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省遷入長沙戶口後獨生子女補貼怎樣享受
每年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
只要是辦理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領到至少60元以上的補助,一直到孩子18周歲為止,獨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滿59歲後,國家都會給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補助。
只有獨生子女的父母可以辦理名望證,凡持有《獨生兒女父母名望證》的夫妻,自領證到兒女滿足18周歲前,每個月可付出10元獨生兒女嘉獎費。
B. 長沙地區退休後辦理獨生子女補貼需要帶什麼證件
退休職工領獨生子女費需要攜帶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父母及獨生子),獨生子女證,退休證,登記照片(也是三人的)等資料。獨生子女家庭是指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可以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享受獎勵和照顧。各地對實行計劃生育的獎勵優待主要體現在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的獎勵和照顧上。
對獨生子女父母年老時的優待。(2)長沙獨生子女費領取擴展閱讀:國家為鼓勵個人參加計劃生育並為計劃生育者設立的獎金,目前中國的計生獎金金額較少。獨生子女父母憑「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是給獨生子女父母的一種獎勵政策。現行的法律體系中,規定了單位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總和為5-10元。發放措施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夫妻雙方各發給50%。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具體發放渠道:1、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給。2、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委託存檔者,由委託存檔單位發給;個人委託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給。3、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的無業人員,由街道辦事處發給。4、農村居民,由鄉鎮人民政府發給。人民網 ——領獨生子女費
C. 長沙獨生子女家庭如何獎勵
1、 必須是本省城鎮居民且未在外省市區享受同類獎勵的人員,包括本省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的職工;具有本省城鎮居民戶口的其他所有制單
位職工和無工作單位居民;達到獎勵年齡的5年前將戶口遷入本省、連續居住5年以上、在本省繳納養老保險5年以上且在本省已領取養老金的城鎮居民;戶口遷出
本省但在本省領取退休費或養老金的職工;執行城鎮居民生育政策、沒有享受國家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的人員。
2、獎勵對象必須持有《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等有效證明,或是持有《無子女證明》的終身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人員。
3、最後,獎勵對象還需是符合國家法定退休條件並辦理正式退休手續的職工,或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其他城鎮居民。
獎勵發放方式
1、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由所在單位隨退休費發放。原已享受增發本人基本工資5%退休金的,由各單位按人事管理許可權,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重新核定。
2、 參加企業職工或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其獎勵金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機構隨養老金按月代發。但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中,自國家實施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至本規定實施時,已死亡且享受獎勵不足5000元的,由企業補足5000元。
3、 其他獎勵對象的獎勵金由當地人口計生部門在每年第四季度組織發放。
目前國家方面的有:1、農村部分實行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從2009年開始,每年的標準是720元每人。這是針對農村只生了一個孩子和兩個女兒的家庭進行的獎勵。2、計劃生育特別家庭獎勵扶助制度,主要針對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家庭進行的獎勵。
對於退休人員的計劃生育獎勵,各省市有所有不同,以湖南省為例請參照第四章:獎勵與社會保障。
第二十四條 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
農村居民晚育的,減免本人當年村內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資金;城鎮無業居民晚育的,由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D. 長沙辦理完退休多久才能領獨生子女補貼
一般2周到一個月的時間可以審批下來就可以領取了。
E. 湖南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2022有探親假嗎
子女14歲前每月5元至20元獨生子女保健費。退休每月領取獎勵金80元或一次性領取5000元獎勵金。有探親假。
湖南獨生子女補貼主要包括兩種,一是獨生子女保健費,二是達到法定年齡時的獎勵金。獨生子女保健費是在子女14歲前發放的。根據2021年底修訂的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月發給5元至20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
國家規定的探親假:一方每年擁有一次探望配偶的30天的假期,未婚員工每年有一次探望父母的20天假期。也可按照實際情況,2年給予一次45天的假期,已婚員工每4年給一次20天的探望父母的假期。除此之外,按照實際需要放路程假。以上假期都包含在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內。
F. 長沙女人到五十歲可以申請獨生子女費不
不可以按規定獨生子女父母60周歲可以申請辦理領取獨生子費,不符合條件規定的不能辦理,因此50歲不符合條件規定所以不可以。
G. 湖南安鄉從什麼時候開始獨生子女證有什麼補貼和待遇
從2015年開始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1、只要是辦理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領到至少60元以上的補助,一直到孩子長到18周歲為止。
2、獨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滿59歲後,國家都會給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補助,需要說明的是,想要領取這項補貼是需要經過審核批準的,具體條件請詳詢當地部門。
3、只有獨生子女的父母可以辦理名望證,凡持有《獨生兒女父母名望證》的夫妻,自領證到兒女滿足18周歲前,每個月可付出10元獨生兒女嘉獎費。
4、國企工人們所熟知的退休補助,即獨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職工,退休金加發百分之五。
5、針對農村的獨生子女補貼政策,即村落獨生兒女戶的養老保險補助。獨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購買新農保時,給予必定補助,有的處所還是全免的。
6、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時,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獎。
H. 長沙市領取獨生子女費要往社區交些什麼資料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制度相關政策
一、什麼人可以獎勵?
