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用孩子的名義買房父母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孩子如果還是未成年人是不能夠貸款的,但是如果孩子已經滿了18歲,就可將房產抵押用父母的名義做抵押貸款,這種方式有著很強的操作性可是會產生較高的成本。孩子已有收入,父母做擔保人,孩子能夠擁有一份收入證明,並有一定的銀行流水,這個時候如果父母想以孩子的名義買一套房的話,就只需要同時提供自己的收入證明、銀行流水等相關資料,一樣可以辦理貸款。
法律依據:《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二條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貸款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時,借款人必須提供擔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理其抵押物或質物,或由保證人承擔償還本息的連帶責任。
第五條借款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四、無住房補貼的以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補貼的以個人承擔部分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證人;
六、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② 借用子女名義買房所有權歸誰
法律分析:子女。父母作為實際出資人,在具備購房資格的前提下,只能根據與子女之間成立的借名買房約定,要求子女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而不能直接主張確認房屋歸其所有。待子女履行合同義務,將房屋過戶至父母名下後,父母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③ 父母以子女的名義購房,該如何規避糾紛呢
父母以子女的名義購房,該如何規避糾紛呢?
只有在孩子年滿18周歲後,在孩子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出售或抵押。因特殊情況需要出售的,先取得所有監護人的簽字文件,確認其監護資格,再簽署擔保書,擔保書應寫明出售房產是為了子女的利益,如子女患有嚴重疾病等特殊情況。
④ 父母借子女名義買房協議
法律分析:父母借子女名義買房協議包括:姓名、身份證號、購買事項、事實理由、時間、落款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
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第一百七十二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
⑤ 父母以子女名義買房可以公證嗎
法律分析:父母為子女購買房屋後,可以辦理財產公證,一經公證就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公證書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⑥ 父母以子女名義貸款買房,房子歸誰
不管誰出錢或以誰的名義貸款買的房,只要房產證上寫了誰的名字,那麼房子就歸誰所有。
⑦ 父母借用子女名義買房協議可以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但是不能違背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若在法律上為了規避限購限貸政策簽訂的借名買房協議無效,另外即使協議有效,也無權對抗不知情的第三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⑧ 父母用孩子的名義買房房子歸誰
按照現在最新的法律規定的話,父母如果用孩子的名義買房,如果能夠證實自己的財產來源的話,以及提供相映的購買證明鞍馬房子,實際上父母是擁有一定的產權的,但是房子在名義上還是屬於孩子的。
⑨ 父母可以借用子女名買房嗎
父母借用子女名買房屬於借名買房情況,「借名買房「是指房屋的實際出資人借用他人名義購房,並以他人名義登記房屋所有權的行為。
借名買房通常發生在熟人或者親人之間,但是現實生活中還是存在諸多風險,到底借名買房會涉及到哪些法律風險呢?又該怎麼防範風險?
