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養父養母算直系親屬嗎
法律分析:養父母屬於直系親屬。只要收養關系的成立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並且辦理了合法手續,養子女可以成為養父母的直系親屬。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❷ 養父母和養子女屬於直系血親嗎
a.養父母與養子女關系
直系血親是指有直系關系的親屬,從自身往上數的親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均為長輩直系血親。從自身往下數的親生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均為晚輩直系血親,是與自己同一血緣的親屬。
養父母與養子女屬於擬制血親,在法律上生父母子女和養父母與養子女權利義務是完全一致的,屬於擬制直系血親,是直系血親的一種類型。
❸ 收養算直系親屬嗎
法律分析:算,直系血親除自然直系血親外,還包括法律擬制的直系血親,如養父母與養子女、養祖父母與養孫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等都是直系血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 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❹ 養女算不算直系親屬
法律分析:直系親屬以血緣關系來劃分的親屬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等。養女和父母沒有血緣關系,不屬於所說的直系親屬,只是法律上認定的親屬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 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條 養子女可以隨養父或者養母的姓氏,經當事人協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
❺ 養父母就是直系親屬嗎
養父母屬於直系親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直系血親是指具有直接血緣聯系的親屬之間的關系,直系血親除血緣關系的直系血親外,還包括法律擬制的直系血親,養父母與養子女屬於法律擬制的直系血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❻ 國家最新規定直系親屬包括哪些人
直系親屬分為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
在遺產繼承中,被繼承人立有遺囑將其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或者在遺囑中明確將其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應遵照該遺囑執行。
所以,為了避免財產糾紛,立遺囑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❼ 養父母屬於直系親屬嗎
法律分析:只要收養是符合法律規定並且履行了相關的法律手續後,養父母可以成為養子女的直系親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 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❽ 已經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屬於直系血親還是直系姻親
應該是直系姻親。因為直系血親應該是有血緣關系的直系親屬,而形成繼子女關系的,沒有血緣關系,只是由於婚姻形成關系,所以是直系姻親。
❾ 養父母算直系親屬嗎
法律分析:養父母屬於直系親屬。只要收養關系的成立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並且辦理了合法手續,養子女可以成為養父母的直系親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