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獨生子女費單位不給發算違法嗎
不是的,是政府發放,財政負擔。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貳』 退休獨生子女費單位和社區都不給怎麼辦
法律分析:單位不發獨生子女費可向勞動部門舉報。這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國家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如果單位不給發獨生子女費,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投訴的方法,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叄』 我退休時單位沒發給我獨生子女補助,告他超時效期了,咋辦求助
不知道你是哪個省的,也不知道你是機關、事業單位還是企業退休的,更不知道你是什麼時間退休的,所以不便作具體的回答,只能這么回答你:
1,退休時獨生子女補助不是由所在單位在你退休時發給你,而是在你辦理退休手續時,由社保部門在審核養老金待遇時,按省的規定增加5%,在你領取養老金時一並按月發放。也就是說,這個錢不是單位發放的。
2,你說已經超過時限,問怎麼辦?既然不是單位發放的,也就沒有超過時限一說。那麼到底這筆錢計算在養老金內沒有呢?這是你需要弄清楚的問題。怎麼弄清楚呢?建議你帶上身份證、獨生子女證到你退休時辦理養老金待遇審核的 社會 保險經辦機構進行查詢,並請 社會 保險經辦機構給你核算你的養老金構成,看是否已經計算在內,如果已經計算在內就沒有什麼問題了。
3,如果沒有計算,你可書面要求計算並予以補發。如該 社會 保險經辦機構不予計算補發的,你可向該 社會 保險經辦機構的主管部門一一人力資源和 社會 保障局反映,以解決問題。
我身邊就有這樣的事,所以覺得應該 回答你的這個問題,如果你是企業的,退休時就應該 告知你提供獨生子女證明及相關證件和本地區的獨生子女獎勵政策,你既然說是超時效了那就是你退休的時侯單位沒有主動告知你,確切的說這個時效應該 是你知道有這個政策的兩年之內,而不是從你退休那天算起,所以說沒有超時效這一說法,你可以去本地勞動仲裁部分提出申請,如果勞動仲裁駁回你的申請以後,你就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這是我們每個公民的權利,法院都會支持的,建議你走法律程序就行。很簡單,我們這邊提起訴訟的都處理好了。
如果是事業單位應該沒有這類事情吧,一般都加在工資里按時發放了。
我退休時單位沒發給我獨生子女補助,告他超時效了怎麼辦?至於獨生子女補助政策這一塊,由於各地的政策規定不一樣,執行起來難度也比較大。那麼我梳理了一下,獨生子補助政策總的大概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獨生子女的補助政策。 這一塊主要體現在獨生子女父母在職時的補助。一般是在獨生子女出生後,獨生子女父母辦理了獨生子女證的,在崗職工父母分別由所在單位每人每月在工資中補助5元的獨生子女費,每年60元,一直補助到子女滿18周歲。當然這個政策是一個比較老的政策了,從80年底就開始執行了的,當年我們就領取過。我想這個政策,只要是有單位的職工都是享受過的;沒有工作單位的,是由社區或者居委會來負責補助,一般也是每年60元,每年辦理一次領取手續;農村的獨生子女主要體現在土地承包、困難補助等方面給予一定優先照顧。
第二類是獨生子女父母的補助政策。 對於獨生子女父母的補貼,主要是在獨生子女成年以後,給予獨生子女父母的生活補助。這方面的政策規定也是不一樣的,每個省有每個省的政策,有的省是在獨生子女父母辦理退休時給予一次性補助,標准也不統一。比如有的是將之前已享受加發退休金或一次性獎勵的獨生子女父母納入按月發放獎勵范圍,將獎勵標准從原來的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有的是按退休金的比例加發養老金,有的地方是按照養老金的3%加發,有的是按養老金的5%加發。
第三類退休時獨生子女父母補助的計發方式。 退休時獨生子女父母補助發放,並不是由原來單位發放,而是由當地社保部門在計算養老金時,在養老金發放一並發放,屬於養老金的一個組成部分。比如四川等地就叫著「加發養老金」。加發養老金也是和繳費年限掛鉤,納入到基礎養老金的計算中,比如四川規定凡是取得獨身子女光榮證或是獨生子女證的父母,在計算基礎養老金時,每繳費一年加發0.1%的基礎養老金。由於退休時的獨生子女補助不屬於單位計發,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你去告單位是沒有用的,也沒有時效性的問題。正確的做法是應當到當地社保部門或是計生部門進行咨詢,弄清楚當地獨生子女的補助政策,然後再按照程序進行反應和申訴,問題的根源搞清楚了,才能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
綜上所述,退休時單位沒有給你發放獨生子女補助,因為退休後的獨生子女補助不屬於單位負責,無論是一次性補助還是按照養老金比例計發,都是由當地社保部門根據當地的政策來負責的,所以需要具體咨詢當地的社保部門。
看來你所說的應該是獨生子女補助,不是獨生子女費,獨生子女費每月10元,發放到子女18周歲;獨生子女補助各地不同,在退休時一次性發放到位,這個錢不多應該都在3000元以下,不知道為什麼你退休時沒有核發,如果在你退休後單位已經破產倒閉,在想找回來就比較麻煩了。如果單位還在應該會補給你的 ,除非被人冒領了,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樓主你好,我退休時單位沒有給我獨生子女的補助,告訴他時效超了該怎麼辦呢?獨生子女的補助各個地區是省級政策來規定的,全國並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規定,當然你所在地區如果說能夠給你獨生子女補助的話,那麼你就依法可以獲得相應的補助,但是要提供相應的證據,也就是說獨生子女的證包括你確實是屬於這種獨生子女,那麼就可以享受到獨生子女的補助。
但是有些地區在退休辦理的時候,雖然能夠享受獨生子女的補助,他是一次性來給予補助的,所以說這個錢並不是說你每個月能夠正常領取,具體還要根據你們當地的政策來決定,當然你所說的這個是超了時效,那麼你就要根據具體的這樣的一個超時效的說明來問詢清楚,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無法領取獨生子女補助。
不過一般情況下,你所在的地區,如果說符合獨生子女補助的領取條件,那麼你要仔細的詢問社保部門,由社保部門給你給出權威的答復,要麼是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按月領取,大概每個月是幾十塊錢,要麼是一次性領取,大概一次性可以領取個幾千塊錢,左右如果說不能領取的話,那麼就說明你哪些條件不符合。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沒到上法院的地步吧,我們這里獨生子女父母補助也可以自己去申請,先去衛生局填表交資料,然後拿表交給單位,或者自己直接去社保經辦中心申請待遇就可以了。
