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孩子隨母親戶口隨遷申請報告怎麼寫
可以寫,因為這個孩子是母親的孩子,並且戶口是隨母親遷移的,特此申請,可以打一個申請報告去村委會,還要鄉鎮政府,包括派出所申請
B. 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申請書
戶口遷移申請書格式(一般在辦理戶口遷移是派出所會有專門的相關表格等。)
一、稱謂:一般寫入戶地派出所名稱
引語:申請的意圖,扼要敘述本申請書目的
三、正文:圍繞遷移規定條件進行敘述,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介紹家庭基本情況。包括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入戶人及家庭成員的基本情況(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工作單位、住房情況、實際居住情況等)。
2、提出遷移戶口的理由或原因。
3、遷移戶口要求,一般指將何人由何處遷至何址。
四、結束語
五、落款(本人簽名及日期)
注意:申請書一般由被投靠人提出申請,沒有被投靠人的也可由遷移人提出申請。
範文如下:
XXX派出所:
本人XXX,XX歲,戶籍為地區XX路XX號。XXXX年X月XX日,本人因投靠父母戶口,須搬離該處。現本人將投靠父母戶口在XX區XX路XX號XXXX小區,並於XXXX年X月XX日實際入住。根據XX市戶籍管理相關規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請將在貴轄區XX路XX號的本,人戶口遷移到XX區XX路XX號XXXX小區XX號。
特此申請!
申請人:
申請日期:
(2)子女投靠父母入戶書面申請擴展閱讀: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
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戶口遷移,是中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以後,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我國戶口遷移政策內容十分廣泛,涵蓋了幹部、職工及其家屬、學生、軍人及其家屬等各類群體。
C. 子女遷戶口投靠父母的申請書怎麼寫
沒說什麼,就收下了。我覺得應該這么寫就可以的。
入戶申請書
X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戶口所在地:XXXXXXXXXX派出所。屬非農業戶口。
妻子XX,XX年XX月XX日出生,戶口所在地:XXXXXXXX派出所。屬非農業戶口。於XX年XX月XX日登記結婚,是初婚,無子女。
為了今後的生活方便,我自願申請將我妻子XX的戶口,由原籍遷入到XXXXXXXXXXXX住址。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D. 貴陽子女投靠父母入戶辦理材料
法律分析:書面申請;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出生醫院證明》或雙方關系證明;超過法定結婚年齡子女的未婚證明;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離異的,還須提交父母離婚判決書或協議書,申請書須父母雙方簽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E. 子女戶口投靠申請書如何寫
遷戶口是要填表的,其中有一份叫准遷證,又叫遷入證明,需要遷入地戶籍機關根據你的申請來開具,這張表裡會提到一個投靠人關系,在這里填寫如你所說的子女投靠父母。 拿著你的准遷證到你現在戶口所在地戶籍機關開具戶口遷出證明,把你的戶口從現所在地遷出,再帶著所有資料到你遷入地戶籍機關落戶、辦戶口本。 申請 書**市**鎮派出所戶籍科及**鎮居委會: 本人***,男, 年 月 日出生,戶口在***。系初婚。 我妻子叫***, 年 月 日出生,戶口在 ***,系初婚。 我們於 年 月 日登記結婚,於 年 月 日生育一個女嬰/男嬰,姓名:*** ,根據相關規定,我們夫妻申請隨父入戶。 申請人:或申請書**派出所:本人住所地為***,與住在***地的***和***為**關系,現因***原因,請求將戶口遷入父母家中,望批准。申請人:***日期
F. 福州子女投靠父母入戶條件
福州子女投靠父母入戶條件
戶口的載體為戶籍(戶口簿),是由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下面是我分享的福州子女投靠父母入戶條件,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福州子女投靠父母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⑴未婚子女投靠親生父母
⑵父母在城市市區、縣城區范圍內無子女照顧的,可申請其中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並辦理隨父母落戶
⑶夫妻一方死亡、服兵役的,兒媳、女婿可投靠公婆、岳父母,必須具備共同居住生活滿一年
申請條件
未達法定婚齡子女
未達法定婚齡子女可以選擇投靠父親或母親(家庭戶中被投靠方與戶主關系為非親屬的除外)落戶,但不得從家庭戶一方遷至集體戶一方落戶(父母雙方均為單位集體戶,且其父母在我市五城區、縣(市)內無合法固定住所的除外)。
已達法定婚齡子女
福州市內戶口,已達法定婚齡子女投靠父母:父母在戶籍地有市(縣)內合法固定住所的,已達法定婚齡子女可以投靠父母落戶。
福州市外戶口,已達法定婚齡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其子女戶籍均不在我市市區、縣(市)范圍內的,可以申請1名子女及其配偶和未達法定婚齡子女一並辦理隨父母落戶。父母在我市市區或本縣(市)轄區范圍內無子女戶籍證明,由公安派出所調查並出具證明。
其中,已離婚的子女,經公安派出所調查核實,確與父母共同居住生活,不受「父母身邊是否已有在該城市市區、縣(市)范圍內落戶的其他子女」的'限制,可辦理隨父母落戶,但需戶主到場簽字同意。確與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情況,由公安派出所調查核實並出具證明。
夫妻一方死亡、服兵役的,兒媳、女婿可投靠公婆、岳父母,必須具備共同居住生活滿一年
法定結婚年齡:男方:22周歲,女方:20周歲
申請材料
未達法定婚齡子女
1、書面申請報告
2、雙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父母《結婚證》;
4、未達法定婚齡子女與父母關系證明(如出生證);
5、父母均屬單位集體戶的,應提交父母在我市五城區、縣(市)內無房承諾和單位同意落戶證明。
已達法定婚齡子女
書面申請報告
1、父母《結婚證》;
2、雙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子女與父母關系證明(如出生證);
