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屋贈予給子女可以撤銷嗎
房屋贈與給子女後未經過公證、未辦理過戶手續的可以撤銷。受贈方侵害贈與方及其近親屬利益的、贈與行為導致贈與人生活困難的、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亦可撤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條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❷ 如果父母把房子贈予給兒子後來又反悔了怎麼辦
如果父母把房子證贈予給兒子之後,後來又反悔的話,那也是無濟於事的,首先從法律意義上面來講,你已經把這個房子過戶給你兒子了,那麼在你兒子不同意的情況下,這個房子他是不可能會還給你的。
❸ 父母贈送房子給子女想收回要怎麼做
可以的,子女如果違反贈與合同約定,或不履行贍養父母法定義務。父母可以申請收回過戶的住房。
一、贈與房屋未過戶,亦未公證,房屋權屬未轉移,撤銷贈與協議,返還房屋。
二、贈與人以受贈人未履行贍養義務、違反協議約定為由,撤銷贈與,要回房屋。
相關法條: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第一款:「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百五十八條第一款:「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第六百五十九條:「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百六十一條: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第六百六十三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條:「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❹ 父親房子贈與給子女房產可以撤銷嗎
房屋贈與給子女後未經公證、未辦理過戶手續的能撤銷,受贈方侵害贈與方及其近親屬利益的、贈與行為導致贈與人生活困難的、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亦可撤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條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第六百六十五條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❺ 父母出資購買房屋能否撤銷
父母出資購房一般不能撤銷,認定為對子女的贈予。但是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或者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贈與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銷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❻ 父母贈與給子女的房產,可以反悔要求法院收回嗎
父母贈與給子女的房產如果沒有辦理過戶手續,可以反悔,撤銷贈與。如果過專戶,有如下情形,才屬能撤銷贈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❼ 父母贈與子女的房產後悔了可要回嗎
如果已經交付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否則就要不回來了
❽ 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可以撤銷嗎
法律分析:如果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贈與約定了履行義務,那麼子女不履行該義務時父母有權撤銷贈與。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條件,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二)對贈與人有撫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