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允許子女租用父母住的房屋嗎
父母能租給子女房屋,因為滿足下列條件為有效合同:
1、父母子女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雙方意思表示真實;
3、租賃合同內容和形式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Ⅱ 子女租父母的房子算租房嗎
法律分析:子女租父母房子合法的,子女租父母房產需具備獨立交易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一)個人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本人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額,且無正當理由;(二)居民個人控制的,或者居民個人和居民企業共同控制的設立在實際稅負明顯偏低的國家(地區)的企業,無合理經營需要,對應當歸屬於居民個人的利潤不作分配或者減少分配;(三)個人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獲取不當稅收利益。稅務機關依照前款規定作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並依法加收利息。由於父母和子女屬於關聯方,租房給子女除了需要解釋獨立交易原則外,還需要考慮繳納房產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及其他稅金附加。在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前提下,子女承租父母房產完全可以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但是出租住房需要考慮租金收入的各項稅費。
Ⅲ 子女租了父母的房子,剩下的房間可以繼續外租嗎
嚴格來說不可以。
如果嚴格來說,子女是沒有權利的。出租房子必須要有房產證,而且租客一般也是要看房產證和身份證來簽訂合同的。如果子女沒有父母的授權書,那麼合同簽訂也是無效的。如果和父母溝通好的話就都可以。
Ⅳ 父母給孩子租房合法嗎
一般情況下,子女租用父母房子也是合法的。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出租人有自由出租房屋的權利,承租人有自由選擇出租房屋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第七百零五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Ⅳ 租父母的房子可以領租房補貼嗎
法律分析:父母的房產可以租住給子女,子女租住父母的房屋是不能享受公租房補貼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條 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零八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限內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一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
Ⅵ 父母可以租房給子女嗎
法律分析:子女租父母房子合法的,子女租父母房產需具備獨立交易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
(一)個人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本人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額,且無正當理由;
(二)居民個人控制的,或者居民個人和居民企業共同控制的設立在實際稅負明顯偏低的國家(地區)的企業,無合理經營需要,對應當歸屬於居民個人的利潤不作分配或者減少分配;
(三)個人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獲取不當稅收利益。
稅務機關依照前款規定作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並依法加收利息。
由於父母和子女屬於關聯方,租房給子女除了需要解釋獨立交易原則外,還需要考慮繳納房產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及其他稅金附加。
在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前提下,子女承租父母房產完全可以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但是出租住房需要考慮租金收入的各項稅費。
Ⅶ 子女租父母房子合不合法
子女租父母房子合法。子女可以租父母的房子,只要雙方基於真實的意思表示、協商一致簽訂租賃合同即可。需要注意租賃合同內容要合法,不能違法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否則也可能導致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Ⅷ 子女把父母的房屋出租需要注名代簽嗎
需要有父母簽字,或者取得父母的書面授權。
需要你父母簽訂一份委託公證,委託你幫其代理該物業的出租事項。以避免以後雙方發生爭執時你的地位比較尷尬。
如果子女經得房主的同意或書面委託的,代簽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子女未經房屋所有權人的同意的,私下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另外,如果該房屋在出租時在銀行已做抵押的,還需要經抵押權人同意後才可以對外出租的。
出租房子必須要有房產證,不僅有授權證明還需要有房產證,而且租客一般也是要看房產證和身份證來簽訂合同的。如果子女沒有父母的授權書,那麼合同簽訂也是無效的。
Ⅸ 子女租父母的房子可以辦租賃證明么
子女租父母房子合法。可以辦租賃證明。
一個或多個承租人為了滿足居住、用於商業用途或商住兩用的意願而租用一個單間或整套房間行為稱為租房。民事合同只要你們雙方願意自然是有效的,書面協議更好一些。房屋租賃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賃住房時簽訂的、用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並不限於所有人。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
楊鳳國律師解析: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違約責任等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後,租賃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後的房屋租賃合同有無法律效力,主要從下面四個方面進行審查。
(一) 合同主體是否符合規定,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
(二) 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規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三) 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在實踐中,有些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電費等的滯納金按每日2%計算。從法律來說,這種約定因滯納金過高有失公平,屬於可撤銷條款。還有一種常見的情形是,有人用租來的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若屬實,則在出租人明知或應當知道的情況下,這樣的租賃合同均是無效的,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租金依法沒收。
(四) 是否進行過登記備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本市的租賃法規均規定,租賃當事人應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在實踐中,對未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是否有效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合同是無效的,另一種認為租賃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
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賃合同;
(二)房屋租賃當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四)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賃當事人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合法、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對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向租賃當事人開具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一)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並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與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記載的主體一致;
(三)不屬於本辦法第六條規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告知房屋租賃當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