建議還是要跟單位好好協商,國家規定你可以享受的待遇,沒有申請時限。比如我們這的政策是,獨子待遇不管你什麼時候申請的,都從應當享受的那個月開始補發。
希望能夠幫到您!
獨生子女補助是戶口所在地或單位辦的,女的滿55周歲,男的滿60周歲
過河拆橋,上當了吧
超過訴訟時效就不能走司法程序了,除非有中止中斷等法律情形。建議走協商程序,不要把關系鬧得太僵。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獨生子女補助費由原單位核算核發,年終12月一次性發。和社保發的養老金沒關系。資金來源和取暖費是同一個渠道。
『肆』 單位不發獨生子女費,怎麼解決
單位不發獨生子女費可向勞動部門舉報。這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國家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如果單位不給發獨生子女費,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投訴的方法,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伍』 單位不發獨生子女費應該怎麼辦
單位不發獨生子女費可向勞動部門舉報。這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國家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如果單位不給發獨生子女費,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投訴的方法,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陸』 公司不給獨生子女費,怎麼辦
對於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單位不發獨生子女費可向勞動部門舉報。這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國家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如果單位不給發獨生子女費,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投訴的方法,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6)獨生子女費單位不給發咋辦擴展閱讀: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柒』 獨生子女費沒發放去哪投訴
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國家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如果單位不給發獨生子女費,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投訴的方法,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從國家全面實行兩孩政策開始,獨生子女證制度就已經取消,原來已經辦理的可以繼續享受相關優惠,現在新生獨生子女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了,但是以前辦理了的可以繼續使用。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 第十五條 加大對計劃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切實保障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使他們優先分享改革發展的成果。對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政策,在社會保障、集體收益分配、就業創業、新農村建設等方面予以傾斜。完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特別扶助制度,實行扶助標准動態調整。幫扶存在特殊困難的計劃生育家庭,妥善解決他們的生活照料、養老保障、大病治療和精神慰藉等問題。推進計劃生育與扶貧開發相結合,繼續實施「少生快富」工程。對政策調整後自願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實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等政策。
『捌』 退休後單位拒絕給獨生子女費
一、退休後單位拒絕給獨生子女費怎麼辦
1、退休後單位拒絕給獨生子女費的,當事人可向勞動部門舉報。這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國家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如果單位不給發獨生子女費,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投訴的方法,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二、辦理獨生子女證的程序是什麼
1、申請人到其戶籍地村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一份,填寫後交雙方單位加具意見;
2、申請人將《申請表》及規定材料交雙方戶籍地村委。村委對材料齊全的應即時進行初審;
3、申請人持審核過的《申請表》、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套交女方或直接撫養子女的男方戶籍地鎮、街道計生機構,鎮、街道在材料齊全時應於3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准;
4、對經核准符合條件的,鎮、街道計生機構應及時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將材料原件退還申請人;對不符合條件的,鎮、街道計生機構應書面告知當事人,並將材料原件退還當事人。
『玖』 退休單位不給發放獨生子女費怎麼辦
法律分析:單位不發獨生子女費可向勞動部門舉報。這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國家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如果單位不給發獨生子女費,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投訴的方法,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