4、五城區、市(縣)內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5、子女有隨遷配偶和未達法定婚齡子女的還須提供子女《結婚證》、配偶《居民戶口簿》、子女關系證明(如出生證)。
夫妻一方死亡、服兵役的,兒媳、女婿投靠公婆、岳父母的
1、兒媳、女婿投靠公婆、岳父母的,必須具備共同居住生活滿一年,並提供滿一年的暫住證
2、雙方到場並簽注同意其投靠的書面報告
3、夫妻一方死亡戶口注銷證明或軍人身份證明
4、雙方《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5、兒媳或女婿的《身份證》
6、《結婚證》
;G. 請問子女投靠父母的入戶書面申請書怎樣寫啊
H. 請問子女投靠父母的入戶書面申請書怎樣寫不詳細就不要答復了!
這個沒有一定的樣式,跟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吧.
我前幾天也寫了入戶申請書,是新生兒隨父入戶的.
這是我的申請書(這是為小孩申請的)
申 請 書
**市**鎮派出所戶籍科及**鎮居委會:
本人***,男, 年 月 日出生,戶口在***。系初婚。
我妻子叫***, 年 月 日出生,戶口在 ***,系初婚。
我們於 年 月 日登記結婚,於 年 月 日生育一個女嬰/男嬰,姓名:*** ,根據相關規定,我們夫妻申請隨父入戶。
申請人:
如果樓主是為自己申請的話
就大概按以下的寫吧
申請書
(入戶地)派出所戶籍科:
本人與居住貴所管轄區(入戶地址)的(父母名)系(母子.母女或父子.父女)現申請家庭組戶,將本人原落(現在你居住地)的戶籍轉入貴地。請求批准,謝謝!
申請人:(簽名)
I. 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申請書怎麼寫
戶口遷移申請書
XX省XX市公安局:
本人XXX,男,XXXX年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常住戶口地址:XXX省XXX市XX街XX號XX號樓XX單元XXX戶,
我於XXXX年XX月XX日與XX省XX市XX區居民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常住戶口地址:XX省XX市XXX區XXXX街XXX號)登記結婚,結婚後雙方都在XX市生活,
為方便生活,特申請將XX戶口由XX省XX市遷入我戶所在地XXXX市XX街派出所,請批准。
特此申請。
申請人:XXXX年XX月XX日
(9)子女投靠父母入戶書面申請擴展閱讀:
戶口遷移手續流程:
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須年滿18周歲;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齡不超過法定婚齡且未婚又無正式工作。
申請遷入地派出所受理並核實下列材料,報分、縣(市)局核准並簽發《戶口准遷證》。
所需材料: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結婚證、居民身份證。
3、遷入人戶籍證明。
4、合法固定住所證件證明;
5、申請人或遷入人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證明。
6、父母、配偶遷入的,出具退休證或《再就業優惠證》或居住地居(村)委會證明。
7、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8、《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J. 子女投靠父母隨遷入戶申請怎麼寫
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申請書範本如下:
申請書
我叫XXX,今年XX歲,住X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由於我父母(寫清父母的詳細情況)年老體弱,身邊沒有人照顧,特申請將我在XXX地的戶口,遷移到我父母戶口上。
成年子女照顧父母入戶的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2、《房產證》或單位《房產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與產權單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證明,或房管局發出的非臨時租住的《房屋使用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申請人的《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簽發的《親屬關系公證書》(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權威原始憑據(持原件的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遷出地派出所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
4、遷入地派出所或父母、子女工作單位出具的父(母)身邊無子女情況證明,或有效的權威憑證(持原件的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5、配偶隨遷的提供《結婚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未成年子女隨遷的提供《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6、18周歲以上的未婚人員提供遷出地民政部門或鎮級管理部門出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7、市外遷入的提交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
8、市外遷入的49周歲以下已婚育齡人員提交手續完備的《遷入佛山市育齡人員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表》。
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戶的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子女的《戶口簿》;
2、父母的《結婚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4、市外遷入的提交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
5、市外遷入的提交遷出地鎮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父母《計劃生育服務證》或鎮以上計生管理部門簽發、出具的證明申請人屬政策內生育的有效證件(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證明。
6、遷入集體戶的提交該集體戶單位同意接收證明及集體戶口簿的地址頁(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