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獨生子女政策的政策來歷
在1980年,新華社公布了宋健等人作出的對中國人口發展進程的百年預報:如果中國按當時的生育水平延續下去,那麼2000年中國人口要過14億,2050年中國人口達到40億。如果今後平均每位婦女生兩個孩子,那麼到2050年中國人口達到20億後,才能停止增長。這一消息發布後,引起很大震動,一些人甚至產生了恐慌心理。當時王震親自接見宋鍵,著急地問如何把中國人口降成3或4億。同時一度有人主張「中國人口應立即宜取負數發展」,建議採取一切措施,盡快進入人口的負增長;要實行鼓勵自願不育戶和獨身者的政策,每隔5年開展一個「無嬰年」,等等。由於主管者患有「人口恐怖症」,「一胎化」的出台在缺乏專家嚴密論證的情況下,迅速出台。1980年9月召開的五屆中國人大第三次會議上確立了20世紀末將中國人口控制在12億以內的奮斗目標,而這樣的奮斗目標又是同人均一千美元的追求相聯系的。中國當時認為:人口每增加一點,都是對「四個現代化」的沖擊,以致於得出結論:「唯一的出路就是少生」。定下了這樣一個「宏偉目標」之後,中國的人口政策在1980年驟然收緊,即從「晚、稀、少」迅速轉變為「一胎化」。其標志是1980年9月發表的《中共中央關於控制中國人口增長問題致全體黨員、共青團員的公開信》,其主要內容就是「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公開信》是「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但後來全部成了強制。為盡快達成人口負增長,甚至各級官員規定了指標,80年代山東有個縣的指標完成不好,省常委專門派人坐鎮該縣,將該縣當年的胎全部打掉。
㈡ 為什麼要實行獨生子女政策,而不是兩個孩子的政策
實施這一政策對緩解資源環境壓力、促進經濟持續較快發展和社會進步作出了重要貢獻。實踐證明,國家實行這一政策是完全正確、符合國情實際的。計劃生育工作者付出了艱苦努力,廣大人民群眾作出了重大貢獻。
「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這是我國進入21世紀以來生育政策的重大調整完善,是國家人口發展的重要戰略決策。20世紀70年代以來,我國全面推行計劃生育,並將計劃生育確立為基本國策,政策的基調是控制人口過快增長、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質。
人口問題始終是影響我國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大問題,是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我國人口眾多的基本國情沒有根本改變,人口對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壓力將長期存在。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必須長期堅持,計劃生育工作必須長抓不懈。
要堅持計劃生育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堅持「一票否決」制。要穩妥扎實有序推進調整完善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㈢ 1980年至1990年二孩的政策是什麼政策
1980年至1990年 是不允許二孩的 只能生一個 只有特殊人群可以生二孩 比如少數民族 比如部分試點放開二孩的 還有農村頭胎女孩的
㈣ 中國是從哪一年開始推行獨生子女政策的
您好!中國是從1979年開始推行獨生子女政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於1978年年12月29日頒布,並於1979年9月1日起施行。謝謝閱讀!
㈤ 獨生子女政策哪年開始哪年結束
法律分析:1980年-2016年
施行了30多年的獨生子女政策自此終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和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㈥ 中國獨生子女政策產生的原因
證
第一點:每個月的時候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十元錢的補助,只要在你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後開始領取一直到領取到你的子女十八歲的時候。
第二點:還享受產假的增加,在經單位的批准後,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增加三個月的產假,但是在享受這三個月的產假的時候,要減少三年的是、獨生子女獎勵費的發送。
第三點:獨生子女上幼兒園和十八歲之前的醫葯費,可以在相關的單位進行報銷。
第四點:獲得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歲的時候和男方在六十周歲的時候,兩個人要享受過不少於一次性獎勵的一千元整。
第五點:當前的養老制度已經推往農村,辦理養老保險的時候應該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辦理。
㈦ 為什麼國家要實行獨生子女政策
以前是為了減少人口率,現在基本上雖然國家還在計劃生育但卻不嚴格了,有些地區除了少數民族外已經允許有二胎了。
㈧ 80年代獨生子女政策的好處
1982 年9 月中共十二大報告將實施計劃生育定為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
2002 年9 月1 日,國家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總結20 多年的工作經驗與成果,正式為人口與計劃生育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法律、法規,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只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的夫妻,可以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或者鄉( 鎮) 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核實,報縣(區)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獨生子女家庭享受國家和各級政府制定的待遇
我國各省市地區根據國家的計生條例規定,制定適合當地的獨生子女優惠政策
獨生子女的好處是可以獨享父母的愛,缺點是在父母老了以後要承擔很重的責任
獨生子女在家中常常感到自己是被人熱愛和歡迎的,有著強烈的歸屬感和安全感,這是幼兒心理健康良好的基礎
因此多數獨生子女情緒愉快,性格活潑,朝氣蓬勃,容易樹立積極向上的心理,有利於激發探索世界的主動性、積極性
獨生子女在經濟上、物質上往往得到優先的、可靠的保證
在營養、服裝、圖書、玩具和學慣用品各方面的條件下,一般比非獨生子女優裕
就是經濟條件較差的家庭,一對夫妻也因為只有一個子女,總是盡量滿足孩子發展的基本需要