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獨生子女三胎政策
法律分析:1、夫妻已經有兩個子女了,但是如果有子女鑒定是病殘兒,無法成為正常的勞動力者的,可以生三胎;
2、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養兩個子女後,又能生育的,可以再生一個孩子;
3、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兩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個子女,雙方再婚後未生子女的,可以再生一個;
4、再婚夫妻各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後已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
5、省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條 我國是人口眾多的國家,實行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國家採取綜合措施,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國家依靠宣傳教育、科學技術進步、綜合服務、建立健全獎勵和社會保障制度,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㈡ 夫妻一方是獨生子女可以生三胎嗎
現在是全面實行二孩政策,一方獨生子女,不是生育三孩的條件。需要當事人事先到女方戶籍所在計生辦,咨詢辦理三孩子女准生證。
㈢ 三胎政策二婚家庭可以生幾胎
一、再婚單獨家庭可以生三胎嗎
再婚家庭還可不可以生育第三胎要按具體情況而定,再婚夫妻申請再生育三胎條件:
1、一方婚前未生育過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過一個或者兩個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子女,離婚時依法判決或者離婚協議確定未成年子女隨前配偶,新組合家庭無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子女,新組合家庭只有一個子女但該子女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雙方婚前均未生育過子女,婚後經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鑒定患不孕症,依法收養子女後又懷孕的。
(六)夫妻雙方為獨生子女且只有一個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礦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崗位作業連續五年以上,現仍從事該項工作且只有一個子女的。
(八)夫妻雙方為農村居民(農業人口,下同),只生育一個子女且是女孩的。
(九)雙方均系歸國華僑或者在內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個子女在內地定居的。
㈣ 單親媽媽可以生三胎嗎
摘要 您好:滿足以下條件就可以的!再婚夫妻申請再生育三胎條件:
㈤ 老公是獨生子,我是少數民族,我們現在有兩個女兒,可以生三眙嗎
老公是獨生子,我是少數民族,
現在有兩個女兒,可以生三眙的。
現在鼓勵。只是還沒有獎勵而已。
開心快樂每一天!
㈥ 二婚夫妻各自有娃,再生一個可以算三胎,可以享受三胎的福利嗎
各地情況不一樣,比如在安徽,可以在生育一個;在廣東,一般不可以。 法律依據: 1、《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請再生育: (一)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是獨生子女,只生育一個子女的; (二)雙方均為少數民族,只生育一個子女的; (三)雙方均為歸國華僑,或者來本省定居不滿6年的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居民,只有一個子女在內地定居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計不超過兩個的,但不適用於復婚夫妻; (五)婚後不育,夫妻雙方均滿30周歲,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 (六)第一個子女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七)夫妻一方為一級至六級的殘疾軍人,一級至五級的因公(工)致殘人員,只生育一個子女的; (八)礦工井下作業連續5年以上,並繼續從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九)男方到女方家落戶且女方沒有兄弟的農村夫妻,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僅適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十)農村夫妻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十一)大山區的鄉,女方在農村,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村民委員會成建制轉為居民委員會,其居民未享受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的,可以繼續適用本條例中有關農民的規定;已經享受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三年內可以繼續適用本條例中有關農民的規定;但國家工作人員除外。 2、《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經鄉鎮、街道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或者縣級以上直屬農林場審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經地級以上市病殘兒醫學鑒定組織鑒定,第一個子女為殘疾兒或者第一胎雙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養,下同)兩個以內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子女,離婚時依法判決或者離婚協議確定未成年子女隨前配偶,新組合家庭無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子女,新組合家庭只有一個子女但該子女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雙方婚前均未生育過子女,婚後經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鑒定患不孕症,依法收養子女後又懷孕的; (六)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且只有一個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礦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崗位作業連續五年以上,現仍從事該項工作且只有一個子女的; (八)夫妻雙方為農村居民(農業人口,下同),只生育一個子女且是女孩的。 按照前款規定對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請作出的批准,應當報上一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
㈦ 國家允許生三胎的條件
法律分析:1、如果夫妻兩個有2個子女,但是這兩個子女有醫院開具的缺陷證明,符合這個條件的國家可以允許生三胎。
2、如果是離過婚的夫婦,再次結婚,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生三胎不罰款。結婚前男女雙方都有子女,再婚後可以再生三胎。
3、若夫妻雙方均為少數民族農村居民戶口,且夫妻雙方本身都是獨生子女的,可放開生育第三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人口發展規劃,制定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實施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辦事處負責本管轄區域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貫徹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
㈧ 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可以生三胎嗎
不可以。二胎開放前按規定雙方是獨生子女的和一胎殘疾的可以生育二胎。現在國家開放了二胎生育政策。沒有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可以生育三胎的政策規定,所以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的不能生育三胎。
㈨ 我問一下,我和我老婆都是獨生子女,可以生三胎嗎
不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規定"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如北京市的就如下: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區、縣級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
(一)只有一個子女,經指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為非遺傳性病殘,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二)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並且只有一個子女的;
(三)婚後五年以上不育,經指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為不孕症,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又懷孕的;
(四)再婚夫妻雙方只有一個子女的;
(五)從邊疆調入本市工作的少數民族職工,調入前經當地縣級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農村居民,只有一對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個子女,其他兄弟不收養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農村居民到有女無兒家結婚落戶並書面表示自願贍養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數人只照顧一人);
(八)遠郊區、縣農村居民,夫妻一方為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或者一方殘疾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九)在深山區長期居住並以農業生產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農村居民,只有一個女孩,生活有實際困難的。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的,需經市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
第十八條 依照本條例規定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生育間隔不少於四年,或者女方年齡不低於二十八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