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產房過戶問題
一、什麼是公產房:
公房也稱公有住房,國有住宅。主要是指由國家、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沒有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擁有權、佔有權、處分權)歸國家所有。現在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大致分為兩大類:其中一類是可售公有住房,另一類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兩種住房均為使用權房。
公產房也稱公有住宅、公產住房、國有住宅,在國外也被叫做公共住宅、公營住宅。它是指國家、國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還沒有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歸國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設,主要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業建設的住宅,向本企業職工出租出售。公房隨著出售而變為私房。
公房有時也指拆遷後分到的房子。
公產房與私產房的區別在於產權,公產房沒有產權人,業主只有承租權,沒有轉讓權,所以公產房不是想賣給誰就能賣給誰,也無法繼承或辦理婚前公證。
二、公產房過戶材料及流程
公產房交易步驟是先由房管局下屬部門對賣方進行評估,同時由房管站驗房。
公產房繼承與轉讓過戶條件公產房分直管公房和企業產,一般來說可以通過兩種途徑解決:繼承的方式承租當你父親過世或戶口遷離本市,你可以作為子女繼續承租其現有公產房,但須得其他有權承租人同意,包括,你母親、祖父母、兄弟姐妹。申請人戶籍簿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圖章;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戶籍遷出本市的,提交戶籍注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簽訂的同意過戶協議公證書;過戶申請書。
採用代理轉讓承租人可以通過公有住房產權人或其委託的經營管理單位、置換經營單位採用代理轉讓的形式變更承租人。(具體向房屋置換管理核心咨詢)
公有住房代理轉讓的,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人戶籍簿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圖章;
2、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3、回購或者代理轉讓申請書;
4、配偶及同戶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同意代理轉讓的書面證明;
5、承租人與配偶不是同戶籍的,提交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注意: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戶籍遷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請過戶。公有住房使用權過戶只能由一人申請過戶,符合過戶條件的家庭成員有兩人以上(含兩人)的,應當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申請過戶。
㈡ 離婚後公房如何繼承
公產房屋只能取得使用權,原來的承租人書面同意的可以改變承租人。
㈢ 公產房怎麼樣過戶子女名下
公產房的所有權人是公家,使用者只具有承租權而無所有權,不存在繼承問題。
也不可能過戶到子女名下,而是將承租人變更為子女。
且前提是必須經過產權所有人或房管部門同意。
㈣ 公產房承租人離異(50多年前)與自己女兒辦理過戶需提供什麼材料
公房是承租關系
承租關系直系親屬有權繼承
包括 父母 子女 配偶
法院要你做的就是排他性證據,證明你是唯一或經同意的繼承人,別人無異議,僅此而已,你想辦法證明就可以了
㈤ 夫妻離婚公產房怎樣過戶
一、關於離婚時公產房的分割
公有產權房,俗稱「公產房」,即房屋的所有權不是歸老百姓個人,而是歸有關的單位或組織,比如房管所等等。由於「公產房」的產權不屬於個人,當然在離婚的時候就不存在所謂的產權的分割問題了,而應當是房屋的使用或承租問題了。當然,如果是已購公房,可以對產權進行分割,但是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進行分析。不同的情況下購買的公房,離婚時分割的情況也是不同的。
在離婚訴訟中,可參照最高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的有關規定進行分割。
二、離婚時公產房如何分割
1、對於夫妻離婚對於房產的分割問題,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關於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的有關規定符合以下情況下的房產,雙方均是可以主張承租權的: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關系存續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單位的房屋,離婚時,雙方均為本單位職工的;
(3)一方婚前借款投資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權,婚後夫妻共同償還借款的;
(4)婚後一方或雙方申請取得公房承租權的;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後因該承租房屋拆遷而取得房屋承租權的;
(6)夫妻雙方單位投資聯建或聯合購置的共有房屋的;
(7)一方將其承租的本單位的房屋,交回本單位或交給另一方單位後,另一方單位另給調換房屋的;
(8)雙方均租有公房,婚後合並調換房屋的;
(9)應當認定為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2、對於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公房,應依照下列原則予以處理:
(1)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
(2)男女雙方在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
(3)照顧殘疾或生活困難的一方;
(4)照顧無過錯一方。
3、已購公房的分割
(1)婚後一方購買公房未貸款在婚姻存續期間,雖以一方名義購買公房,其所購房屋仍為夫妻共有財產,在離婚時應當平均分割。如在離婚時尚未領取房產證,並且夫妻雙方對房屋產權達不成一致意見,訴至法院時,法院會告知當事人,取得房產證之後可以另行起訴解決房產分割問題。
(2)婚後一方貸款購買公房
在婚姻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貸款購買公房,貸款雙方其所購房屋共同償還借款,該房為夫妻共有財產,在離婚時應當平均分割。如在離婚時尚未領取房產證,並且夫妻雙方對房屋產權達不成一致意見,訴至法院時,法院會告知當事人,取得房產證之後可以另行起訴解決房產分割問題。
㈥ 公產房怎麼過戶給自己孩子
繼承公產房辦理過戶需到居委會開具法定繼承人證明,到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到房地產測繪部門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到駐場稅務所辦理稅收核定,領取完稅憑證後換領新的產證。
公房也稱公有住房,國有住宅。它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歸國家所有。公有住房使用權過戶只能由一人提出申請,符合過戶條件的人員有兩人以上(含兩人)的,應當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申請過戶。如果達成一致後可按照以下方法辦理:
(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戶籍簿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圖章;
(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四)原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五)原承租人戶籍遷出本市的,提交戶籍注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六)指定承租人的,提交經公證的公有住房指定承租人協議書;
(七)經公證的符合過戶條件人員同意過戶協議書(符合過戶條件人員僅有一人的,提交經公證的過戶聲明)。
公產房受讓方需提供的資料:
⑴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⑵受讓人提供有無享受實物分房面積和是否達到住房標準的具結書;
(3)收件後由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門出具《公有住房使用權有償轉讓轉租受理單》。
(4)繳費領證。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
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㈦ 夫妻離異房產證過戶給孩子需要什麼證件
離婚協議,雙方的身份證件,房產證(公產房就是房本),你的身份證件,這些是最重要的;
其次要看辦理機構是否需要公證書,是否需要你們之間的關系證明,正常過戶與贈與還是有一些區別,看當地規定吧,贈與便宜一些。一般提前復印3份,可能不用那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