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離婚後房產如何過戶給孩子
法律分析: 離婚後將房產過戶給子女的方式常見為贈與。父母可以通過贈與合同公證將房產過戶給子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百六十條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
依據前款規定應當交付的贈與財產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❷ 房屋過戶給子女手續的辦理流程
父母房產過戶子女需要手續
一、按房屋產權贈與辦理房屋產權過戶
1、父母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父子關系證明和子女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一同到當地公證處辦理《房屋產權贈與合同》公證,然後再帶上述手續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產權過戶到子女名下即可。
2、過戶費用;(1)公證費;按房價2%繳納,(2)評估費:按房價0.5%繳納。(3)契稅;按房價3%繳納(4)土地增值稅;按房價1%繳納。(5)所得稅;按房價1%繳納(6)房屋產權登記費:80.00元。
二、按房屋買賣辦理過戶
1、父母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子女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一同到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交易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產權過戶到子女名下即可。
2、過戶費用;(1)契稅;90平方米以下首次購房的按1%繳納;90—140平方米按房價1.5%繳納;140平方米以上按房價3%繳納(2)營業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5.5%繳納。(3)土地增值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繳納。(4)所得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稅完稅額計算)(5)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建築面積6元/平方米交納(6)房屋產權登記費:80.00元。(7)房屋評估費;按評估額0.5%繳納僅供參考具體以現實為准。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三十八條 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買賣、互換、贈與合同;
(三)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
(四)分割、合並協議;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六)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七)相關稅費繳納憑證;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申請登記時須提交經備案的買賣合同。
❸ 離婚後要把房子過戶給孩子需要什麼手續要如何辦理
如今離婚也不是稀奇的事情,離婚卻不如結婚那麼簡單,離婚有很多問題要處理,如孩子的撫養權,財產的分割等等,有相當多的夫妻離婚時會有一兩套房子,也會考慮離婚後將房子過戶給孩子,那麼需要准備什麼相關手續,如果辦理就成了一個問題。
這邊還需要給大家補充一點,在贈與業務中,如果受贈人為未成年人,贈與人單方出具的贈與書同樣也是具有法律效力。雙方離婚時,如果想把房子過戶給孩子,就要簽一份贈與合同,然後攜帶相關材料到房管局辦理,在做贈與時還需要支付一些過戶費用。
如果雙方還存在分歧,對於房屋的最終歸屬權有所疑慮,那麼建議可以先咨詢下律師,了解一下相關的法律知識。如果這套房子是雙方的婚內財產,兩人都同意將房子過戶給孩子,那麼事情就比較簡單,如果一方不同意,建議還是先咨詢下專業的律師。
❹ 房產證過戶給子女到哪裡去辦
法律分析:父母將房屋過戶給子女的,可以簽訂贈與合同,簽訂贈與合同後繳納契稅,取得完稅憑證後,可以到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過戶登記。納稅人應當持契稅完稅憑證和其他規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❺ 父母離婚房子過戶給孩子怎麼操作
一、父母離婚房子可以過戶給孩子嗎
1、離婚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將房產過戶給未成年的孩子,法律並不禁止這種行為,如果雙方按協議履行也不會出現問題。會出現的問題是:房產登記的是一方或夫妻雙方的名字,一方未想好或出於希望盡快離婚的目的便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辦理房產過戶給孩子的手續時房產證上登記的名字的一方反悔,這種情況下無法辦理過戶手續的,只能起訴解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過戶流程有哪些
1、雙方簽訂購房合同;
2、按照購房合同履行房款支付後,雙方攜帶合同以及材料前往房管局辦理過戶登記;
3、申報房屋出售價格、等待審核;4、審核通過,繳納稅費;
5、房產過戶稅金繳納完畢後便可拿到房產證,買賣雙方進行交接,過戶完畢。
❻ 父母離婚房產過戶到子女名下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需要父母持有各自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離異協議,孩子需要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如果未成年需要出生醫學證明,有父母代替簽字辦理過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一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❼ 離婚時要把房屋過戶給未成年的子女,該怎麼做呢
父母離婚是,很多時候會選擇把房子過戶給孩子。為了不出現意外情況,必須要知道過戶時候需要注意的事項。下面就從過房房子的步驟和注意事項來講講。
離婚後房子的過戶是件大事情,需要當時雙方慎重考慮。如果出現問題需要通過專業法律機構來解決,減少雙方不必要的沖突,對孩子造成傷害。
❽ 父母離婚過戶房子給子女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流程如下所示:1、夫妻雙方共同擬定一份對孩子贈予房屋的協議,協議要包含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房屋的詳細地址,房屋受贈與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最後夫妻雙方均要在贈予協議上簽字並且蓋手印;2、夫妻雙方持房屋贈予協議和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原來的房屋所有權證等材料,到相應的機構辦理相關的房屋過戶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❾ 夫妻協議離婚後,房產如何過戶給子女
因夫妻離婚導致權屬發生轉移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的,申請人需要到房屋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過戶手續,辦理時,申請人需要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明、不動產權證書原件、離婚證原件,經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原件或者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等相關材料。
辦理房屋過戶手續,需要繳納相關登記費用。
溫馨提示:不同地區辦理過戶手續及收取的費用可能有一些差別,具體建議可以咨詢當地的房屋管理部門。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七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本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辦理所屬各區的不動產登記。
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分別辦理。不能分別辦理的,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協商辦理;協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指定辦理。
國務院確定的重點國有林區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國務院批准項目用海、用島,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等不動產登記,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定。
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
❿ 離婚後房子給孩子怎麼過戶
法律分析:離婚房子過戶給孩子首先需要簽訂轉讓或贈與合同,共有房產需要父母雙方簽字;提交申請材料後,到房產局填寫表格和存量合同;房產局給予回執單,繳納稅費;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產權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