獎勵對象需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本省城鎮居民且未在外省區市享受同類獎勵的人員;
2.獎勵對象必須持有《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等證明,或是持有《無子女證明》的終身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人員;
3.必須是符合國家法定退休條件並辦理正式退休手續的職工,或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其他城鎮居民。
二、可獎勵多少?
獎勵有兩種方式可以選擇:
1、2014年1月1日前原應享受而未享受增發本人基本工資5%退休金待遇以及在2009年10月22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領取或未領取5000元獎勵的獨生子女父母,可以選擇一次性獎勵5000元或從2014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獎勵80元的方式,選擇後不得更改。
2、自國家實施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應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增發本人基本工資5%退休金或一次性獎勵5000元的企業職工,以及2009年10月22日以後符合獎勵條件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在《若干規定》實施時已經死亡,未領取或領取獎勵金不足5000元的,一次性補足至5000元。
三、怎麼確認自己能領?
《操作辦法》明確,符合獎勵條件的人員中,國有單位職工由其所在單位負責獎勵資格確認;其他城鎮居民未參保的、在省外參保的、在省級參保的以及在戶籍地所屬市級或縣級參保的,由戶籍地負責獎勵資格確認,其他人員由參保地負責獎勵資格確認。
由計生主管部門確認的獎勵對象,需於每年的5月份到居委會進行年審,街道組織人員入戶核實情況,填寫《湖南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對象年審表》。對因死亡或其他原因不符合獎勵條件的對象,填寫《湖南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對象退出名冊》。
四、在哪兒領取獎勵?
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由所在單位隨退休費發放。原已享受增發本人基本工資5%退休金的,由各單位按人事管理許可權,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重新核定。
2、參加企業職工或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其獎勵金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機構隨養老金按月代發。但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中,自國家實施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至本規定實施時,已死亡且享受獎勵不足5000元的,由企業補足5000元。
3、其他獎勵對象的獎勵金由當地人口計生部門在每年第四季度組織發放。
五、申請材料與程序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的職工
申請人在辦理正式退休手續時,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光榮證》或《無子女證明》或《<光榮證>遺失證明》和一寸免冠近照兩張,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並填寫《湖南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對象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3 )一式兩份。已退休的職工在提出申請時還需提交《退休證》。
可以選擇獎勵方式的,須與縣級計生主管部門簽訂《湖南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選擇獎勵方式協議》(以下簡稱《協議》,見附件4)。
申請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已經死亡,可以由代辦人以申請人名義代為申請或領取獎勵金,需提供申請人生活不能自理或死亡證明、代辦人居民身份證。有配偶的,配偶為代辦人,並提供結婚證;沒有配偶的,子女為代辦人,並提供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死亡的職工沒有配偶也沒有子女的,由合法繼承人共同確定其中一人作為代辦人,提供相應的公證書。因死亡已注銷戶口的,需提供原戶籍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證明,證明須載明申請人身份號碼。
生活不能自理證明由工作單位或常住地的居委會出具,並由街道予以核實。
死亡證明包括以下類型: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公安、司法等有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人民法院出具的死亡宣告判決書;因特殊原因無上述證明的,由工作單位或戶籍地居委會出具死亡證明,並由街道予以核實。死亡證明要有確定的死亡日期。
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是指以下證明:能證明父母子女關系的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收養證;因特殊原因無上述證件、證明的,由工作單位或者戶籍地居委會出具證明,並由街道予以核實。
(二)具有本省城鎮居民戶口的其他所有制單位職工和無工作單位居民獎勵對象確認程序
1.本人申請。申請人在每年4月1日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光榮證》或《無子女證明》或《<光榮證>遺失證明》、退休、參保等相關材料以及一寸免冠近照兩張,向負責資格確認地的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一式兩份。
可以選擇獎勵方式的,須與縣級計生主管部門簽訂《協議》。
申請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已經死亡的,參照國有單位同類情況辦理。
如申請人為外省遷入本省的城鎮居民,須提供原戶籍地縣級計生主管部門出具的未享受同類型獎勵的證明以及在本省已領取養老金的相關證明材料。
六、相關附件
1.《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證明upload/news/201409/20140919095936558021.doc
2.無子女證明upload/news/201409/20140919095950889981.doc
3.湖南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對象申請表upload/news/201409/20140919100007100107.doc
4.湖南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選擇獎勵方式協議upload/news/201409/20140919100027364371.doc
參考資料:
關於印發《湖南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制度政策解釋及操作辦法》的通知http://www.lsxw.gov.cn/Info.aspx?ModelId=1&Id=34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