不醫父母和子女

病了醫不醫父母和子女

發布時間:2022-09-03 01:23:29

『壹』 父母如果有了病,自己不願意去看,子女是不是就沒法子

以前我婆婆腿部得了骨質增生,在縣城醫院去看了,醫生說是個富貴病,只能養,不能治,意思就是不要幹活了,就在醫院定期做做推拿按摩保健,治不好,但可以防止惡化加速,但婆婆家是農村的,幾個兒子都到大城市成家立業了,老兩口一直都在老家自給自足,手裡有點兒子孝順的小錢,如果沒病沒災,日子過的還是很滋潤的,但腿病因為勤勞的婆婆過於農活勞累,導致兩年的時間迅速惡化,沒文化沒知識的老人就聽騙子們瞎忽悠,開始打一種類似於麻醉的針,讓人在不知道疼痛的情況下,正常幹活,所以導致病情加速,我開始跟老公說,讓婆婆到省會城市來看看,總比縣城醫療條件好,但婆婆很頑固,就是不來,說縣醫院都看了的,也沒用,純粹浪費錢,我想來想起,就打電話仔細問清症狀,就在省會城市的醫院咨詢,也到一些診所尋找偏方,後來經過多方打聽,發現一種中西醫結合的療法:小針刀。雖然不是百分之百可以治癒,但肯定會有所好轉,病痛減輕是肯定的,於是也不通過她兒子傳話了,直接打電話給婆婆,力勸婆婆過來住院治療,言辭懇切,並且一再要婆婆相信:現在治療花的錢,其實是在為我們自己減輕負擔,因為如果婆婆不能自理,那麼我們的負擔只會更重。所以婆婆終於動心,還是過來做了手術,雖然花了我們一萬多塊錢,但手術後效果雖然不可能跟健康人一樣,但最起碼生活自理是沒有一點問題的了,所以現在兩個老人還是在農村生活的很安逸,有時候我們回去看看,有時候兩老過來玩玩。
多想想辦法,做父母的無非就是怕給兒女增添負擔,所以學習我的方法,就從這一點入手啊,祝你成功!

『貳』 孩子生病父母不治違法嗎

法律分析: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十五條 離婚後,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應當另行提起訴訟。

第五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叄』 成年子女生病無能力治病,父母有義務為其出錢治病嗎

有。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版,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從婚姻法的這一規定來看,有權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子女不僅僅包括未成年子女,還包括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條作了明確規定,即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3)病了醫不醫父母和子女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注意日常讓孩子多進行洗手,手部的細菌較多,且小孩容易食用手部進行揉眼睛、摸嘴巴等行為,容易將細菌帶進體內。

2、父母注意保持室內的通風狀況,閉塞的環境容易導致病毒和細菌增多,容易導致孩子生病,需要經常開窗透風。

3、給孩子增添衣物需要適量,避免給孩子穿過多的衣物,導致孩子出汗引起受涼,注意給孩子增添衣物的時候,能夠有效規避風寒感冒。

『肆』 如果是即將離世的老人,遇到小概率治好的病,作為兒女應該是治還是不治

我覺得得病當然要治啊,實際上,治療癌症不一定要手術治療、化療、放療才算作「醫治」。我們在「醫治"任何病苦的情況下,能夠依據我們自身的各種各樣標准限定,挑選合適自身能力的形式方式去調養、醫治。大醫院盡管是治病救人的最合適場合,但並不是百分之百合理的場合。我不會抵制西醫方面,但我不會沉迷西醫方面,尤其是全靠設備儀器設備具體分析的大夫。

『伍』 父母得了癌症,子女要不要全力治療

隨著孩子一天天的長大,父母也在一天天的變老。然而當我們成長到了一定的年紀之後,就不得不面臨著父母會生老病死的問題,現在癌症已經是非常常見的一種絕症了,得了癌症無疑是宣判了死刑,然而父母得了癌症之後,子女到底要不要全力的治療呢?

