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老人去世還能領獨生子女費嗎
不可以領取。如果沒有到退休年齡就死亡的,其補助是沒有地方領取的,即沒有此項補助。必須辦理退休手續後根據相關政策,國家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職工,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已辦理退休手續,並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可領取補助。
一、什麼是獨生子女費?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二、獨生子女證還有用嗎?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提出,本修正案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也就意味著全面兩孩元旦施行。為了修改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保障措施,草案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
計劃生育新政策出來後,獨生證還有沒有用
已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可繼續享受獎勵。
按照「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法律修改前按照規定應當享受獎勵扶助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已經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規定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可以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如果自願只生育一個孩子,能否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優待
1、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
2、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3、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二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合理配置、綜合利用衛生資源,建立、健全由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組成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網路,改善技術服務設施和條件,提高技術服務水平。
第三十三條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針對育齡人群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基礎知識宣傳教育,對已婚育齡婦女開展孕情檢查、隨訪服務工作,承擔計劃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詢、指導和技術服務。
B. 人去世了還能領獨生子女費嗎
法律分析:原則上另一方依然可以享受,但是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法律依據:《相關法律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全文》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C. 不到退休死亡有獨生子女費
法律分析:不可以領取。如果沒有到退休年齡就死亡的,其補助是沒有地方領取的,即沒有此項補助。必須辦理退休手續後根據相關政策,國家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職工,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已辦理退休手續,並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可領取補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D. 在職職工死亡獨生子女費還能領取嗎,國家號召
如果死亡的是獨生子女的父母,一方或雙方死亡後,獨生子女費的領取是不能由孩子「繼承」的。
所謂的「獨生子女費」的全稱,應該叫「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是獎勵給「響應政府號召只生育過一個子女且不再生育子女的父母」的。被獎勵對象沒了,獎勵費自然也就自動取消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E. 在職職工死亡後獨生子女費怎麼辦
如果死亡的是獨生子女的父母,一方或雙方死亡後,獨生子女費的領取是不能由孩子「繼承」的。所謂的「獨生子女費」的全稱,應該叫「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是獎勵給「響應政府號召只生育過一個子女且不再生育子女的父母」的。被獎勵對象沒了,獎勵費自然也就自動取消了。
一、獨生子女父母大病補貼政策有哪些?
1、加大經濟扶助力度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逐步提高經濟扶助標准。自2014年起,將女方年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別扶助金標准分別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270元、340元,農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並建立動態增長機制。中央財政按照不同比例對東、中、西部地區予以補助。
2、做好養老保障工作
(1)對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規定給予參保繳費補貼。
(2)對60周歲及以上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特別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優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
(3)有條件的地方可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中的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發放護理補貼。
二、如何領取獨生子女補貼?
1、在職職工的領取
獨生子女費分為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和獨生子女家庭補助費。在職職工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父母雙方的單位每月各給5元,直到孩子14歲為止。
而獨生子女家庭補助費可以在退休時一次性付清,夫妻雙方各得2000元,也可以選擇每人每月領取10元補助費的方式,直到本人去世。
2、下崗職工怎樣領取
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下崗,另一方單位應全額給付獨生子女費,如果雙方都下崗,可以到街道領取。農村戶口的,同樣也享受獨生子女優惠政策,可以到村委會領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F. 企業職工沒到退休去世了獨生子女費,之前的怎麼領取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23
G. 沒到退休年齡死亡了,家屬可以領獨生子女費嗎
你不能收集它。如果在退休年齡前死亡,沒有地方領取補貼,也就是沒有這個補貼。辦理退休手續後,根據相關政策,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的國家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職工、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可領取補貼。這個補貼是給獨生子女父母的。如果他們在退休年齡前死亡,其子女和配偶無權代替他們領取這項補貼,也就是說,在退休年齡前死亡的單位職工,不能享受國家規定的獨生子女一次性補貼。延伸信息第三十七條:當地人民政府向本省獨生子女父母頒發榮譽證書,享受以下優惠獎勵:1 .對職工和城鎮居民,自發證之日起至14周歲止,獨生子女每月發給10元保健費,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金由夫妻雙方單位各負擔50%。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金;2、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辦理養老保險;3.獨生子女死亡或者殘疾後未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救助;4、就業、住房、扶貧以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來源:網路-獨生子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