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獨生子女證要在女方戶口本所在地才能辦理嗎
獨生子女證並不是要到女方戶籍所在地班,是要求到小孩戶籍所在地進行辦理的。
獨生子女證辦理,是需要監護人提供雙方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小孩出生證明,結婚證等資料到小孩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進行辦理的,相關人員審批通過給予發放獨生子女證。
對於2016年1月1日之後出生的小孩,無論父母是否再生育也是不再發放獨生子女證。
《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年齡在育齡期內(夫妻申領的,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單方申領的,女性年齡在49周歲以內,男性年齡在60周歲以內),夫妻雙方或者符合規定的一方自願提出申請的,可以申領《光榮證》: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只依法收養一個子女;
(2)沒有結婚的公民只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結婚生育和收養子女的;
(3)原合法生育或收養兩個以上子女,其中一個或兩個以上子女死亡,現只存活一個子女的;
(4)非婚生育一個子女後,辦理了結婚證,按規定繳納了社會撫養費,不再生育也沒有收養子女的;
(5)離婚前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但沒有申領《光榮證》,離婚後不再結婚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可以單方申領;
(6)離婚前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但沒有申領《光榮證》,離婚後與無子女者結婚,不再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再婚夫妻雙方均可以申領。
(7)再婚夫妻雙方各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再婚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雙方均可以申領;但雙方直接撫養子女的,均不得申領。
(8)一方再婚前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但沒有直接撫養,另一方無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個子女後,初育一方可以單方申領。
參考資料:http://www.zhengxiang.gov.cn/main/ggfw/zdfwx/syfw/syfwzbl/cjwt/f52d7d66-9be8-4e72-a284-6db86fa946f8.shtml
Ⅱ 到底在居住地辦《獨生子女證》還是在戶口所在地
獨生子女證是在戶籍所在地辦理的,不是在居住地辦理的,目前有關計劃生育的證件,僅僅只有準生證可以在居住地辦理。
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2)獨生子女證必須去原籍辦理嗎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證》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
Ⅲ 異地戶口獨生子女證如何辦理
獨生子女證現在已經停辦了哦!國家政策放寬了,准許二胎,開始放寬三胎了!
Ⅳ 獨生子女證一定要在孩子戶口所在地辦理嗎
不1定,要看小孩的戶口報在哪方,在小孩戶籍地的社區計生辦辦理獨生子女證
Ⅳ 獨生子女費是不是必須在各自戶口所在地地領取
獨生子女費的領取,必須是在你戶口所在地的社區街道去進行申請,然後才能夠去發放
Ⅵ 雙方戶口不在一起辦獨生子女證應該怎麼辦需要到各自戶口所在地辦理嗎
Ⅶ 獨生子女證在男方還是女方的戶口所在地辦理
Ⅷ 雙方戶口不在一起辦獨生子女證應該怎麼辦需要到各自戶口所在地辦理嗎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要辦理獨生子女證,夫妻倆個人戶口不在一起,不會影響獨生子版女證的權辦理,按照有關規定,帶上結婚證,雙方戶口本,雙方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完全沒有問題的,祝你開心好運!
Ⅸ 獨生子女證可以異地辦理嗎
獨生子女證不可以異地辦理。
一、首先報好孩子出生戶口,符合領證條件者,填寫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表,一式兩份,分別
由雙方所在單位簽名並蓋公章。
二、持申請表及戶口簿、結婚證書來校計劃生育辦公室登記,如系外地調入換證者,還需帶原來的獨生子女證。
三、領取獨生子女證後,持街道所發通知書來校計生辦登記證號,最後轉勞資料。
個人申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街道)計劃生育部門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現不叫獨生子女證)》申請表,填寫後到本單位(或村、居委會)簽署意見。帶夫妻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小孩出生證明、一家三口半身二寸合影照三張、節育證明,到戶口所在地鄉(鎮、街道)的計劃生育部門辦理即可(不收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Ⅹ 獨生子女證非要在女方戶籍地辦理嗎,如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