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成年子女可以遷戶口到父母名下的房子里么
法律分析:可以,但是需符合一定的條件,一般子女投靠父母的,是可以申請投靠遷移戶口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B. 我兒子已年滿二十歲,在戶籍所在地無工作無房產,可以選擇投靠父母嗎
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可以投靠父母生活。兒子已經20歲了。在戶籍在地無工作無房產。因為很年輕。需要在社會上闖盪。尋找自己適當的工作。投靠父母是暫時的。以後還要獨立生活。請加油。
C. 子女已經成年能投靠父母的戶口嗎
嗯,你這種情況了,可能各地有不同的規定的,只能講北京來講的話,成年的子女不能投靠父母的戶籍所在地了,只有未滿十八歲,可以投靠父母,具體你當地的規定可以向當地的戶籍派出所去咨詢。
D. 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沒有房產證可以投靠嗎
父母投靠子女,子女只要有戶口,有地方住,就應該可以投靠了。具體政策需要咨詢當地公安部門,各地的政策不完全一樣。
E. 子女投靠父母落戶條件
我國的戶口登記條例規定,一般情況下,子女投靠父母落戶的條件是: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不受任何條件限制;2、成年子女照顧父母的,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1)父母有自己的產權房屋身邊無子女;(2)共同生活為條件。該產權房包含: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滿足其中一個條件才允許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F. 成年了可以把戶口遷到母親那裡嗎
法律分析: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證明,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書。
法律依據:《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六十八條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請投靠遷移:(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限制。(二)未婚子女、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齡限制。
第六十九條 公民申請投靠遷移,應當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二)被投靠人的房屋產權證或宅基地使用權證。(三)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結婚證,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證明,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書。(五)農村地區的投靠遷移需提供鄉級人民政府和村委會出具的同意接收證明。
G. 成年子女可以投靠父母入戶嗎
法律分析:申請人持父母、子女《戶口簿》、父母《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生育服務證》,屬獨生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證》,到人口管理科戶口受理窗口申領申請表。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需要提供的審核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
(2)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提供《出生醫學證明》或雙方關系證明。
(4)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
(5)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據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於處理戶口遷移的規定》的通知
(二)市、鎮職工在農村的父、母,不得遷入市、鎮。如確無親屬依靠,生活難以自理,必須到市、鎮投靠子女的,可准予落戶。市、鎮職工寄養在農村的十五周歲以下的子女,或原在農村無親屬照顧的十五周歲以下的子女,可准予在市、鎮落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H. 成年子女可否遷入父母戶口下
成年子女可以遷入父母戶口下。
符合以下的情形,都是可以隨著父母遷戶口的:
1、未婚的子女如果來投靠父母,是可以跟著父母一起遷戶口的;
2、男性60周歲以外或者是女性55周歲以外,夫妻兩個人需要投靠成年子女的;
3、投靠結婚對象的。
遷移戶口需要入戶派出所開具准予遷入證明,然後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最後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需要准備的證件有: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等。
遷戶口經分局審核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遷戶口都需要證件:
1、所內遷移,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
2、所間遷移,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後,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3、跨區遷移,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I. 已成年子女能否遷入母親戶口
可以遷入。1、提交相關材料到母親的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
2、需要的材料:出生醫學證明、孩子母親戶口簿、孩子父親的戶口簿、母親所在社區的證明、母親提交的戶籍遷移申請。
成年子女可以遷入父母戶口下。
符合以下的情形,都是可以隨著父母遷戶口的:
1、未婚的子女如果來投靠父母,是可以跟著父母一起遷戶口的;
2、男性60周歲以外或者是女性55周歲以外,夫妻兩個人需要投靠成年子女的;
3、投靠結婚對象的。
遷移戶口需要入戶派出所開具准予遷入證明,然後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最後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需要准備的證件有: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等。
遷戶口經分局審核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遷戶口都需要證件:
1、所內遷移,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
2、所間遷移,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後,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3、跨區遷移,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