提高生活質量最重要

對於這個問題每個人都有著不同的觀點,並且我們也不能夠偏向於任何的觀點,凡事都是有著不同的情況的,但是無論是否要全力的救治癌患癌症的父母,大家一定要遵循一個原則,就是一切都要建立在能夠保證父母高質量的生活基礎之上的,如果治療的過程當中,不僅能夠讓父母的壽命得到縮短,還讓父母的生活陷入非常痛苦的境地的話,那麼我們還是要尊重生命,讓老人體面的離開,少遭罪才是最終的原則。而這種也不算是放棄治療父母,反而是尊重於父母,高質量的生活大於生命的長短。

『陸』 老人生病卧床,兒女拒絕給他治療,老人該怎麼辦

老人可以打電話找律師和相關工作人員幫忙處理,一般情況下子女不贍養老人屬於違法事件,子女就算是不想出錢也不行。

先不去評說這幾姊妹對父親「見死不救」的事,單憑我的分析,既然父親病危,那就必須經過醫院的醫生反復診斷後,才得到「病危」的結論;並且,醫生還背開病人,暗地裡把其父親的病情告知了兒女們,該父親患上的是絕症,醫院也無法救治。

因此,提出此問題的人也許不了解病人的病情;否則,也不會造成姊妹之間的埋怨和誤會。如果知道了,他(她)也不會去提出如此「坑爹」的問題的。所以,如果去評論某一件事,人們必須去了解整件事的來龍去脈,而不是從表象去判斷一個人的對與錯。

『柒』 老人得了重病是晚期,又不說不治。子女條件有限。怎麼辦

我很想談談自己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因為這是自己親身經歷過的,所以感觸很深。

在我接近六十周歲,臨近退休的那年.,我長期生活在農村,已經八十二歲的老母親患了肝癌,而且已是晚期,在此之前時間不長剛住院做過一次其他手術,並沒有發現任何肝癌的跡象。

老人家一生,生了我們弟兄,妹妹六個,在那窮困的年代裡,辛勞一生。正該享受改革開放好不容易過上好日子的時候,卻得了絕症。 醫院告訴我們老人頂多還能捱過三個月到半年的時間。同時不建議老人住院,最好回家保守治療。老母親也執意拒絕住院,要求回家靜養(並沒有告知老人家實際病情)。

當時我們弟兄幾個商量了一下,決定讓老人回家。當時考慮一是老人執意回家,我們也不好執拗、違背老人意願,惹老人不高興。二是當時我們第兄幾個除了我在城裡上班掙工資處,其他兄弟幾個都在農村,人口多,負擔重,手裡也沒錢。而我工資不是很高,剛剛頭年給兒子裝修房屋,辦完婚事,兒媳也已懷孕,手裡也不寬裕。

回家後,我在家陪老母親不到一個月。兒媳婦生孩子,我就回了城裡。一個月後我弟弟打電話告訴我,老母親病重.肚子腿都腫的很歷害,在村裡請醫生看了吃葯,掛點滴都不管用。聽到消息,我立馬趕回老家,兄弟幾個商量對策,我主張立即送老人去縣城住院,即使明知治不好,無法延長老人生命,但也要想盡一切辦法減輕老人痛苦。而錢則是暫時由我墊付,過後再說,不過其他幾個兄弟姐妹也都先後東挪西借湊了錢。

到縣城託人辦理住院後(象我母親這種情況一般醫院是不願收治住院的)。經多方打聽,得知有一種人血旦白對消水腫很有效果,但醫院沒有,因為太貴,醫院不進,一般大葯店有售.,每小瓶在500元左右,注射用,象我母親這種情況,最少每天兩只。我在縣城四處尋找終於找到,一次買了十幾瓶(葯店存貨也不多)......。

經過二十多天的白旦白滴注治療,老母親的腫漲逐步消失......。待鞏固治療些日子後,老母親高高興興的出院回家。直到三個多月後再次復發,搶救無效辭世西歸。

事後,村裡街坊鄰居議論,花十多萬元,給本來無救的老人值嗎?我回答,值!父母養育子女十幾年,當兒女的,為了減輕老人病痛,花多少錢都值得,這是每個兒女義不容辭的責任!大家說,對嗎?

