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贈與協議怎麼寫
父母贈與協議要包含以下主要內容:1、註明該房產是贈與給子女個人所有還是贈與給子女跟配偶共同所有。2、註明受贈人的責任義務,一旦子女違約,父母是可以主張收回贈與的房屋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② 婚後一方父母給子女全款買車怎麼避免成為夫妻共同財產贈予流程詳細點、謝謝
只要父母與其子女簽訂贈與合同,明確約定該車只贈與其子女一人,就可以了。這種情況下,車輛屬於出資人子女的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第18條第3項的規定,只要在贈與合同中確定只贈與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該贈與財產就是受贈與人的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因此,父母與其子女應當簽訂贈與合同,並在贈與合同中確定該車輛只贈與其子女一人。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7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新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正確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當然,接受贈與的夫或妻的另一方應當在贈與合同中簽名,其簽名的身份可以是證明人,讓其簽名的目的就是證明其知悉該贈與的全部內容,以防止以後可能產生的不必要的爭議。
(2)父母贈子女車產協議擴展閱讀:
我國的夫妻財產制度實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則上不考慮各方對財產貢獻的大小或收入的有無及高低,離婚時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的權益的原則判決。」
協議分割,只要雙方自願即可,堅持自願原則,沒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這也是男女平等原則的體現。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中還應體現:
1、照顧婦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則;
2、有利於生產和生活的原則;
3、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
4、尊重當事人意願,財產約定優先於法定的原則。
③ 父母把汽車協議贈與兒子,未辦理過戶手續,可以作為兒子的婚前財產嗎
父母把汽車協議贈與兒子未辦過戶手續,只有贈送協議,沒有過戶不能作為兒子的婚前財產,因為沒有法律依據,只要過戶手續辦理了才能認可,有空還是去過戶吧。
④ 婚後父母汽車贈與協議
法律分析:婚後一方父母資助子女買車的,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車認定為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對方無權請求分割該房產。 如果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給子女買車,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的,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因此離婚時車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⑤ 婚後父母指定贈與的財產合同怎麼寫
【1】登記制度主要適用於不動產,
但有些特殊交通工具,比如船舶、飛機,因其也因進行登記而准用不動產法,
並因而被稱為准不動產。
【2】根基《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
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 第(三)項的規定,
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
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3】父母只要寫個給自己子女買個汽車的贈與協議就可以了。
贈與協議一式三份由父,母,子女保存,或者公證也可以。
汽車的車主名字可以寫自己子女的名字。
【4】 贈與協議
今天由父母購買一輛品牌:xx 型號 xx,價格 xx 元,
在某店購買的,主機號xx,購機發票是自己子女的名字。由父母保存。
此車只贈與自己的子女。
一式協議三份,由父,母,子女各保留一份。
協議人:父,姓名,身份證號18位
母,姓名,身份證號18位
子女,姓名,身份證號18位
年 月 日
⑥ 婚後父母出資購買車輛怎樣寫贈予合同
【1】登記制度主要適用於不動產,
但有些特殊交通工具,比如船舶、飛機,因專其也屬因進行登記而准用不動產法,
並因而被稱為准不動產。
【2】根基《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
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 第(三)項的規定,
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
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3】父母只要寫個給自己子女買個汽車的贈與協議就可以了。
贈與協議一式三份由父,母,子女保存,或者公證也可以。
汽車的車主名字可以寫自己子女的名字。
【4】 贈與協議
今天由父母購買一輛品牌:xx 型號 xx,價格 xx 元,
在某店購買的,主機號xx,購機發票是自己子女的名字。由父母保存。
此車只贈與自己的子女。
一式協議三份,由父,母,子女各保留一份。
協議人:父,姓名,身份證號18位
母,姓名,身份證號18位
子女,姓名,身份證號18位
年 月 日
⑦ 婚後父母給錢買的車子怎麼樣寫贈予協議才算是贈予我個人的
婚後父母出資買房證明
1、如果父母出全資購買不動產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認定是只對自己子女的單方贈與,無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
2、一方父母明確表示贈與夫妻的一方。
3、在銀行提款時的票據,向開發商買房時也會有相關憑證,兩種行為時間間隔短,數目一致,這樣就能證明清楚房款的來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2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第一款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7)父母贈子女車產協議擴展閱讀:
第一條本法是婚姻家庭關系的基本准則。
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實行計劃生育。
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四條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⑧ 父親買車贈予給已婚女兒一人協議怎麼寫
父親買車贈與給已婚女兒一人,如果是無條件贈與的話,不用寫贈與協議的。父母買車付好款,發票上的購買人姓名欄上直接寫女兒的名字就可以了。如果是有條件贈與的話,可依照下面的格式寫贈與協議。
贈與協議
甲方(贈與方):姓名 ,姓別 ,年齡 ,家庭住址: ,系乙方的父親。
乙方(受贈人):姓名 ,姓別 ,年齡 ,家庭住址: ,系甲方的女兒。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贈與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贈與標的的狀況:_________.(包括贈與標的的名稱、數量、質量、所在地等)
2.贈與方的權利:_________.
3.贈與方的責任義務:_________.
4.贈與物交付的時間、地點:_________.
5.乙方應於_________之間做出是否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否則,贈與不發生效力。
6.其它:_________.
甲方(蓋章):簽名,乙方(蓋章):簽名
見證人(如果有的話):簽名
2015年8月31日
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__
⑨ 父母贈與子女房產的贈與合同樣本該怎麼寫
甲方(贈與人):_____(寫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寫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 甲方自願將其下所有的不動產房產贈與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於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 (二)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范圍見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並贈與。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並贈與。 第二條:因甲方_____,此房產所購的所有房款和稅費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購該房產並取得該房產房產所有權證。經協商一致甲方願將該房屋贈與乙方,並在乙方能辦理過戶手續時積極協助辦理。 第三條:甲方保證房屋在此贈與合同簽訂前以及合同簽訂後一直到過戶完畢期間該房屋權屬狀況完整和其他具體狀況完整,並保證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條:甲方沒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此房產抵押、轉賣或出租給他人,否則抵押、轉賣或出租行為無效。如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贈與房產的,甲方應如數補償或退還乙方代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稅費。 第五條:甲方贈與乙方房產,本合同在雙方簽訂經公證處公正後不可撤銷。 第六條:在乙方能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時,甲方應按約定積極協助乙方轉移辦理過戶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定於_____時正式辦理過戶該房屋,雙方定於_____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贈與給乙方。 第九條: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到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執_____份,乙方留執_____份,為公正留執公證處_____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圖。 甲方(簽章):_____乙方(簽章):_____ 證件身份證號碼:_____證件身份證號碼: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聯系電話:_____聯系電話:_____ 簽約日期:_____簽約日期: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