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戶口轉成居民後領取的獨生子女補貼要退回去嗎
沒有這個規定啊。不管是農村戶口,還是城裡戶口,都是有獨生子女費的。繼續拿就是了
『貳』 西安有沒有規定2016年 1月1日後領獨生子女證的生二胎要退回以前領的費用
據陝西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2006年1月1日以後,屬於全面二孩時期。可以根據個專人意願選擇屬生育一孩或者是二孩。這個時間段以前生育一個孩子的家庭,根據個人意願,選擇辦理獨生子女證,辦理完證後,可以享受相應的政策,比如領取獨生子女保健費等。
在辦理獨生子女證後還想要生育二孩的,就需要退回獨生子女證,並退回所享受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等優惠費用。這是有條例規定的,也是國家對於遵守計劃生育政策人群的獎勵。作為普通公民,在遵守計劃生育政策的同時,也可以響應相應的獎勵政策。
『叄』 生二胎了,獨生子女福利已經獎勵過了,現在社區讓退出,退不退
不能。因為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前提是「自願終生只生一個孩子」,如果你符合條件內再生一個孩子但你已容經自願放棄生育了,所以不能再領取二胎的生育證了。如果硬要生,只能按照下面的規定處理:「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又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停止其子女原享受的獨生子女待遇;已領取的證書、獎金和獨生子女保健費等應當全部退回。」而且還將被按超計劃生育徵收社會撫養費。
『肆』 辦理二孩手續,要退回一年的獨生子女費嗎
需要的。
對於申請過獨生子女證且享受過補貼的,一般會要求退回補貼才可以申請2胎。當然部分地區若特殊政策或者金額不大則不需要退回。
『伍』 現在生二孩要返還獨生獎金當地政府怎麼回應的
已領取獨生子女獎勵金的市民如果要生二孩,至少得雙倍返還此前獎勵金?日前,福建閩侯縣的這份官方回復引發關注與質疑。昨日下午,從閩侯縣衛計局獲悉,已領取的獨生子女獎勵金不再需要退回和返還,此前規定作廢。
昨日(3月22日),福州市衛計委方面表示,閩侯縣衛計局要求雙倍退還獨生子女獎勵金的做法是錯誤的,已要求改正。
福建省衛計委方面表示,對於2016年1月1日之前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從其生育服務登記之日起停止享受各項優待和獎勵,此前已享受獎勵優惠的不退還。
昨日下午,閩侯縣衛計局家庭發展科相關工作人員表示,3月22日向上級請示得到回復,認為原本實施的《意見》與國家鼓勵二孩的政策沒有連續性,所以該規定作廢,二孩市民不再需要退回獨生子女貢獻獎勵金。
『陸』 19年撤銷獨生子女證,得到的待遇用退回去嗎
早就撤銷,但所謂舊人舊辦法,所以,在不是騙取獎勵的前提下不需要退回
『柒』 臨池鎮興安村大隊里的人把獨生子女證收回了,我以為是換本子來,後來又問說不給了,那麼該怎麼辦
先找當地的計生部門。問清楚。如果需要的話,我們可以到政府部門再問一下。他們收獨生子女證是違法的,可以控訴他們到人民法院控制他們對你報廢損失。
『捌』 當初響應號召,辦獨生子女證,村上將歷3畝地,現在要收回,可以嗎
為什麼要收回了。當然了你那個獎勵是不是符合法律,也有可能是當時你們村裡自作主張的決定,現在改正了而已。所以不要糾結,找方面的當事人,最好有證據。
『玖』 獨生子女證領取後是否能退回需要哪些手續
最好先辦理獨生子女證,這樣才能報銷生育險什麼的。如果將來要二胎,只需要版將領取的獨生子女權獎勵費退回單位,單位開個退錢的收據(如果單位沒發,則開證明說沒領過)就行,其他的沒有影響的。至於光榮證,在辦二胎的時候戶籍街道會告訴你退給誰的,沒什麼手續最多是交接的時候開個證明啥的。
個人認為還是辦了比較好,至少你要二胎的時候能證明你之前只有一個孩子,不然的話還要找地方開證明,證明你沒辦理過光榮證和獨生子女獎勵費,而且二胎給你開婚育證明也沒個依據,到那時候更麻煩,不了解情況的這種證明沒人願意開,更折騰人。
呵呵,說的可能有點亂,總之個人認為要二胎的時候,什麼都沒有比退證麻煩多了。
PS:本人沈陽計生幹事一枚,外地的估計也是這個情況,這年頭找社區開證明什麼的很糾結的。
『拾』 國家都說不用退獨生子女費,為什麼計生辦非得要,不給退錢就不給辦證。
那個計生辦要求退費請他們拿出相關文件!拍照作為證據!向上級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