這是一個很尖銳的拷問良心的問題。

每個人心裡都清楚,這位老人生了重病又是晚期,生命到了這個階段命數已定,已無力回天了。但老人有強烈的求生慾望,他想繼續治療,他想生存。這個時候對子女來說,就到了拷問良心的時候了。

如果繼續為老人治療,能不能延長老人的生命,能延長多久都是一個未知數,但扔出去的錢打了水漂是一定。老人走了之後,給活人留下的,只有巨額債務。活人大概在後面幾年、十幾年活著幾十年內都翻不了身。為了一個已經無法改變的事實,去付出未來多少年的代價,這樣做真的值得嗎?

如果不為老人治療,自己的良心將會受到無盡的折磨。面對生養自己老人,不去為他治療是為不孝,自己良心將會受到譴責。甚至在很多年之後想起這件事,在內心大概還會後悔,當時為什麼不去為老人治療,讓老人帶著遺憾離去?而且這種譴責,已經沒有機會去彌補了。

客觀地說,我認為可以取一個折中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即是否可以採取臨終關懷的方式繼續為老人治療,治療的目的是盡量提高老人的生存質量,讓老人在臨終前少受一些病痛的折磨。這樣的治療方式既減輕了老人的痛苦,又減輕了子女精神和經濟兩方面的負擔。


我們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我們的父母都會老去,在我們父母生命的最後階段,我們每個人大概都會遇到這種難以抉擇的問題。 但如果我們平日里已經對父母盡滿了孝心,即使我們選擇放棄治療,內心也不會受到譴責,因為我們問心無愧。 這就需要我們從現在開始,多去陪伴父母,與父母拉拉家長里短;物質上父母有需求我們能夠做到就盡量去滿足;有條件的話還可以經常帶父母出去 旅遊 ......,等等。總之就是,在父母健在的時候,我們盡我們所能去孝順他們。這樣,真的到了最後的選擇,我們即使選擇了看似不孝的放棄治療,自己的良心也不會受到拷問,因為我們平常已經做得足夠好,我們對自己的選擇問心無愧。

我覺得這首先是個觀念問題。我們有必要澄清對於老人的不治之症,子女給他治與不治哪種行為更加孝道。

如果是重症晚期,我們都知道,以目前的醫療技術,要想回天救命,似乎希望不大。而無論採取哪種措施,對身體的損害都是很大的,"殺人一萬,自損三干",醫生在殺死病變細胞的同時也摧毀了正常細胞,而老年人年紀大了,再也難有強健的體魄能扛住這雙重的摧殘,一份來自病痛,一份來自治療,也許治療還沒結束,老人就舍我們而去了。

所以,對於重病晚期的老人,我不主張大動干戈的治療,更願意採取其他輔助手段來減輕老人病痛的痛苦,讓他餘下的時光能活得舒服一些,有尊嚴一些。

生老病死是自然規律,誰也無法抗拒,人生的意義也不全在於生命的長短。而在於要活得有尊嚴,活得有質量。如果渾身插滿各種管子,無自主意識,這樣留在世上的還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人嗎?

其實孝與不孝,主要反映在平時我們對老人的關愛與照顧,這不是一考定終身的高考,很難通過一兩件事就能對一個人作出評判。你盡孝了父母能感受到,鄰居們也都能看到。而面對業已病入膏肓的老人,還是別再把他們送到醫院去折磨吧,在想法減輕痛苦的前提下,多陪陪他們,多點臨終關懷,這不是不孝,而是另一種形式的更高層次的孝道。

願普天下的老人都 健康 長壽,願普天下的子女都乖巧孝順!

不知道題主是不是老人的子女?如果是,這還用問嗎?做兒女的要主動關心老人,主動給老人治病,而不是等著老人開口!老人都已經不說不治了,那肯定就是治啊!這個世界上,誰不惜命呢?真的到了離開世界的那一日,都是戀戀不舍的!

