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安徽獨生子女960元補貼政策
一、1、非農人口夫妻雙方每人每月各獎勵50元。一直到孩子16或18周歲。退休後夫妻雙方一次性在單位各領取3500元。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內容包括職工晚婚的、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等。
2、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農村居民晚育的,減免本人當年村內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資金;城鎮無業居民晚育的,由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3、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經本人申請,由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優待:
(1、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劃生育經費分擔。
(2、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包括農村土地徵用後,土地補償費分配中對獨生子女家庭應當增加一人份額);在劃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遷安置中,對農村獨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價的70%加房屋層次調整系數每人優惠購買40平方米)、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給予照顧。
(3、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以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給予補助。農村貧困家庭獨生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期間,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減免雜費。
(4、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是農村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鄉(鎮)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標准發給獎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市、縣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標准發給獎金。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齡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資百分之五的標准增發退休金。已建立了社會養老保險的單位,這項獎勵仍由原單位發放。
⑵ 獨生子女費一個月多少錢
法律分析:一個月10塊錢,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承擔,一方沒有工作的,由基層組織按規定發放。不過放開全面二胎政策之後這個錢都沒有。
法律依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九條 已經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三)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五)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第一胎生育雙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享受前款第(三)項規定以外的獎勵和優待,但只享受一份獨生子女獎勵待遇。
⑶ 獨生子女證一年能領多少錢
國家規定是5-20元每月,很多年前就是這個數,沒有調過,所以,現在這筆錢很少,雖然在當年不少。
不過國家對於超過六十歲或者是退休的獨生子女的父母的獎勵到不算很少,農村60每月,城市有一次性獎勵,我們這5000每人,一戶就是10000哦
⑷ 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1、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年滿60周歲的,享受國家規定的獎勵扶助金每人每年720元。2、獨生子女家庭父母中,女方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三級以上的,享受國家規定的特別扶助金每人每年24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九條 國務院編制人口發展規劃,並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全國人口發展規劃以及上一級人民政府人口發展規劃,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編制本行政區域的人口發展規劃,並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第十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人口發展規劃,制定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實施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辦事處負責本管轄區域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貫徹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第二十三條 國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按照規定給予獎勵。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制度,促進計劃生育。
國家鼓勵保險公司舉辦有利於計劃生育的保險項目。
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政府引導、農民自願的原則,在農村實行多種形式的養老保障辦法。
⑸ 安徽獨生子女補貼標准
法律分析:(一)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二)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內容包括職工晚婚的、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等。
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農村居民晚育的,減免本人當年村內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資金;城鎮無業居民晚育的,由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⑹ 獨生子女費一年多少錢
1、每年發給6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四周歲止;
2、女職工實行獨生子女政策所能享受的優惠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3、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4、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5、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⑺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2021年多少錢
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榮譽證書的夫妻,自領取證書之日起至子女滿14周歲之日起每年繳納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證書對象為30元元(2006年發行對象為1990年7月1日以後出生的獨生子女)。
根據不同地區的情況不同,獨生子女費的支付方式不同,這涉及到獨生子女費的支付標准。第三十七條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是,對全省戶籍的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頒發獨生子女父母榮譽證書,並享受以下優惠待遇獎勵補貼(一)對職工和城鎮居民,自發證之日起至子女滿14周歲,每月繳納獨生子女10元醫療費,並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由夫妻雙方各自單位承擔。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安排。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歲,女性滿55歲,按一定標准給予計劃生育獎勵;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對獨生子女死亡或者殘疾後未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婦,人民政府給予一定數額的補助;
(四)在同等條件下,就業、住房、扶貧和兒童托兒所、學校、醫療等優先;
(五)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5天;該男子享有十天的護理假。產假、護理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獎。前款第一款、第三款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救助的具體辦法,自本修正案實施之日起一年內,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拓展資料:
退休後獨生子女費支付標准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榮譽證書的夫婦,按規定在退休時享受以下優惠待遇:
(一)未實行養老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保險,分別繳納標准退休金的5%的養老金;(二)實施養老保險的企事業單位職工應當在2000年2月1日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榮譽證書。本規定實施後退休的,其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補助。不少於3000元; 2000年2月1日及以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榮譽證書的,由單位辦理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獨生子女父母補充養老保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榮譽證書的職工在獨生子女死亡後不再生育、收養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規定的獎勵外,其所在單位還應當給予一個——退休時給予不少於5000元的時間補助;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適當協助。退休金增加5%和本月增加106元應該沒有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