一、一般借名買房的原因
1、為規避法律政策,如:為規避國家房貸、稅收、登記、限購等相關法規政策;
2、借用他人資格享受某種購房優惠;
3、轉移財產以逃避債務。
二、借名買房帶來的法律問題
1、房產登記權利人可能得不到真正的房屋所有權
借名購房使得房產登記的權利人可能並非有真正的房屋所有權。根據物權變動的公示公信原則,為避免給交易相對人帶來不可預見的損害,維護交易安全和穩定,物權的所屬應當進行公示。
動產以其佔有為公示,不動產的公示方式即是登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從法律規定可以看出,不動產物權必須經過登記始發生物權效力。一經公示,即產生公信力。
2、出資人不是法律規定的房產處分人
當事人基於對財產權屬公示的信賴而為的交易行為,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比如善意取得制度。而對於借名購房,出資人並不是登記的權利人,即使其事實上對該房屋佔有、管理和使用,也不是法律上合格的處分人。
3、登記權利人可能擅自處分房產且受法律保護
登記權利人如果擅自處分該房屋,如設定抵押、出售等,如果相對方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法律會偏重保障交易安全和善意相對人的利益,不會僅因其非事實權利人,無權處分而判定該物權變動無效。
因此,借名購房如果發生糾紛,通常會陷入這樣的境地:法律保護當事人之間合法的意願自治,即雙方借名購房的約定,但法律更保障交易安全,保障善意相對人基於物權公示公信力產生的信賴利益以維持社會的穩定。
三、借名買房雙方當事人面臨的風險
(一)出資人所面臨的風險
1、出資人可能「錢房兩空」
如果借名購房後,登記權利人反悔,即使當事人留有足夠充分的證據證明借名購房事實存在,也為其自身帶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更有甚者如無法證明借名購房事實的存在,出資人自身權利得不到保障,導致錢房兩空。
2、出資人得不到房屋所有權
如果所購房屋為保障性住房,出資人實際上並不符合購房條件,即使登記權利人認可借名購房事實,出資人也不可能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
3、出資人不能阻止房產交易
如果登記權利人擅自出售房屋,交易相對方為善意且已經辦理變更登記的情況下,出資人不可能要求取消交易拿回房屋,即使證明了借名購房事實存在,也只能要求登記權利人承擔相應責任。
4、房屋的他項權利可能會影響出資人的權益
如果登記權利人擅自在該房屋上設定他項權利如抵押權等,在他項權利人為善意的情況下,出資人如果要求確認權屬,通常需要滌除他項權利,才能獲得他項權利人的認可,更甚之,如果抵押權人按照法律規定和抵押權登記實現抵押權,勢必對出資人自身的權利造成影響。
(二)登記權利人面臨的風險
1、登記權利人可能會失去再次享受優惠的條件
如果購房需要的是登記權利人的資格、條件以享受優惠,借名購房後登記權利人通常喪失了再次享受該優惠條件的機會,如部分城市的首套房優惠政策,抽簽搖號所取得的序位等。
2、出資人不按時還款會對登記權利人信用資質產生影響
如果出資人非全款購買該房屋,而是辦理了按揭手續,在出資人不履行按揭還款義務的情況下,實際上是對登記權利人的信用資質發生影響,甚至銀行直接向登記權利人要求還款。
3、登記權利人的其他財產可能被執行
如果登記權利人未償還到期債務,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在查明被執行人財產時,將會把借名購房的該房屋視為登記權利人的財產,可能會將之作為被執行人生活所必須的財產予以保留,但執行其其他財產,導致登記權利人實際上生活所必須的財產被執行。
4、登記權利人可能會與出資人關系破裂
借名購房的情況下,出資人與登記權利人通常關系較為密切,法院審理的借名購房糾紛中甚至多有親屬關系,因此雙方基於信任,很多未簽訂書面協議或者協議約定並不明確。但由於借名購房本身隱藏著許多不可預測的因素,很容易引起糾紛,除了對當事人本身財產權利的損害以外,亦是對雙方感情的破壞,從親人變仇人的不乏其人。
四、如何降低「借名買房」風險?
鑒於借名買房的諸多風險,購房指南建議消費者應盡量通過正規方式購房,若不得已需要借名買房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力求將風險降至最低:
1、借名買房之前,首先弄清楚欲購房屋的性質,房屋能否上市交易,借名購買是否違反國家政策性規定,防止將來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
2、簽訂書面協議。為與借款合同相區分,書面協議中應明確雙方的借名買房合同關系,可以請第三方見證合同。
3、注意保留雙方洽談、簽訂借名買房協議時的證據,如邀請朋友作見證、進行錄音錄像等。
4、注意保存購房手續,付款證明(銀行轉賬記錄、收據收條、還貸記錄等),購房發票,房產證書等書面證據材料。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8-03-2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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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父母用子女的名義貸款給他們自己買房對子女有什麼影響
不管給誰買房,只要是用子女的名字來貸款,如果不按時還貸,就有徵信問題,對子女今後生活有嚴重影響。同時子女想自己買房,這套貸款沒還請就不能夠再用公積金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