老人得的是重病而且已經到了晚期,看來老人的時日不多了。作為兒女,應該抓緊帶老人去看病!兒女的條件有限,但是疼愛父母之心無限!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兒女們盡力給治吧!別再拖著了。多拖一天老人就會早走一天。等老人走了,兒女們後悔也就晚了。

老人辛辛苦苦把兒女們養大,兒女就是老人的依靠!如果這點都指望不上,那養兒育女又有什麼意思?人活著又有什麼意思?千萬不要把錢看得過重,想當初,父母寧願自己挨餓也要把一口吃的留給子女。我們做子女的又怎麼能眼睜睜看著老人身染重病而不給治呢?

人來到這個世界上,只有一次機會。珍惜父母,珍惜子女,也珍惜自己!

做為子女的最怕的就是父母到了晚年時身患重病,家裡條件好的子女在父母身患重病時無所謂治與不治,只要父母願意花錢多少都可以。碰到條件不好的子女在父母身患重病而且到了晚期時,的確會在治與不治之間糾結著,會不停的拷問自己的良心該如何去做,既是老人得了重病還是晚期,那不治最多就是人亡但家不破,如果明知道老人是重病晚期,死對老人來說是無法逃脫的,只不過是時間長短的問題,如果這個時候明知自己的條件非常的有限,還堅持著要給老人治病,那最後的結果可能會是治了人還是亡了,而家因為老人看病被拖得支離破碎。我認為如果老人真的已經是年過古稀之年(80/90歲),而且在醫院被確診為重病晚期沒有治療意義,再加上子女自己本身的經濟條件又的確有限,那就沒有必要因為一個即將逝去的老人,而讓活著的人活得更累,這不是什麼道德和人品的問題,也不是孝與不孝的拷問,這是現實生活的殘酷,如果有一天我老了會是那樣,那我肯定會要求放棄治療,我有活著的權力,但我更覺得希望自己的子女活得更好,如果因為我治病而讓子女的日後生活苦不堪言,那我活著也沒有什麼幸福可言,所以說生活不易,凡事都應考慮周全。

老人得了重病是晚期,又不說不治。子女條件有限,怎麼辦?

看到提問者這句話有點脊背發涼。這是提問者在等著老人自己說不用治了嗎?老人沒說不用治了,子女還問怎麼辦。

父母把兒女養育成人,在老人得了重病又是晚期時,一般正常的子女都會盡其所能去救治父母,甚至砸鍋賣鐵。此時不去救他,還問該怎麼辦。實在有點驚訝。

提問者說老人是重病,又是晚期,子女條件又有限,幾個要素都是不利的,都在為不治做鋪墊。無論你有多少不想治的理由,也不管老人是否主張不用治了,作為子女,你都不應該放棄救治老人。這是起碼的孝道。也是作為一個人的最基本的良心。

伺候過不治之症的親人。幾乎是拚死也要救她的命。終究,也去了。她多活了一年。毫無質量,無言無語,全靠液體維持生命。大小便全都不能自理。

經過,我決定,一定要在六十歲前給兒子留一個文字性的東西:1 急症:一旦不能自主呼吸、自主進食,象徵性住三兩天醫院,拉回家,等死。2腫瘤等消耗性疾病,早期,手術,回家。晚期,止疼即可。

經歷過決定親人生死,才知道,死亡,是人生必須面對的事情。死,才是重生。之所以象徵性治療,只是為了讓兒子心裡舒服一些。其實,真的是大病,治不了。小病,不用治。很多時候,我們真的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意願,讓他活著。生不如死,才是最殘忍的事兒。

人的一生總會和生老病死殘這些相關的事有關聯,要麼幸福的老,要麼苦逼的老,但人終將有一老、人終將有一死是必然的,只是怎麼老去和怎麼死去是需要我們此刻來思考的。我想幸福的老去,那一定會跟我提前做了哪些計劃,提前做了哪些安排有關。比如說在年輕的時候為自己的一生購買了重大疾病保險,就是為了讓有一天遇到突發的自己不可控的事情,有一筆尊嚴且救命的錢,不至於讓別人來做對我們生命的安排,比如說在自己年輕的時候為自己多儲備一點養老,讓自己老有所養,病有所醫,不給兒女造成負擔,但現實生活中,我們作為兒女的時候,沒有做這些准備,老的時候自然而然會給兒女帶來今日提問的困惑,真的到了這一天,其實只有三個字來回應叫:沒辦法。為兒女盡孝道是我們每個人應該做的,也可以嘗試跟老人認真坐下來商量,對現實盡其所能,各盡其責,各自做好自己,人生中的該做的部分。

