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前父母首付婚後父母還貸款
法律分析:1、婚前父母付首付款,為子女購買房屋,房屋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該房屋屬於對自己子女的贈與,是自己的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
2、婚後父母繼續為上述購買的房屋歸還貸款的,歸還貸款的數額也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仍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
3、對於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和婚後明確指定贈與本人的財產,均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貳』 父母出首付而且還貸款,但是房子登記在已婚兒子名下,怎麼留證明來確定不是夫妻
第一,保留付款發票
第二,保留還貸證據
第三,和兒子立公證書。在公證處簽訂公證協議,裡面的條款必須要有「本房屋是由父親xx母親xx出首付xxxxxx元,還貸款xxxxxxx元,附單據x份,兒子從未出資,兒子(和婚內配偶)、兒女擁有居住權(房產證有父母保管),未經父母許可,不得買賣、抵押(貸款),兒子離婚,本房子不屬於婚內財產不得參與分割,否則以不當得利進行起訴」
『叄』 婚前父母出首付貸款買房,離婚怎麼辦
一.如登記在一方名下,屬一方所有,可以進行協議處理;不能進行協議處理由產權登記方回對另一方進行補償答。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肆』 2021年新婚姻法如何分割有父母首付還貸與子女怎麼分
你好,這個問題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是婚前父母給一方子女支付的首付,該部分是該子女婚前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款部分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如果是婚期雙方父母共同支付的首付,那麼按照父母支付的比例,各自子女按比例對首付部分分割,婚後共同還款部分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後,一方父母支付的首付,一般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是該子女的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款部分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後,雙方父母共同支付的首付,一般視為對雙方子女的贈與,首付和共同按揭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後,雙方父母指定支付的首付是對自己子女贈與,那麼按照父母支付的比例,各自子女按比例對首付部分分割,婚後共同還款部分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如果父母明確支付的首付是對小兩口的借款,那麼首付和共同按揭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小兩口對父母的借款負有共同還款責任,是夫妻共同債務。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伍』 婚前父母付首付,婚後夫妻雙方還貸款,如果離婚,該如何處理
該種情形要分幾種情況。為敘述方便,男女雙方用A、B來替代。
1.A父母首付,房屋登記的A名下,婚後夫妻共同還貸。
該種情況下,離婚時,該房屋為A所有,但婚後A、B共同還貸及對應的升值部分,屬於雙方共有。未償還的銀行貸款為A個人債務。
人民法院在處理時,在判決房屋歸A所有時,A要對屬於B的部分給予相應補償。
2.A父母首付,房屋登記的B名下或者A、B名下,婚後夫妻共同還貸。
該種情況下,離婚時,該房屋為A、B共有。
人民法院在處理時,首先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如果一方主張所有權,另一方不主張的,由主張所有權的一方獲得房產,同時按照評估價給予另一方相應補償;如果雙方都主張所有權的,同意競價的,價高者得,同時給予另一方相應補償;如果雙方都不主張所有權的,由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房屋,雙方分別獲得相應價款。
『陸』 婚前父母出首付新婚姻法
婚前父母出首付新婚姻法
婚前父母出首付新婚姻法,當代人離婚也是比較常見的現象了,離婚過程當中面臨的問題是比較多的,其中很多人最為關注的就是房子的爭奪了,看看婚前父母出首付新婚姻法。
一、民法典父母首付具體規定有哪些?
