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我國,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是指
A生父母與非婚生子女
C生父母與婚生子女
② 急!!親屬、家屬、直系血親、自然血親各包括哪些人。不用解釋原因。只說一下各名詞包含哪些人即可。謝謝
親屬:因婚姻、血緣或收養而產生的社會關系。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時也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孫子女及兄弟姊妹等。但不是家庭成員,因為和這些親屬之間沒有法定的權利義務,而且也不可能在一起同共生活。
家屬:指家庭內戶主本人以外的成員,也指職工本人以外的家庭成員。
直系血親:的直接血緣關系,是指出生關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長輩(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長輩)和自己生出來的晚輩(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輩)。
自然血親:是指出自同一祖先,有自然血緣聯系的親屬。可分為全血緣血親和半血緣血親。全血緣血親是指同胞兄弟姐妹,他們的血緣來自一對共同的男女。半血緣血親是指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他們間的血緣關系僅有一半相聯
③ 自然血親包括哪些人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公民的血親包括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和祖父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④ 親子關系是一種什麼關系
一個人對社會的基本態度、對自身的認知和對自己行為的表達,都是在嬰兒時期與父母之間的互動過程中慢慢形成的,隨著年齡的增加,父母對孩子的影響越來越大,也越來越重要。因此,親子關系對一個人的重要性,下面就來仔細講一講什麼是親子關系:
一、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它是由子女出生的事實而產生的,包括生父母婚生子女和生父母非婚生子女。其特點是有直接的血緣關系的父母子女關系,正常情況下這種關系是不允許解除的。
二、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這是由收養或是父母一方再婚行為形成的撫養行為,包括養父母和子女之間的收養與被收養關系,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的撫養教育關系,這種關系可視情況提出終止父母子女關系。
親子關系對孩子有什麼影響?
一、影響孩子的語言能力:孩子三歲前是孩子學習語言的關鍵時期,孩子的模仿能力很強,這時爸爸媽媽應多與孩子進行交流,多做一些親子游戲,其實在語言方面,媽媽比爸爸更顯得重要,所以媽媽應當與寶寶有更多的交流。
二、影響孩子的性格:家庭不和諧,會對孩子造成很大的影響,比如:膽小、自私、脾氣暴躁等,青春期的孩子尤其明顯,通常表現出叛逆、以自我為中心等,嚴重的甚至還會觸犯法律,由此可見一個幸福和諧的家庭對孩子來說是多麼地重要。
三、影響孩子的社交能力:家庭幸福和諧、親子關系也比較好,孩子在關愛下長大,那麼孩子多數情況下都會有一個良好的社交能力。反之,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可能不會輕易信任他人,出了社會,有了工作,社交更是一大難題,父母的一舉一動都在無形中對孩子造成的影響是巨大的!
親子關系是一門難懂的學問,特別是一些新手爸媽,本來自己的婚姻剛開始,也許還在磨合中,對孩子也就不那麼上心,也不懂得這其中好壞,夫妻之間有問題說出來,溝通好了才有和諧的家庭生活,對孩子也是,要隨時觀察孩子的心理變化,有問題及時溝通,盡量從細節中去關愛孩子,那麼孩子就能健康成長了,讓孩子不會在家庭和父母方面存在過多的矛盾!