老人得病晚期,自己不說不治療是對生的渴望。 人得重病,都想治療,只有特別清楚理智的老人才會做出不再治療的決定 ,但那是和結束自己的生命聯系在一起的,誰能夠做到「視死如歸」,輕易抉擇呢?

子女條件有限,說明父母也沒有存款可用,加上是 重病晚期 ,繼續治療下去只能是 人財兩空 ,所以理智一點,只能回家,盡量過好後面的時間。

53歲的同事發現腸癌時已經到了晚期,而且轉移到了骨頭。實在是太年輕,自己和家人不忍放棄,就上北京做了一個無足輕重的手術,大夫就讓回去,雖然他們有錢,但已無回天之力,前後不到三個月,人就不在了。

所以,沒法治的病只能回家,想辦法減輕痛苦,了卻心願,放鬆心情,走完最後歷程。雖然殘忍,但無它法,只能接受。

老人得了重病,無論經濟狀況怎麼樣,都沒必要治療,沒有尊嚴的活著不如痛快的離去。當然作為親人特別是兒女。無法做出痛苦的抉擇,可是作為即將步入老齡時間的我們,在身體 健康 ,頭腦清楚,心裡明白的時候,要認真思考這個嚴峻的問題,不要給兒女留難題,讓孩子痛苦的抉擇,況且我們這個年齡,孩子們大多是獨生子女,當遇到這樣的情況時候,沒人商量,一根擔子都壓在孩子肩上,身心要承受多大壓力啊?作為父母我們在孩子小時候呵護疼愛他,等孩子長大成人也盡量為孩子著想,不讓孩子受煎熬,痛苦抉擇,早早給孩子留下文字囑托,重病不過度治療,順其自然。活著是為了享受生活而不是被折磨和折磨孩子。

『捌』 父母生病,如果子女暫時付不起醫療費,醫院就拒絕給父母治療的話怎麼辦可以先治療等有錢再付嗎

你父母生病,如果子女暫時付不起醫療費,醫院就拒絕給父母治療的話是可以申請醫療救助的,這樣就可以先治療等有錢再付的啊。

『玖』 有一種孝順是父母老了衣食無憂,父母病了卻不醫不照顧

文/梅來

01.

不敢病不能病,滿堂的兒女有多少是真正孝順的?

從四川回來,便去老屋探望老公八十歲的繼父。我提著二條煙一些零食開上一個多小時的車,大山深深處便是爹爹的家。

偏僻的小屋緊閉,老人不知道去向。我頂著寒風在外等了二個小時,中飯時分,老人才蹣跚著走回來,說是去別人家烤火了。

我遞給他幾千元錢時再三叮囑:爹爹,千萬要注意身體,沒事呆在家莫到處跑,摔倒了真沒人來服侍你。

老人有些哽咽:放心,我算了命,死得很乾脆,不會生病卧床的。

婆婆死後,爹爹便搬回到自己的村子住。老公幾兄弟每人每年三千元給他養老,加上一年一千多元的養老金,在農村倒是可以生存。

我們五兄妹最擔憂的是爹爹以後生病了怎麼辦,大家都在外地做生意,誰會來服侍照顧他。

爹爹也知道他不能生病,卧床了會很凄涼,因而他自己十分注意身體。有幾次與我娘家父親聊天時說:我與你不同,你的兒女在身邊,生病了有人照顧。我只有自己照顧自己,把身體保重好。


02.

一父養十子,十子難養一父。兒女病了,父母會舉債的醫治。反之,父母病了,兒女會出大錢醫治么?