1、男方父母部分出資首付,登記在男方名下的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價款的一部分,其餘款項由夫妻雙方共同支付,則該房產視為出資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屬於男方個人財產。財產分割時,男方應根據夫妻共同還貸部分,給女方一定的補償。
2、男方父母出資,房屋產權登記在女方名下
這種情況通常是男方不具備購房條件的,而房屋產權卻登記在女方名下,一般應認定為向夫妻雙方的贈與,按共同共有處理。如女方能夠提供父母出資當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出資父母明確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贈與,則視為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按登記方個人財產處理。
3、父母婚後全款出資,房屋登記在其子女名下
即使是婚後,如果一方父母全款出資購房,房屋登記在其子女名下的,應視為父母對其子女一方的贈與,即該房屋歸其子女所有,而非夫妻雙方共同共有,房產分割時,另一方無權分割。
4、一方父母出資,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
如果婚後一方父母為子女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則應認定為該房產為其父母對雙方子女的贈與,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5、雙方父母婚後出資,房屋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
如果雙方父母婚後出資,購買的房屋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則雙方父母的出資應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即便出資額不等,也是平分。
6、雙方父母婚前出資,房屋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
如果雙方父母婚前出資,購買的房屋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則雙方父母的出資應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個人贈與,不管事後雙方子女有無婚姻關系抑或該房屋所有權登記者是誰,都應視為子女雙方按各自出資份額共有該房屋的所有權。離婚時,按雙方父母出資份額劃分。
二、民法典的變動
1、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4、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5、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民法典針對父母出資購買房產又做出明確的規定,主要還是看購買房產時登記的是誰的名字。民法典的變動主要是針對房產這一塊在離婚時對其分割的方法,以及對共同財產的認定。婚前共同財產的認定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工作,只有明確的公證認定後才能更有效的分割兩者的財產。
一、父母首付買房的法律規定
1、只有一方父母出資的情況
最新《婚姻法》解釋三第7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
2、雙方父母都出資的情況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離婚時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
二、父母首付夫妻還款怎麼處理
1、父母首付新人還款的處理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雙方協議處理。
如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歸產權登記一方,雙方婚後共同還貸的款項及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規定,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財產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也就是說,登記結婚前,用自己的婚前財產支付了購房全款的,婚後房子仍然是個人財產,不因結婚而發生轉化。
離婚後父母出首付買的房子怎麼分
離婚時應針對不同的情況對房產作不同的處理。
一、子女結婚前,父母為子女購置房屋或者為子女購房部分出資,該房屋或出資應當認定為父母為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與子女結婚之後的配偶無關。這種情況下該房屋或出資屬於子女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參與離婚時的共同財產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結婚前,父母為子女購房或部分出資時明確表示該房屋或出資是給子女及其配偶雙方的,則視為父母對子女及其配偶雙方的贈與,該房屋或出資即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要作為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二、子女結婚後,父母為子女購置房屋或者為子女購房部分出資,該房屋或出資應當認定為父母對子女及其配偶雙方的`贈與,在子女離婚時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結婚後,父母在為子女購置房屋或者為子女購房部分出資時明確表示該房屋或出資是贈與一方的,那麼,該房屋或出資應當認定為被贈與方一方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需要強調指出的是,在司法實踐中,上述兩類情況中有一個須著重把握的難點,這就是父母明確表示的時間問題。
這個明確表示,最好應當是在購房或出資之時,或者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之前作出,並且應有相應的證據證明。最有證明效力的證據形式是簽訂贈與合同並辦理公證。
如果父母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之後,或在子女離婚糾紛已經發生、准備離婚之時才作出明確表示,這種做法實際上是侵害了子女配偶一方的合法權益。這種事後才作出的明確表示或事後才簽訂的贈與合同,也很有可能不被法院採納。
三、子女結婚前以及子女結婚後,父母為子女購房出首付款或者出資一部分,其餘部分在子女結婚後自行支付或通過銀行貸款支付。
這種情況,父母出資的部分按上述第一、二種情況分別處理。子女在婚後自行支付或婚後通過銀行貸款支付的部分,雙方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則按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銀行貸款未還清的部分,按夫妻共同債務共同分擔。
雖然說在婚後購買的房產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其中有父母出資的部分,那麼在離婚的時候還是會進行特別的處理的,所以在離婚財產分割當中,如果是屬於個人婚前財產的,那麼在離婚的時候就不會參與財產分割。
『柒』 婚前父母出資首付,婚後父母還貸款,那麼,離婚了對方能分得什麼嗎
法律分析: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如果房產登記在小夫妻倆名下,就是兩人共有財產,離婚時需要兩人協議分割房產所有權益。如果婚前父母出資買房,房產登記在這一方子女名下,就屬於登記人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房產屬於登記人個人所有,不參與婚後共有財產的分割分配。但是這種情況下,房產在婚後經營產生的效益屬於婚後共有財產,對方可以主張得到一半的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