⑤ 法律上有沒有斷決父女關系這一條例
法律分析:親生的一般不可斷絕 ,收養的可以。
在我國法律沒有規定可以斷絕父女關系一說,子女年未滿18周歲,父母是法定監護人,父母年老時子女是法定贍養人,均是法定義務人,法律不準許一方斷絕關系!年滿18周歲後是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其一切民事行為與家庭成員無關聯,法律也沒有規定,也無需斷絕關系。因此,你欲通過法律程序斷絕父女關系是走不通的。
父母子女關系可以分為兩種,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以及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自然血親父母子女關系即通常所說的親生父母子女關系,是基於子女的出生事實而產生的。親生父母子女關系是不能通過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為地解除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⑥ 父親與子女的關系叫什麼
父親與子女的關系親子關系,是指父親和子女的身份及其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父母子女是血親關系中最近的直系血親,為家庭關系的核心。
根據父母子女關系產生的法律事實,我國婚姻法將父母子女關系分成兩類:
1、 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
這是基於子女出生的法律事實而發生的,其中包括父母和婚生
子女的關系、生父母和非婚生子女的關系.習慣上稱之為親生父母子女。其特點為: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以血緣為紐帶,只能因依法送養子女或父母子女一方死亡的原因而終止。
2.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
這是基於收養或再婚的法律行為以及事實上撫養關系的形成,由法律認可而人為設定的,又稱之為法定父母子女。包括養父母和養子女關系、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關系。
其特點為: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因法律行為或法定的撫養事實而成文,可因收養的解除或繼父(母).與生母(父)離婚及相互撫養關系的變化而終止。
這兩類父母子女關系在法律上有其共同點,即他們的法律地位相同,均有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但他們也有區別,即二者產生、終止的原因不同。
現代文明定義下的父母與子女的關系
現代文明定義了個體的人的社會屬性。由於個體所擁有的自由、獨立、平等的權利,即便是父母與子女之間也是獨立與平等的關系。沒有人身依附,沒有孝順這樣的概念。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是監護人與被監護的關系,而且這種法律上的關系是可以變更的。只要證明父母不稱職,這監護權就可以被剝奪和轉移。
在個體人的成長過程中,政府有義務提供良好的服務。這個義務主要體現在經濟上。比如免費教育免費醫療免費養老,以及為生老病死的全面托底。
現代社會,可以說是父母、政府和社會共同負起了孩子們的成長責任。尤其是政府與社會,在個人的成長過程中,這樣的責任將伴隨人們的終生。
⑦ 民典法兒媳贍養老人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兒媳婦在法律上是沒有義務贍養公婆的,但是按照道德上的約束,兒媳婦要贍養公婆的。我國法律上的父母子女關系分為兩種:1、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 包括:父母與婚生子女及 非婚生子女 ;2、法律擬制的父母子女關系。 包括:養父母與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而兒媳在我國的婚姻家庭關系中,基本上是沒有法律地位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九條 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變,也不得附加任何條件進行限制。
⑧ 婚姻法問題,求助.時間急~~謝謝
1、原始社會中,兩性和血緣關系的社會形式是——。
a.群婚制 b.雜婚制
2、以婚姻法命名的規范性文件,在傳統法學中稱為——。
b.形式意義的婚姻法
c.狹義的婚姻法
3、根據一夫一妻制原則,有配偶者只有在婚姻終止後始得再行結婚;這里所說的婚姻終止的原因包括——。
a.配偶自然死亡 b.配偶宣告死亡 d.配偶雙方離婚
4、親屬包括——。
a.配偶 b.血親 d.干親
5、下列結婚方式中——是中國古代最通行的方式。
d.聘娶婚
6、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包括——。
a.父母與婚生子女 c.父母與非婚生子女
1、男女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但尚未同居生活,一方死亡時,另一方——。
a.可以配偶身份繼承死者遺產
2、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被收養。
a.喪失父母的孤兒 b.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c.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d.非婚生子女
3、可以作為送養人的包括——。
b.社會福利機構
c.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
4、男女雙方協議離婚的,原來的結婚證書應——。
c.由婚姻登記機關收回
5、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
c.一部或全部
6、根據有關司法解釋,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應體現——精神。
a.男女平等 b.照顧女方及子女利益
c.有利於當事人的生產生活 d.照顧無過錯一方
⑨ 請教一下
該問題一直是婚姻與繼承法界爭論的議題。首先,所謂親子關系即父母子女的關系,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包括父母與婚生子女、父母與非婚生子女;另一類是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包括養父母與養子女、繼父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
父母子女關系形成的原因不同,但權利義務是相同的,主要有:父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有管教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非婚生子女,繼父母繼子女和養父母養子女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父母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由此可見,權利與義務是否存在基於法律關系的存續與否。
所以一般來說,親子關系解除的,相應的權利義務也不再存在。但法律規定有例外,如果父母已經盡了撫養義務,那麼子女就不能因斷絕親子關系而逃避贍養義務。
⑩ 哪項不是自然血緣關系的親屬
(單選 )哪項不是自然血緣關系的親屬(A)。
A姨表兄弟
B祖父母
C子女
D父母
正確答案選:(A姨表兄弟 )
詳細內容:
自然血親是''擬制血親"的對稱。出於同一祖先,有自然血緣聯系的親屬。可分為全血緣的自然血親和半血緣的自然血親。前者指同胞的兄弟姐妹。他們的血緣都來自於共同的一對男女;後者是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他們間的血緣關系僅有一半相聯。
根據中國繼承法的規定,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和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因此,中國婚姻法關於兄弟姊妹間的權利義務的規定,對他們也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