我們廠里有個五十多歲的員工,是家中獨子,母親死得早,父親把他拉扯大。幫他娶老婆,帶大二個孩子,讓他們夫妻兩出外安心打工,七十多歲了還在田地辛苦勞作,幫兒子省錢省力。

那年十月他父親不小心摔倒了,本來家庭經濟不好,再加上老婆反對,沒把父親送醫院醫治,在家弄些廉價的草葯吃。

他自己在廠里上班掙錢,讓老婆在家服侍。老婆又是一個潑辣強硬的女人,一直對公公不滿。如今公公卧床,自是沒多少細心去照顧。有一餐沒一餐的送些茶飯,老人拉的屎尿從不去打理,臭氣熏天。病痛加上飢渴,老人呼天喚地,哀嚎聲反而引來媳婦的頓頓惡罵。

拖拖拉拉的到了年底,廉價的草葯都不再給父親吃了,老人瘦骨如材,氣息奄奄。 他的言談中希望父親死在年前,這樣可以省去很多麻煩。

我奇怪的問,若是你爸年前不死,怎麼辦?

他輕描淡寫的說了一句:那我就要想點辦法了。

聽得我毛骨悚然,那可是他的父親呀!怎麼下得了手。

因為我知道他想點辦法是什麼,許多老人久病卧床,不死不活奄奄一息時,兒女們有的不忍心讓父母受苦,幫他們解脫;有的純粹是不孝,不願服侍。便會喂幾杯烈酒給父母吃,這樣久病體弱的老人便會醉死去。

03.

久病無孝子,卧病見真心。孝親不止只在吃穿,孝親是不讓親生氣,愛親敬親才是孝乃全。

如今的 社會 ,生活水平提高了,不再為生存擔憂。父母身體 健康 ,生活自理,兒女們都會做到日常生活中的照顧,不會讓父母凍著餓著。平時給些小錢,買些衣服鞋子,提些煙酒吃食來孝順。這些屬於錦上添花的孝順人人皆可為,雪中送炭的孝道兒女能否堅持到底?

父母生大病了,有多少兒女會去給他們傾囊醫治?是不是私心的打著小算盤:爸媽年齡大了,活不了幾年,這病沒必要花大錢醫治。

又有多少兒女在父母久病時會細心照顧?是不是私下的抱怨:怎麼還不死,早點死算了,省得折磨我們。

孝順是對父母發自內心的感激、感動、感恩,是真心實意的對待。

孝順不是付出生命的代價來換取的才叫孝順,孝順不是感人肺腑、可歌可泣的故事。

孝順是每個普通平凡人都可以支配思想,摸著良心做到的簡單事。

我是梅來一夏,更多的 情感 故事,更多的愛恨情仇,請聽我一一道來。

『拾』 如果,父母和自己都病了,先給誰看病

得看自己和父母得的是什麼病,如果都是嚴重的病的話,先給父母掛上號看了醫生,然後再給自己看。如果都是小來小去的慢性病,當然是給自己看,自己的病好了才能更好的照顧父母

閱讀全文

與病了醫不醫父母和子女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相親時候女方父母怎麼介紹 瀏覽:564
非戶籍怎麼辦養老退休 瀏覽:980
50歲危險期 瀏覽:534
父母搬家女兒應隨多少錢 瀏覽:168
如何暗示父母想當明星 瀏覽:27
重陽節至父母 瀏覽:889
哈醫大二院體檢多少錢 瀏覽:590
劉德華50歲生日現場 瀏覽:712
京煤醫院體檢都有哪些 瀏覽:463
乾隆長壽吃 瀏覽:171
看望敬老院的過程 瀏覽:400
重陽節給父母買什麼 瀏覽:191
退休年齡和單位有爭議怎麼辦 瀏覽:621
成都老年人旅遊 瀏覽:233
殘疾人買養老保險 瀏覽:170
怎麼拒絕養生項目 瀏覽:687
內黃養老保險交多少錢 瀏覽:859
老年人開衫絲棉襖 瀏覽:356
父母身上有點疾病怎麼說 瀏覽:977
怎麼看待父母偏弱者 瀏覽: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