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欠債 作為子女怎麼辦
一、父母的債務子女有責任承擔嗎
1、如果成年子女和父母一同生活,則父母欠下的債用家庭共同財產歸還;
2、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則在遺產繼承范圍內承擔還款義務;
3、如果父母死亡子女又沒有繼承財產,則子女沒有還款義務。
二、人死了,債還在嗎
債的消滅只有五種情況,即債的履行、提存、抵銷、免除和混同。因此,即使債務人死亡或者債權人死亡,債依舊存在,由其繼承人繼承。
債的履行是指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法律的規定全面履行自己所承擔的義務的行為。通俗來講就是已經歸還了債務。
債的提存是指由於債權人的原因,比如債權人拒絕收受,或者債權人死亡又沒有繼承人繼承債務等,而無法向其還錢時,債務人將欠款交給提存部門而後債務清除。
債的抵消,可以理解為雙方互相向對方借了錢,則這部分的債務就抵消掉了。
債的免除是指債權人放棄了債務,不需要對方還錢了。
債的混同是指債權人和債務人同歸於一人,一般發生在企業合並的情況中。但也可以發生在民間借貸中,如兒子向父親借錢,而後父親去世兒子繼承了遺產,此時債也會消滅。
除了以上這五種情況,人的死亡並不會導致債務消滅,因此人死後,繼承遺產的人要在遺產范圍內還錢。
三、繼承人如何償還債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1條的規定,遺產債務的清償,需要遵循以下原則:
首先,限定繼承原則,即對於負債超過遺產價值的部分,繼承人不必清償。
其次,特留份原則,即對繼承人中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即使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也應當為其保留適當的遺產份額。
最後,清償優先於繼承,即在被繼承人有債務的情況下,應當優先用遺產清償,留有餘額的才能執行遺贈。
從法律角度分析的話,父母的債務作為子女在一般情況下都是沒有償還義務的,除非此時對於負債父母與子女承擔的是連帶責任,否則的話子女有權拒絕替父母還債。當然,現實中子女替父母還債的情況比較多,因此很多人就認為子女是有替父母還債的義務。
延伸閱讀:
父母欠債能否執行其子女名下的房產
借錢為父母看病,離婚時算作共同債務嗎?
丈夫欠債坐牢老婆還,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認定
該文章整理時間「2018-01-09 14:03:29」,該文章最新更新時間為2018年!因內容庫龐大政策法規變動更新可能會導致少部分內容未及時更新,若內容有誤歡迎聯系客服反饋修正
Ⅱ 父親在子女不知情的情況下欠債
法律分析:這種情況肯定是不合理的,法律規定,父母欠債和子女是沒有關系的,所以債權人應該起訴債務人本人(父親),起訴子女是沒有用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Ⅲ 父母欠債子女要還么
父母欠債子女一般不要還的。但以下情況除外:
1、父母、債權人、子女協商一致,由子女承擔相關債務清償責任的;
2、父母死亡,子女依法繼承父母遺產的;
3、其他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第一千第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Ⅳ 70歲老人在子女完全不知情下的債務子女怎麼辦
都說復父債子還,這就是最好制的解釋,雖然你們不知情可是那是你的父親,他欠下的債務就該子女還,就是小時候你們闖了禍都是父母給你們陪當,現在父母歲數大了,你們也沒有起到監管的責任讓父親在外面去借錢,你們都不知道,這說明你們對父母的關心力度不夠,沒有好好溝通,才讓父親出去欠債,替父親把債還了,從現在開始好好的照顧關心他。
Ⅳ 父親已經去世了 第二天債主來要錢 子女不知道欠債的事有義務償還嗎
父親已經去世,債主來要債,只要債主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父親欠他債,並且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子女都有義務替父親償還債務。
Ⅵ 父親在信用社用兒子名字貸款兒子不知情也沒有簽字兒子要承擔責任嗎
父親欠銀行貸款,兒子不承擔還款義務。「父債子還」沒有法律依據,因此兒子無需為父親承擔還款義務。如果是因為父親去世,兒子繼承有財產的,應當在財產繼承范圍內承擔還款義務,如放棄繼承,則不承擔還款義務。銀行只能通過向父親索償的方式來追債,不能要求父親的子女替父還債,也不能直接向子女討要貸款。
法律分析
首先,在法律上父親與子女都是獨立的民事主體。獨立民事主體作出的法律行為,應當由自己獨立承擔法律後果。換句話說,只要銀行貸款不是雙方共同簽字欠下的,子女就不需要償還父親個人欠下的銀行貸款。相關法律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當事人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用兒子名字貨款、若簽字是本人、就是承認貨款償還責任。沒有本人簽字、是不承擔相關還貨責任。一般情況下,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債權人只能向法院起訴,以合法的方式來強制債務人清償債務。通常情況下債權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強制權的,包括扣押財產的行為。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債主可以扣押債務人的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Ⅶ 父母欠錢是否會牽扯到子女
父母欠錢不會牽扯到子女,父母欠錢應當是父母自行償還,子女不需要承擔代替償還的責任,但是如果父母去世,子女繼承了遺產的,則子女需要在繼承的遺產范圍內償還父母的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